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都诚君悦名居一号楼共计35套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都诚君悦名居一号楼共计35套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通知案件申请人及被执行人。
(略) 铜 (略) 将于2024年3月18日10时至2024年3月19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依 (略) 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鹤城区都诚君悦名居一号楼共计35套房产
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 (略) (略) 鹤城区都诚君悦名居一号楼(408、504、505、508、514、519等)共计35套住宅的房地产(在建工程);房屋用途均为住宅;总建筑面积3088.17平方米及对应分摊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结构:钢混结构。
该标的所在宗 (略) (略) 迎丰西路12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6000平方米;土地用途: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4年3月1日,根据怀政函(2020)34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城区基准地价的公告》,商服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为40 年,住宅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为70年)。
具体房产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栋号 | 所在层(名义层) | 房号 | 建筑面积(m2) |
1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4 | 408 | 79.4 |
2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5 | 504 | 121.04 |
3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5 | 505 | 108.24 |
4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5 | 508 | 79.4 |
5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5 | 514 | 71.18 |
6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5 | 519 | 113.57 |
7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01 | 119.36 |
8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05 | 108.24 |
9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08 | 79.40 |
10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12 | 113.94 |
11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14 | 71.18 |
12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17 | 39.83 |
13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7 | 708 | 79.4 |
14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7 | 709 | 114.15 |
15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7 | 712 | 113.94 |
16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7 | 718 | 39.83 |
17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8 | 808 | 79.4 |
18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8 | 812 | 113.94 |
19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9 | 919 | 113.57 |
20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0 | 1008 | 79.4 |
21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1 | 1107 | 72.31 |
22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1 | 1108 | 79.4 |
23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1 | 1109 | 114.15 |
24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1 | 1119 | 113.57 |
25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2 | 1208 | 79.4 |
26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3 | 1313 | 59.82 |
27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4 | 1405 | 108.24 |
28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4 | 1407 | 72.31 |
29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05 | 106.89 |
30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08 | 77.94 |
31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09 | 112.68 |
32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13 | 59.82 |
33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17 | 39.83 |
34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18 | 39.83 |
35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19 | 113.57 |
合计 | 3088.17 |
该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实际使用面积与相关资料载明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
二、标的物状况、瑕疵
1.该标的有查封。
2.该标的为在建工程中的部分房地产,现已停工(该标的所在建筑主体、砌墙、外墙、门窗、电梯安装均己完成;未完工部分如下:消防收尾、二次供水、强电收尾、天然气未安装、公区未装修)。
3.该标的所在项目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办理产权证。
该标的为在建工程中的部分房地产,目前尚未完工且不能独立续建,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买受人需配合项目后期的整体规划、建设及承担该标的后期建设的相关费用;该标的现未完成房屋综合验收,若后续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后期建设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大修基金、配套费等其他相关费用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调查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费用及办理解决后续产权办证一切事宜,并由买受人承担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等风险及责任。
4.现场勘查时标的物大部分入口已上锁,无法进入室内,仅对能进入的房间进行拍摄,无法确认未进入房间的实际现状,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5.据评估报告显示:实地查勘时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未悬挂门牌号,委托人提供的(23)渝铜法委评字第100号《 (略) 铜 (略) 司法评估移交登记表》复印件,估价对 (略) (略) 鹤城区都诚君悦名居一号楼,与估价委托人提供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签约信息系统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记载的坐落“ (略) 鹤 (略) 院内(都诚君悦名居一号楼)”不一致,经申请人委托人员及开发商工作人员确认为同一房地产。
6.采光、通风、户型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本次拍卖包含房屋所有权、占用范围内的出让国有建筑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等。
8.未标明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规划等事项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评估价:1073.81万元,起拍价:601.3336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3.75万元(其整数倍)。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 (略) 安排);看样预约:重庆 (略) 联系电话:400-*或登录http://**预约,或关注“光大佳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四、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拍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前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 (略) 诉讼资产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联付通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 (略) 。
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铜 (略)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23562)。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
1.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欠费情况:据施工方工作人员介绍,该房屋现未验收及接房,截止2023年11月31日,未产生物业费;水、电、气欠费不详(具体欠费以交付时为准),上述所有欠费 (包括后期建设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大修基金、配套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 (略) 铜 (略) 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 (略) 联系。
7. (略) 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8.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 (略) )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2.拍卖成交后, (略) 按现状交付标的物。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 (略) 诉讼资产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重庆 (略)
咨询电话:400-*
(略) 诉讼资产网咨询电话:023-*转1
(略) 铜 (略) 监督电话:023-*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联系地址: (略) 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
