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达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2.468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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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达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2.4687%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江西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3-0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3-2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满经理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卫生 成立时间 2012-05-30
注册地(地址) (略) 赣江新区直管区中医药科创城神农西大道92号3#厂房2楼248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医院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4,111.*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陈少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39
职工人数(人) 2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第2期(总第500期)
批准单位名称 国投创益 (略)
批准日期 2024-01-1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07006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陈少波 22.6153
2 通用 (略) 21.2466
3 赣江新区开投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2291
4 北京达康兴业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686
5 吴家齐 4.3697
6 上海慈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3697
7 陈俏宇 4.1938
8 南京高科新浚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145
9 上海珈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4958
10 上海开物兴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278
11 其余11位股东 16.6691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30,721.*
利润总额 1,084.* 净利润 758.*
资产总计 50,455.* 负债总计 27,573.*
所有者权益 22,881.* 审计机构 北京敬业瑞之会计 (略)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3-12-31 营业收入 38,512.*
利润总额 1,762.* 净利润 1,044.*
资产总计 80,994.* 负债总计 51,720.*
所有者权益 29,273.*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在挂牌期间,若江西 (略) 继续进行融资,标的股权或将进一步被稀释。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報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末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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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标的企业名称 江西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3-0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3-2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满经理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卫生 成立时间 2012-05-30
注册地(地址) (略) 赣江新区直管区中医药科创城神农西大道92号3#厂房2楼248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医院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4,111.*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陈少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39
职工人数(人) 2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第2期(总第500期)
批准单位名称 国投创益 (略)
批准日期 2024-01-1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07006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陈少波 22.6153
2 通用 (略) 21.2466
3 赣江新区开投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2291
4 北京达康兴业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686
5 吴家齐 4.3697
6 上海慈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3697
7 陈俏宇 4.1938
8 南京高科新浚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145
9 上海珈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4958
10 上海开物兴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278
11 其余11位股东 16.6691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30,721.*
利润总额 1,084.* 净利润 758.*
资产总计 50,455.* 负债总计 27,573.*
所有者权益 22,881.* 审计机构 北京敬业瑞之会计 (略)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3-12-31 营业收入 38,512.*
利润总额 1,762.* 净利润 1,044.*
资产总计 80,994.* 负债总计 51,720.*
所有者权益 29,273.*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在挂牌期间,若江西 (略) 继续进行融资,标的股权或将进一步被稀释。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報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末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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