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韩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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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韩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韩自然资告字[2024]01号)
韩自然资告字[2024]01号 Wed Feb 28 15:49:36 CST 2024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hc2024-01 宗地总面积: 110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门镇金光大街西段北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3.50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110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099
起始价: 172.64万元 加价幅度: 0.5万元
宗地编号: hc2024-02 宗地总面积: 1109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城办金城大街北段东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360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1109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101
起始价: 318.59万元 加价幅度: 0.5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05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 到 (略) 雁塔区锦业路与丈八一路交叉口东南140米绿地领海大厦A座9楼908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05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后,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首次登录请从OAuth登录),选择“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选择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上传报名申请资料。报名资料经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照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获取竞买资格或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3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3月27日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15日工作日时间。 2、标的展示地址:hc2024-01地块: (略) 龙门镇金光 (略) 公安局原龙门派出所旧址;hc2024-02地块: (略) 金城区金城大街 (略) 税务局原竹园税务所旧址。 3、具体规划要求以韩自然资规条(2023)7号、韩自然资规条(2023)9号规划条件为准(详见公告附件)。 4、hc2024-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108平方米(折合约1.66亩);地上建筑物为房屋3幢,总建筑面积为806.93平方米;附属物为梧桐树、大铁门、水泥地面等,以现状为准。 5、hc2024-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109平方米(折合约1.66亩);地上建筑物为房屋6幢,总建筑面积为1498.89平方米;附属物为水泥地面、大铁门、桐树、砖围墙等,以现状为准。 6、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和电话报名。 7、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雁塔区锦业路与丈八一路交叉口东南140米绿地领海大厦A座9楼908室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略) 西安碑林区支行
开户账号:以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
, (略)
出让公告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韩自然资告字[2024]01号)
韩自然资告字[2024]01号 Wed Feb 28 15:49:36 CST 2024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hc2024-01 宗地总面积: 110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门镇金光大街西段北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3.50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110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099
起始价: 172.64万元 加价幅度: 0.5万元
宗地编号: hc2024-02 宗地总面积: 1109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城办金城大街北段东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360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1109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IA0101
起始价: 318.59万元 加价幅度: 0.5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05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 到 (略) 雁塔区锦业路与丈八一路交叉口东南140米绿地领海大厦A座9楼908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05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后,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首次登录请从OAuth登录),选择“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选择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上传报名申请资料。报名资料经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照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获取竞买资格或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3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3月27日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15日工作日时间。 2、标的展示地址:hc2024-01地块: (略) 龙门镇金光 (略) 公安局原龙门派出所旧址;hc2024-02地块: (略) 金城区金城大街 (略) 税务局原竹园税务所旧址。 3、具体规划要求以韩自然资规条(2023)7号、韩自然资规条(2023)9号规划条件为准(详见公告附件)。 4、hc2024-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108平方米(折合约1.66亩);地上建筑物为房屋3幢,总建筑面积为806.93平方米;附属物为梧桐树、大铁门、水泥地面等,以现状为准。 5、hc2024-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109平方米(折合约1.66亩);地上建筑物为房屋6幢,总建筑面积为1498.89平方米;附属物为水泥地面、大铁门、桐树、砖围墙等,以现状为准。 6、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和电话报名。 7、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雁塔区锦业路与丈八一路交叉口东南140米绿地领海大厦A座9楼908室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略) 西安碑林区支行
开户账号:以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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