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废旧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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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废旧水表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HB*
    项目名称 一批废旧水表
    转让底价 132.282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2-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2
    资产概述
    (略) 废旧水表(20mm规格)约70000多个,其中部分水表含阀门、接头、水管(约20cm),部分只含接头和阀体,剩余部分水表无配件,材质由黄铜、铁或不锈钢组成,标的分4个地点存放,地址 (略) 东方豪庭西北门西北100米(随小路东)、 (略) 曾都区白云大道28号附近、 (略) 东方豪庭小区11号楼、 (略) 曾都区编钟大道与胜利大道交叉口东南方向300米处。
    标的所在地 (略) - (略) - 曾都区 - 分4处堆放,地址见资产描述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 (略) (略) 仓库、堆放点查勘资产,对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在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2、资产以展示实物的(数量、型号)为准和移交,公示数据仅供参考。
    3、资产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现场办理移交,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的装卸、转运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
    4、本次资产转让的挂牌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本项目交易价款及税费后出具相应增值税普通发票。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2-2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在成交的3日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的5日内完成全部价款(含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26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并对标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且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品质、材质、数量、 (略) 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报告书(鄂华审[2024]007号)中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接受线上报名,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现场报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26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4、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联系人姓名 邱姊鑫
    联系人电话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 (略)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湖北随州国有资本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2-01
    评估基准日 2024-01-02
    评估值(万元) 132.2816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HB*
    项目名称 一批废旧水表
    转让底价 132.282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2-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2
    资产概述
    (略) 废旧水表(20mm规格)约70000多个,其中部分水表含阀门、接头、水管(约20cm),部分只含接头和阀体,剩余部分水表无配件,材质由黄铜、铁或不锈钢组成,标的分4个地点存放,地址 (略) 东方豪庭西北门西北100米(随小路东)、 (略) 曾都区白云大道28号附近、 (略) 东方豪庭小区11号楼、 (略) 曾都区编钟大道与胜利大道交叉口东南方向300米处。
    标的所在地 (略) - (略) - 曾都区 - 分4处堆放,地址见资产描述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 (略) (略) 仓库、堆放点查勘资产,对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在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2、资产以展示实物的(数量、型号)为准和移交,公示数据仅供参考。
    3、资产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现场办理移交,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的装卸、转运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
    4、本次资产转让的挂牌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本项目交易价款及税费后出具相应增值税普通发票。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2-2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在成交的3日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的5日内完成全部价款(含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26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并对标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且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品质、材质、数量、 (略) 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报告书(鄂华审[2024]007号)中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接受线上报名,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现场报名。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26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4、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联系人姓名 邱姊鑫
    联系人电话 *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 (略)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湖北随州国有资本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2-01
    评估基准日 2024-01-02
    评估值(万元) 13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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