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旺岗股份合作经济社渔沙坦旺岗渔北路22-3号物业出租--电子竞投
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旺岗股份合作经济社渔沙坦旺岗渔北路22-3号物业出租--电子竞投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4﹞0545号
(略) 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旺岗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24-03-13 1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旺岗股份合作经济社的渔沙坦旺岗渔北路22-3号物业出租项目(项目编号:渔沙坦经济联社交﹝2023﹞0050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无。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物业资产
(二)资产地址: (略) 天河区渔沙坦渔北路22-3号
(三)资产面积:建筑面积199.7381平方米、空地面积758.2283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厂房、场地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无产权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9600元/月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300元/月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500元/月
4、租金递增方式:无
5、交易竞投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金转账及网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租赁/承包期限为10年,即从 2024-03-26至2034-03-25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免租期为无。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在租赁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收、征用本合同项下租赁标的、新增构建筑物(如有)或“三旧”改造及村、社自身发展建设改造,自出租方通知其搬迁之日起该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且承租方应在收到搬迁、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无条件搬迁完毕,不作任何一方违约。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一切征收、征用、“三旧”改造等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对于原有的建筑物(即199.7381平方米建筑物)的所有补偿款、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款、设施补偿费、安置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等)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对于承租方投资建设的构建筑物(如有)补偿款按使用的年份之比分别由出租方承租方分成(如:发生须收回该新增构建筑物情形时承租方已使用三年,则承租方增加的建筑物的补偿3/10归出租方,7/10归承租方,以此类推);若承租方有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且政府或征收单位有装修补偿的,装修补偿归承租方所有;搬迁费(如有)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超期未搬迁的,其所有物品均视为弃置物,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须支付承租方任何费用。若因承租方的行为导致相关工作延误,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合法合规增建/加建/扩建的水电和建筑物一切归出租方所有,若承租方违反规定,出租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没收处理。
3、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万元整),其中交易保证金30000元(大写:*万元整)将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事由及无任何欠款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材料款、行政罚款、工资、劳务费),岀租方将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故中途退场、解除合同或岀现其他违约事由的,或承租方未完成与施工方/员工等所有款项结算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5、租赁场地暂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租赁场地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消防证照、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承租方确认,承租方竞投前已经自行通过现场踏勘及向相关部门咨询等多种方式对租赁场地之现状、用途等进行充分了解(包括简易板房会被拆除的风险),已完全知悉并评估场地无产权证明且可能无法办理工商登记等经营手续的所有风险。承租方保证不以上述理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或要求减免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产权证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的金额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管理费约定的标准计算。如标的遇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损失自负,互不作赔偿和补偿,均不作违约处理,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6、该出租地块按现时的现状(详见交易文件附图)竞投和交付,计租用地面积其中为(空地面积758.2283平方米,建筑面积199.7381平方米)。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投之前已了解并视为接受此现状,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出租面积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出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出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赔偿;若承租方坚持,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如需增容(包括水电),由承租方自行报建,费用自理,与出租方无关。
7、租赁期内所有的一切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治安、卫生、出租屋税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期间承租方产生的垃圾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在规定投放处放置。
8、 承租方应守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所在村的村规民约。标的场地及附属场地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存储危化品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否则出租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承租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按消防管理要求配备该地块所需的消防设备及器材,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自行负责租期内该块地的安全防火、消防防护、安全用电、防盗、噪音防护及卫生清洁、环境保持等工作,如承租方及其使用人员引起火灾或意外事故或环保噪音投诉与查处等,导致租赁物结构及有关设施损坏或整顿缮护的,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开支费用概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装修款及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盈亏、经营责任、安全责任、劳资纠纷等经营性问题,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与出租方无关。如因前述装修、经营、安全、劳资问题和纠纷导致承租方需向相关方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材料款、行政罚款)的,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将所有地上建构筑物(包括新增构建筑物)、附着物无条件交付给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12、本合同期满或者因承租方过错被解除或终止,场地被收回的,租赁场所内除了由承租方购置且可移动的物品可由承租方限期搬离外(逾期不搬离的,出租方有权处置),场所内的装修及添置的装嵌式的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表、变压器、其他不宜移动的设施设备及装饰)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且可自行处置,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3、承租方承诺不得从事违规违法及经营“散乱污”行业,包括堆放垃圾废品、停放垃圾车、洗水、畜禽养殖、废旧资源回收加工、有污染源等行业及出租方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项目;该场地使用必须保持无污染、整洁,不影响环境等事宜。
14、按照《天河区全面攻坚排水单元达标实施方案》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排水工程及办证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负责提供办理排水证的现有资料(竞投意向人若有需要了解排水工程详细情况,可在竞投报名前自行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若承租方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排水处理事项,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全额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承租方付清拖欠的租金(如有)等费用,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5、承租方接收租赁场地后即成为租赁标的的实际使用人,负有妥善、合理、安全地使用租赁场地义务,同时对租赁场地内的财产和场内活动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承租方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并应通过购买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险、财产(尤其对承租方自行购买、添置的财产)损失险、相关人员人身损害险等商业保险来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16、本次交易没有给予优先权的安排。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02-29至2024-03-11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4-03-01至2024-03-1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转账凭证,完成报名流程。
(三)如未在我网络平台注册的竞投人,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4-03-13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每次加价金额不得高于500元/月。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进入管理平台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旺岗股份合作经济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天河区渔沙坦旺岗经济社
联 系 人:徐立文
联 系 电 话:*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02月29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4﹞0545号
