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短纤维生产线等一批设备定于3月12日公开拍卖
复合短纤维生产线等一批设备定于3月12日公开拍卖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5:30在中拍平台http://**)公开拍卖:
复合短纤维生产线等一批设备,起拍价:442.94万元,保证金:150万元。
详细内容如下:
标的清单
扫码查看详细清单:
标的图片
★以上仅为标的现场部分图片,图片和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看样为准!
参 拍 事 项
竞买流程:
1. 联系华茂青拍卖行,预约看样;
2. 在保证金缴交期限内,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账户;
3. 竞买人应于截止时间前持保证金汇款单、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我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中拍平台上注册报名参拍;
4. 如期参与线上拍卖会。
看样时间及地点:
看样时间:即日起电话联系预约看样
看样地点: (略) 翔安区马巷镇界头路1999号
请先与拍卖行联系,预约确认看样时间
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17时15分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且提交有效证件并签署完整拍卖会文件视为有效报名)
保证金缴交账户:
户名:厦门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
账号:*615
(特别提示:竞买保证金的缴款人与竞买人必须一致)
报名地址:
(略) 湖里区嘉禾路388号永同昌大厦8A
报名所需材料:
个人报名: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企业报名:
①携带公章;
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公对公转账)复印件。
说明事项:
①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的数量与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拍卖人提供的图片、资料、信息、咨询等仅供参考,不作为该标的数量及品质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到展示现场自行查验,自行评估标的价值,竞得标的后不得以标的数量、品种、规格、品质等问题要求取消成交结果。本次所转让标的物仅限标的物本身,不含与其联结或为使设备正常运作由转让方提供的其他物品(如电缆、动力柜、配电室、厂房支架等),若买受人拆除或搬离了不属于转让方本次拍卖标的物范围内的物品,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全额赔偿,同时转让方可报警并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另买受人需按照恢复物品原状所需费用的2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②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委托方在收齐拍卖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标的实物移交后,保管责任、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③提货说明:1.标的提货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装卸费、搬运费、车辆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为避免产生安全隐患,买受人提货时须按标的物现状整体搬离现场,不得在标的存放地进行动火切割等作业。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买受人提货作业,造成提货逾期由买受人承担。3.买受人在标的物存放现场因拆卸、搬运过程中造成的杂物、废料等必须负责清理干净。4.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实物搬运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等安全风险责任,与委托方无关。
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承担:拍卖佣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5:30在中拍平台http://**)公开拍卖:
复合短纤维生产线等一批设备,起拍价:442.94万元,保证金:150万元。
详细内容如下:
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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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为标的现场部分图片,图片和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看样为准!
参 拍 事 项
竞买流程:
1. 联系华茂青拍卖行,预约看样;
2. 在保证金缴交期限内,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账户;
3. 竞买人应于截止时间前持保证金汇款单、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我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中拍平台上注册报名参拍;
4. 如期参与线上拍卖会。
看样时间及地点:
看样时间:即日起电话联系预约看样
看样地点: (略) 翔安区马巷镇界头路1999号
请先与拍卖行联系,预约确认看样时间
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17时15分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且提交有效证件并签署完整拍卖会文件视为有效报名)
保证金缴交账户:
户名:厦门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
账号:*615
(特别提示:竞买保证金的缴款人与竞买人必须一致)
报名地址:
(略) 湖里区嘉禾路388号永同昌大厦8A
报名所需材料:
个人报名: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企业报名:
①携带公章;
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公对公转账)复印件。
说明事项:
①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的数量与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拍卖人提供的图片、资料、信息、咨询等仅供参考,不作为该标的数量及品质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到展示现场自行查验,自行评估标的价值,竞得标的后不得以标的数量、品种、规格、品质等问题要求取消成交结果。本次所转让标的物仅限标的物本身,不含与其联结或为使设备正常运作由转让方提供的其他物品(如电缆、动力柜、配电室、厂房支架等),若买受人拆除或搬离了不属于转让方本次拍卖标的物范围内的物品,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全额赔偿,同时转让方可报警并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另买受人需按照恢复物品原状所需费用的2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②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委托方在收齐拍卖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标的实物移交后,保管责任、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③提货说明:1.标的提货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装卸费、搬运费、车辆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为避免产生安全隐患,买受人提货时须按标的物现状整体搬离现场,不得在标的存放地进行动火切割等作业。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买受人提货作业,造成提货逾期由买受人承担。3.买受人在标的物存放现场因拆卸、搬运过程中造成的杂物、废料等必须负责清理干净。4.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实物搬运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等安全风险责任,与委托方无关。
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承担:拍卖佣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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