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科尔本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专利等破产财产一宗的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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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科尔本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专利等破产财产一宗的拍卖公告

关于淄博科尔本 (略)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专利等破产财产一宗的拍卖公告

淄博科尔本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03月11日12时至2024年03月12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淄博科尔本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1.标的名称:淄博科尔本 (略)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专利等破产财产一宗。

标的所在地: (略) 高新区汇盈北路以南、汇盈西路以西。

2.标的介绍:

(1)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号为淄国用(2015)第F02876号,取得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准用年限为50年,开发成度为七通一平,面积为18755平方米,已抵押,评估价值为9,002,400.00元。

(2)房屋建筑物

主要包括粉碎加工厂房、产品固定仓库、液体树脂仓库、苯并噁嗪厂房、控制室及化验楼等建筑面积合计3907.95平方米,均未办证,评估价值为4,160,200.00元。

(3)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主要包括围墙、水泥路面、大门、绿化等,评估价值为1,522,100.00元。

(4)存货、电子设备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和在用周转材料等,评估价值为10,667.60元。

电子设备包括办公桌、办公椅、电脑、空调打印机等办公物品,评估价值为532,090.00元。

(5)生产线机器设备

科尔本拥有一条2000吨/年苯并恶嗪树脂生产线(含生产所需硬件设备、变配电设备等),评估价值为1,942,780.00元。

(6)专利

包括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评估价值共计37,608.04元。

以上资产评估价值共计17,207,845.64元,整体拍卖,详情请联系管理人了解。

起拍价(人民币):11,013,021.21元

保证金:1,200,000.00元

增价幅度:120,0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3月0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王律师*)。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3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段老师(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3月0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及产权转移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有关税、费等相关问题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确认,管理人仅提供必要协助。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自标的物成交之日起,所产生的房产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后买受人拒绝承担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时视为买受人悔拍、本次拍卖失效,买受人依法承担悔拍责任,同时管理人可将拍卖标的物依法另行处置。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确认拍卖文件内容后缴纳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均可缴纳保证金报名取得竞买资格,在拍卖开始前中拍平台将锁定其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03月18日16时前汇款至以下账户:【户名:淄博科尔本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山东张店农村 (略) ;账号:2070 0097 5420 5000 0176 78】完成拍卖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竞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在2日内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上限为50万元),支付账户如下:

账户名:中拍平台 (略)

账 号:*00140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转至处置主体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如逾期支付,应以欠款金额的1%/每日向辅拍机构山东拍 (略) 支付违约滞纳金。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即视为完成拍品交付。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可能存在拍卖成交后因债权未及时清偿、抵押权人解押不及时拖延办理过户的可能,过户时间以主管部门的办理进度为准,过户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

2.管理人以资产现状进行拍卖,若买受人竞拍成功,视为买受人对资产现状认可。

3.买受人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电子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6.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王律师*

山东拍 (略) 咨询电话: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400-898-5988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淄博科尔本 (略) 管理人

2024年03月01日

,淄博

关于淄博科尔本 (略)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专利等破产财产一宗的拍卖公告

淄博科尔本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03月11日12时至2024年03月12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淄博科尔本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1.标的名称:淄博科尔本 (略)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专利等破产财产一宗。

标的所在地: (略) 高新区汇盈北路以南、汇盈西路以西。

2.标的介绍:

(1)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号为淄国用(2015)第F02876号,取得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准用年限为50年,开发成度为七通一平,面积为18755平方米,已抵押,评估价值为9,002,400.00元。

(2)房屋建筑物

主要包括粉碎加工厂房、产品固定仓库、液体树脂仓库、苯并噁嗪厂房、控制室及化验楼等建筑面积合计3907.95平方米,均未办证,评估价值为4,160,200.00元。

(3)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主要包括围墙、水泥路面、大门、绿化等,评估价值为1,522,100.00元。

(4)存货、电子设备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和在用周转材料等,评估价值为10,667.60元。

电子设备包括办公桌、办公椅、电脑、空调打印机等办公物品,评估价值为532,090.00元。

(5)生产线机器设备

科尔本拥有一条2000吨/年苯并恶嗪树脂生产线(含生产所需硬件设备、变配电设备等),评估价值为1,942,780.00元。

(6)专利

包括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评估价值共计37,608.04元。

以上资产评估价值共计17,207,845.64元,整体拍卖,详情请联系管理人了解。

起拍价(人民币):11,013,021.21元

保证金:1,200,000.00元

增价幅度:120,0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3月0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王律师*)。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3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段老师(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3月0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及产权转移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有关税、费等相关问题请竞买人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确认,管理人仅提供必要协助。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自标的物成交之日起,所产生的房产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成交后买受人拒绝承担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时视为买受人悔拍、本次拍卖失效,买受人依法承担悔拍责任,同时管理人可将拍卖标的物依法另行处置。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确认拍卖文件内容后缴纳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均可缴纳保证金报名取得竞买资格,在拍卖开始前中拍平台将锁定其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根据要求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03月18日16时前汇款至以下账户:【户名:淄博科尔本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山东张店农村 (略) ;账号:2070 0097 5420 5000 0176 78】完成拍卖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竞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在2日内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上限为50万元),支付账户如下:

账户名:中拍平台 (略)

账 号:*00140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转至处置主体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如逾期支付,应以欠款金额的1%/每日向辅拍机构山东拍 (略) 支付违约滞纳金。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即视为完成拍品交付。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可能存在拍卖成交后因债权未及时清偿、抵押权人解押不及时拖延办理过户的可能,过户时间以主管部门的办理进度为准,过户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

2.管理人以资产现状进行拍卖,若买受人竞拍成功,视为买受人对资产现状认可。

3.买受人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电子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6.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王律师*

山东拍 (略) 咨询电话:0531-*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400-898-5988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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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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