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项目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情况、顺利推进该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对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项目进行稳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

(一)决策事项名称

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

(二)客运价格调整背景

目前,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按照2017年《关于调整我县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通知》(宝价字〔2017〕22号)文件执行,实行的是政府定价。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物价水平及油气价格逐年上涨,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持续增加,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收入下降,全县出租汽车在营车辆数由原来的280辆减少至150辆,不能满足群众便捷出行的需求。近年来, (略) 其他区(市)纷纷对运价进行了调整。为维护行业稳定, (略) 民出行需求,规范出租汽车价格行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按法定程序开展客运价格调整工作。

(三)客运价格调整要点

根据宝应县价格认定局对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监审结论, (略) 其他区(市)现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在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对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进行如下调整:

1、基准运价

①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及浮动幅度:起步基准价9元/3公里;起步基准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20%。②车公里基准价(含空驶费)及浮动幅度:3-16公里内1.80元/公里,>16公里为2元/公里,车公里基准运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20%。

低速行驶费:当巡游出租汽车行驶时速在12公里/小时(含)以下(包括停驶)累计超过5分钟时,交通高峰时段每满1分钟按0.60元加收低速行驶费;交通高峰时段以外的全天其他时段,每满1分钟按0.40元加收低速行驶费。

3、夜间23时至次日6时用车,起步价在白天用车基础上加收1元,车公里运价(不含空驶费)加收20%夜间服务费。

4、节假日浮动政策: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含合并调休日),在当时起步价基础上,加收5元/车次。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公众对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的意见与建议。

(二)出租车运价调整对当地交通秩序的影响。

(三)出租车运价调整对出租车司机的影响。

(四)出租车运价调整对公众出行、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五)对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影响。

(六)其他方面的影响。

三、公示说明

(一)征收意见范围:宝应县辖区各相关单位、出租车公司、出租车驾驶员、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二)公众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填写问卷、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与宝应县交通运输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四、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宝应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宝应县叶挺路190号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扬州佳图房地产 (略)

联系人:高跃军

联系电话:0514-*7680

电子邮件:*@*q.com


?宝应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6日

为充分了解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项目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情况、顺利推进该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对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项目进行稳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

(一)决策事项名称

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

(二)客运价格调整背景

目前,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按照2017年《关于调整我县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通知》(宝价字〔2017〕22号)文件执行,实行的是政府定价。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物价水平及油气价格逐年上涨,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持续增加,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收入下降,全县出租汽车在营车辆数由原来的280辆减少至150辆,不能满足群众便捷出行的需求。近年来, (略) 其他区(市)纷纷对运价进行了调整。为维护行业稳定, (略) 民出行需求,规范出租汽车价格行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按法定程序开展客运价格调整工作。

(三)客运价格调整要点

根据宝应县价格认定局对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监审结论, (略) 其他区(市)现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在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对宝应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进行如下调整:

1、基准运价

①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及浮动幅度:起步基准价9元/3公里;起步基准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20%。②车公里基准价(含空驶费)及浮动幅度:3-16公里内1.80元/公里,>16公里为2元/公里,车公里基准运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20%。

低速行驶费:当巡游出租汽车行驶时速在12公里/小时(含)以下(包括停驶)累计超过5分钟时,交通高峰时段每满1分钟按0.60元加收低速行驶费;交通高峰时段以外的全天其他时段,每满1分钟按0.40元加收低速行驶费。

3、夜间23时至次日6时用车,起步价在白天用车基础上加收1元,车公里运价(不含空驶费)加收20%夜间服务费。

4、节假日浮动政策: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含合并调休日),在当时起步价基础上,加收5元/车次。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公众对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的意见与建议。

(二)出租车运价调整对当地交通秩序的影响。

(三)出租车运价调整对出租车司机的影响。

(四)出租车运价调整对公众出行、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五)对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影响。

(六)其他方面的影响。

三、公示说明

(一)征收意见范围:宝应县辖区各相关单位、出租车公司、出租车驾驶员、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二)公众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填写问卷、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与宝应县交通运输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四、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宝应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宝应县叶挺路190号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扬州佳图房地产 (略)

联系人:高跃军

联系电话:0514-*7680

电子邮件:*@*q.com


?宝应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