三亚市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疏浚物转让
三亚市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疏浚物转让
项目名称 | 三亚市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疏浚物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HN3007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始日 期 | 2024年 2 月 28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3 月 12 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 (万元) | 评估值(万元) | 评估数量 (m3)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疏浚物 | 83.419 | 83.419 | 59584.97 | 10 | |
标的情况 | (略) 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产生的河道砂土料量为59584.97立方米,疏浚物现 (略) 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临时堆土场(中国石化红沙加油站对面)。 | |||||
特别告知 | (一)疏浚物存有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资源量估算不足等风险,意向受让方在参加报名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仔细阅读相关资料,并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二)受让方应预先选好堆放场地,并主动与疏浚物资源所在地的土地权属人协商对接,在《疏浚物出让合同》签订、付清款项后2个月内将疏浚物搬运至预先选好的堆放场地堆放,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疏浚物的搬运及存放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20日 | |||||
评估机构 | 评估机构:三亚中业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报告文号:中业勤评报字[2023]第0081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信用代码:*MB0W56345X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林芳俊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略) 人民政府 批复文号:三府函〔2024〕123 号 内部决策文件: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疏浚物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2、意向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竞买申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时须按上表要求缴纳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疏浚物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疏浚物出让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2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多退少补)剩余部分在《疏浚物出让合同》签订及支付全部成交款后原路退回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应于《疏浚物出让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 年 月 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疏浚物出让合同》的; (6)未按照《疏浚物出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2.5%缴纳交易服务费,其它相关约定按《产权交易委托协议》执行。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略) 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疏浚物 | 2 月 28 日9:00 | 3月13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王女士* 李先生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三亚市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疏浚物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HN3007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始日 期 | 2024年 2 月 28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3 月 12 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 (万元) | 评估值(万元) | 评估数量 (m3)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疏浚物 | 83.419 | 83.419 | 59584.97 | 10 | |
标的情况 | (略) 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产生的河道砂土料量为59584.97立方米,疏浚物现 (略) 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临时堆土场(中国石化红沙加油站对面)。 | |||||
特别告知 | (一)疏浚物存有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资源量估算不足等风险,意向受让方在参加报名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仔细阅读相关资料,并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二)受让方应预先选好堆放场地,并主动与疏浚物资源所在地的土地权属人协商对接,在《疏浚物出让合同》签订、付清款项后2个月内将疏浚物搬运至预先选好的堆放场地堆放,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疏浚物的搬运及存放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20日 | |||||
评估机构 | 评估机构:三亚中业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报告文号:中业勤评报字[2023]第0081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信用代码:*MB0W56345X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林芳俊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略) 人民政府 批复文号:三府函〔2024〕123 号 内部决策文件: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疏浚物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2、意向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竞买申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时须按上表要求缴纳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疏浚物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疏浚物出让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2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多退少补)剩余部分在《疏浚物出让合同》签订及支付全部成交款后原路退回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应于《疏浚物出让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 年 月 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疏浚物出让合同》的; (6)未按照《疏浚物出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2.5%缴纳交易服务费,其它相关约定按《产权交易委托协议》执行。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略) 大茅水清淤疏浚工程(亚龙湾第二通道桥-出海口段)疏浚物 | 2 月 28 日9:00 | 3月13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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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王女士* 李先生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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