(略) 铜 (略)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拍卖公告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通知案件申请人及被执行人。
(略) 铜 (略) 将于2024年3月18日10时至2024年3月19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依 (略) 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鹤城区都诚君悦名居一号楼共计35套房产
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 (略) (略) 鹤城区都诚君悦名居一号楼(408、504、505、508、514、519等)共计35套住宅的房地产(在建工程);房屋用途均为住宅;总建筑面积3088.17平方米及对应分摊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结构:钢混结构。
该标的所在宗 (略) (略) 迎丰西路12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6000平方米;土地用途: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4年3月1日,根据怀政函(2020)34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城区基准地价的公告》,商服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为40 年,住宅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为70年)。
具体房产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栋号 | 所在层(名义层) | 房号 | 建筑面积(m2) |
1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4 | 408 | 79.4 |
2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5 | 504 | 121.04 |
3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5 | 505 | 108.24 |
4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5 | 508 | 79.4 |
5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5 | 514 | 71.18 |
6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5 | 519 | 113.57 |
7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01 | 119.36 |
8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05 | 108.24 |
9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08 | 79.40 |
10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12 | 113.94 |
11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14 | 71.18 |
12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6 | 617 | 39.83 |
13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7 | 708 | 79.4 |
14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7 | 709 | 114.15 |
15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7 | 712 | 113.94 |
16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7 | 718 | 39.83 |
17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8 | 808 | 79.4 |
18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8 | 812 | 113.94 |
19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9 | 919 | 113.57 |
20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0 | 1008 | 79.4 |
21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1 | 1107 | 72.31 |
22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1 | 1108 | 79.4 |
23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1 | 1109 | 114.15 |
24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1 | 1119 | 113.57 |
25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2 | 1208 | 79.4 |
26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3 | 1313 | 59.82 |
27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4 | 1405 | 108.24 |
28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4 | 1407 | 72.31 |
29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05 | 106.89 |
30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08 | 77.94 |
31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09 | 112.68 |
32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13 | 59.82 |
33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17 | 39.83 |
34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18 | 39.83 |
35 | 都诚君悦名居 | 1 | 16 | 1619 | 113.57 |
合计 | 3088.17 |
该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实际使用面积与相关资料载明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
二、标的物状况、瑕疵
1.该标的有查封。
2.该标的为在建工程中的部分房地产,现已停工(该标的所在建筑主体、砌墙、外墙、门窗、电梯安装均己完成;未完工部分如下:消防收尾、二次供水、强电收尾、天然气未安装、公区未装修)。
3.该标的所在项目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办理产权证。
该标的为在建工程中的部分房地产,目前尚未完工且不能独立续建,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买受人需配合项目后期的整体规划、建设及承担该标的后期建设的相关费用;该标的现未完成房屋综合验收,若后续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后期建设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大修基金、配套费等其他相关费用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调查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费用及办理解决后续产权办证一切事宜,并由买受人承担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等风险及责任。
4.现场勘查时标的物大部分入口已上锁,无法进入室内,仅对能进入的房间进行拍摄,无法确认未进入房间的实际现状,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5.据评估报告显示:实地查勘时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未悬挂门牌号,委托人提供的(23)渝铜法委评字第100号《 (略) 铜 (略) 司法评估移交登记表》复印件,估价对 (略) (略) 鹤城区都诚君悦名居一号楼,与估价委托人提供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签约信息系统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记载的坐落“ (略) 鹤 (略) 院内(都诚君悦名居一号楼)”不一致,经申请人委托人员及开发商工作人员确认为同一房地产。
6.采光、通风、户型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本次拍卖包含房屋所有权、占用范围内的出让国有建筑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等。
8.未标明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规划等事项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评估价:1073.81万元,起拍价:601.3336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3.75万元(其整数倍)。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 (略) 安排);看样预约:重庆 (略) 联系电话:400-*或登录http://**预约,或关注“光大佳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四、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拍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前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 (略) 诉讼资产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联付通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 (略) 。
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铜 (略)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23562)。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
1.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欠费情况:据施工方工作人员介绍,该房屋现未验收及接房,截止2023年11月31日,未产生物业费;水、电、气欠费不详(具体欠费以交付时为准),上述所有欠费 (包括后期建设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大修基金、配套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 (略) 铜 (略) 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 (略) 联系。
7. (略) 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8.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 (略) )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2.拍卖成交后, (略) 按现状交付标的物。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 (略) 诉讼资产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重庆 (略)
咨询电话:400-*
(略) 诉讼资产网咨询电话:023-*转1
(略) 铜 (略) 监督电话:023-*
(略) (略) 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联系地址: (略) 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
(略) 铜 (略)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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