(略) 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旺岗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24-03-13 1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 (略) 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旺岗股份合作经济社的渔沙坦旺岗渔北路22-3号物业出租项目(项目编号:渔沙坦经济联社交﹝2023﹞0050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无。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物业资产
(二)资产地址: (略) 天河区渔沙坦渔北路22-3号
(三)资产面积:建筑面积199.7381平方米、空地面积758.2283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厂房、场地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无产权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9600元/月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300元/月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500元/月
4、租金递增方式:无
5、交易竞投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金转账及网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租赁/承包期限为10年,即从 2024-03-26至2034-03-25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免租期为无。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在租赁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收、征用本合同项下租赁标的、新增构建筑物(如有)或“三旧”改造及村、社自身发展建设改造,自出租方通知其搬迁之日起该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且承租方应在收到搬迁、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无条件搬迁完毕,不作任何一方违约。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一切征收、征用、“三旧”改造等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对于原有的建筑物(即199.7381平方米建筑物)的所有补偿款、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款、设施补偿费、安置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等)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对于承租方投资建设的构建筑物(如有)补偿款按使用的年份之比分别由出租方承租方分成(如:发生须收回该新增构建筑物情形时承租方已使用三年,则承租方增加的建筑物的补偿3/10归出租方,7/10归承租方,以此类推);若承租方有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且政府或征收单位有装修补偿的,装修补偿归承租方所有;搬迁费(如有)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超期未搬迁的,其所有物品均视为弃置物,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须支付承租方任何费用。若因承租方的行为导致相关工作延误,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合法合规增建/加建/扩建的水电和建筑物一切归出租方所有,若承租方违反规定,出租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没收处理。
3、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万元整),其中交易保证金30000元(大写:*万元整)将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事由及无任何欠款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材料款、行政罚款、工资、劳务费),岀租方将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故中途退场、解除合同或岀现其他违约事由的,或承租方未完成与施工方/员工等所有款项结算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5、租赁场地暂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租赁场地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消防证照、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承租方确认,承租方竞投前已经自行通过现场踏勘及向相关部门咨询等多种方式对租赁场地之现状、用途等进行充分了解(包括简易板房会被拆除的风险),已完全知悉并评估场地无产权证明且可能无法办理工商登记等经营手续的所有风险。承租方保证不以上述理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或要求减免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产权证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标的物业的使用费、管理费的金额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管理费约定的标准计算。如标的遇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损失自负,互不作赔偿和补偿,均不作违约处理,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6、该出租地块按现时的现状(详见交易文件附图)竞投和交付,计租用地面积其中为(空地面积758.2283平方米,建筑面积199.7381平方米)。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投之前已了解并视为接受此现状,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出租面积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出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出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赔偿;若承租方坚持,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如需增容(包括水电),由承租方自行报建,费用自理,与出租方无关。
7、租赁期内所有的一切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治安、卫生、出租屋税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期间承租方产生的垃圾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在规定投放处放置。
8、 承租方应守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所在村的村规民约。标的场地及附属场地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存储危化品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否则出租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承租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按消防管理要求配备该地块所需的消防设备及器材,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自行负责租期内该块地的安全防火、消防防护、安全用电、防盗、噪音防护及卫生清洁、环境保持等工作,如承租方及其使用人员引起火灾或意外事故或环保噪音投诉与查处等,导致租赁物结构及有关设施损坏或整顿缮护的,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开支费用概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装修款及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盈亏、经营责任、安全责任、劳资纠纷等经营性问题,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与出租方无关。如因前述装修、经营、安全、劳资问题和纠纷导致承租方需向相关方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材料款、行政罚款)的,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将所有地上建构筑物(包括新增构建筑物)、附着物无条件交付给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12、本合同期满或者因承租方过错被解除或终止,场地被收回的,租赁场所内除了由承租方购置且可移动的物品可由承租方限期搬离外(逾期不搬离的,出租方有权处置),场所内的装修及添置的装嵌式的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表、变压器、其他不宜移动的设施设备及装饰)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且可自行处置,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3、承租方承诺不得从事违规违法及经营“散乱污”行业,包括堆放垃圾废品、停放垃圾车、洗水、畜禽养殖、废旧资源回收加工、有污染源等行业及出租方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项目;该场地使用必须保持无污染、整洁,不影响环境等事宜。
14、按照《天河区全面攻坚排水单元达标实施方案》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排水工程及办证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负责提供办理排水证的现有资料(竞投意向人若有需要了解排水工程详细情况,可在竞投报名前自行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若承租方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排水处理事项,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全额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承租方付清拖欠的租金(如有)等费用,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5、承租方接收租赁场地后即成为租赁标的的实际使用人,负有妥善、合理、安全地使用租赁场地义务,同时对租赁场地内的财产和场内活动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承租方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并应通过购买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险、财产(尤其对承租方自行购买、添置的财产)损失险、相关人员人身损害险等商业保险来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16、本次交易没有给予优先权的安排。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02-29至2024-03-11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4-03-01至2024-03-1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转账凭证,完成报名流程。
(三)如未在我网络平台注册的竞投人,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4-03-13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每次加价金额不得高于500元/月。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进入管理平台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 (略) 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旺岗股份合作经济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天河区渔沙坦旺岗经济社
联 系 人:徐立文
联 系 电 话:*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020-*
(略)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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