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鹏奕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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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鹏奕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相山区相西街道濉溪北路18号8楼807室
    法定代表人 童晓强
    所在地区 (略) - (略)
    成立日期 2023-07-03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8QMM099L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议决议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略) 建 (略) 100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2023-11-30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同时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100%股权转让项目和淮北市鹏奕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须按照上述两个项目公告要求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如上述项目形成竞价,则以人民币11512.83万元作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合并竞价起始价进行网络竞价,若成交价较合并竞价起始价有溢价,溢价金额的23.266% (略)  (略) 100%股权转让项目转让价格的增值;溢价金额的76.734%为淮北市鹏奕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转让价格的增值。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权证变更登记流程等进行全面了解,与转让方签订《尽职调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3. (略) 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批准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完成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合同解除后即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5.审计报告揭示:本 (略)  (略) 的存货-开发成本,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已经实施了房屋建筑物的施工建设,由于被审计单位未能提供工程形象进度等资料,本次开发成本审计结果未包含按工程实际开发程度可能产生的应付债务,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事项对审计结论的影响。 6.评估报告揭示: (1)经对现场进行勘察,该土地已实施开发建设,本次评估未考虑开发建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本次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括在办证过程中所发生的契税等相关税费。 7.标的企业相关情况参见《 (略) 建 (略) 拟转让股权事宜所 (略)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淮世诚评报字[2023]135号)、《 (略)  (略) 专项审计报告》( 皖世诚专审字[2023]156号)等相关备查文件。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淮北世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核准或备案日期 2023-12-27
    评估基准日 2023-11-30
    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17180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17424.25
    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8590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8590
    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8590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8834.2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8834.25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建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杜集区开渠广场西侧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高军
    成立日期 2015-05-26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86K
    经营规模 大型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略)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8-28
    批准文件及文号 关 (略) 建 (略) 公开挂牌转让 (略) (略) 100%股权、 (略) (略) 100%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834.25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不低于标的总价款的51%,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3个月内付清,且受让方须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10%的年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申请材料递交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意向受让方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资金能力证明; 4.《尽职调查确认单》;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6.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进程 1.本项目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参与网络竞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文件,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保证金交纳和扣除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按照本公告“保证金设定”栏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转 (略) 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经同意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或公告约定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结果确认文件或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其他交易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依法享有或承担。 2.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3.评估基准日后,依据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订的《咨询策划委托合同》,标的企业应向转让方支付全过程策划服务费总计人民币753.15万元,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须保证标的企业或代标的企业于2024年2月9日之前向转让方付清上述款项,具体约定见《咨询策划委托合同》(意向受让方在开展尽职调查时可至标的企业查阅)。 4.本项目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受让方付清首期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后,转让方配合其办理转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首期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受让方每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略) 产权交易中心将收到的款项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或境外主体申请登记;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4541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成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0个周期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朱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807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附件-尽职调查确认单.docx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相山区相西街道濉溪北路18号8楼807室
    法定代表人 童晓强
    所在地区 (略) - (略)
    成立日期 2023-07-03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8QMM099L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议决议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略) 建 (略) 100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2023-11-30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同时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100%股权转让项目和淮北市鹏奕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须按照上述两个项目公告要求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如上述项目形成竞价,则以人民币11512.83万元作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合并竞价起始价进行网络竞价,若成交价较合并竞价起始价有溢价,溢价金额的23.266% (略)  (略) 100%股权转让项目转让价格的增值;溢价金额的76.734%为淮北市鹏奕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转让价格的增值。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权证变更登记流程等进行全面了解,与转让方签订《尽职调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3. (略) 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批准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完成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合同解除后即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5.审计报告揭示:本 (略)  (略) 的存货-开发成本,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已经实施了房屋建筑物的施工建设,由于被审计单位未能提供工程形象进度等资料,本次开发成本审计结果未包含按工程实际开发程度可能产生的应付债务,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事项对审计结论的影响。 6.评估报告揭示: (1)经对现场进行勘察,该土地已实施开发建设,本次评估未考虑开发建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本次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括在办证过程中所发生的契税等相关税费。 7.标的企业相关情况参见《 (略) 建 (略) 拟转让股权事宜所 (略)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淮世诚评报字[2023]135号)、《 (略)  (略) 专项审计报告》( 皖世诚专审字[2023]156号)等相关备查文件。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淮北世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核准或备案日期 2023-12-27
    评估基准日 2023-11-30
    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17180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17424.25
    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8590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8590
    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8590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8834.2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8834.25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建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杜集区开渠广场西侧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高军
    成立日期 2015-05-26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86K
    经营规模 大型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略)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8-28
    批准文件及文号 关 (略) 建 (略) 公开挂牌转让 (略) (略) 100%股权、 (略) (略) 100%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834.25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不低于标的总价款的51%,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3个月内付清,且受让方须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10%的年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申请材料递交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意向受让方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资金能力证明; 4.《尽职调查确认单》;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6.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进程 1.本项目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参与网络竞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文件,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保证金交纳和扣除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按照本公告“保证金设定”栏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转 (略) 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经同意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或公告约定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结果确认文件或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其他交易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依法享有或承担。 2.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3.评估基准日后,依据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订的《咨询策划委托合同》,标的企业应向转让方支付全过程策划服务费总计人民币753.15万元,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须保证标的企业或代标的企业于2024年2月9日之前向转让方付清上述款项,具体约定见《咨询策划委托合同》(意向受让方在开展尽职调查时可至标的企业查阅)。 4.本项目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受让方付清首期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后,转让方配合其办理转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首期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受让方每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略) 产权交易中心将收到的款项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或境外主体申请登记;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4541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成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0个周期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朱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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