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滨珑北一街3号1903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滨珑北一街3号1903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增 (略)
拍卖公告(第2次)
[2024年第68期]
(略) 增 (略) 将于2024年3月21日10时至2024年3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增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增城区新塘镇滨珑北一街3号1903房[房产登记号:20登记*,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17.2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94.97平方米,权利人:增城新塘 (略) ,预告登记权利人:王秘密,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抵押状态:有预告登记抵押;使用期限:2013年6月26日始至2083年6月25日止;详细信息见附件产权查册表、询价报告;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
本院对上述拍卖标的物以清场交付方式进行网络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及须知: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且需不受拍卖标的物登记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依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相关规定, (略) 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
3、依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 (略) 应予支持;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含联合竞买),应当在公开竞价三个工 (略) 提交委托手续;
5、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需在公开竞价三个工 (略) 提交书面申请, (略) 审查核实后,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三、本次拍卖公告前关于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 (略) 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时间:2024年3月1日10时-2023年3月6日10时,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标的拍卖公告期为十五日,时间:2024年3月6日10时-2024年3月21日10时。
四、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本院目前已委托杭州 (略) 广州分公司负责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同时,由此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五、协助服务:
(一)咨询服务、看样服务:
由杭州 (略) 广州分公司提供集中看样服务。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方式为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预约成功后手机会收到短信信息通知,如不在看样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来拍法服”网站预约,则视为看样预约无效;
2、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10时;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不能保证可进入内部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拨打上述咨询电话进行预约登记,看样报名截至2024年3月18日下午17时。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过时不候,本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3、看样集中地点: (略) 增城区新塘镇滨珑北一街3号1903房门口。
六、特别提示(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实物与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需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被人占用或有人居住使用情况,竞买人买受上述拍卖标的后,不得擅自对居住人停水、停电或其他影响居住人基本生活条件的行为,买受人应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5、上述拍卖标的存在预抵押登记记录。 (略) 没有该标的房产钥匙,并多次到现场进行勘验,均无人开门配合,故不清楚该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室内状况,本院对上述拍卖标的物负责清场交付。详细信息详见产权查册表,按现状拍卖。据 (略) 反馈,截止到2024年1月10日,欠物业管理费13027.93元,欠违约金6477.88元,合计共19505.81元。最终欠费以 (略) 确认的为准。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具体详情以标的现状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了解核实。
特别提醒:
①该房产可能存在二次过户及需缴交二次税款等问题;
②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穗规划资源协查﹝2023﹞1712号复函, (略) 增城区新塘镇滨珑北一街3号1903房的不动产由增城新塘 (略) (略) 名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2019年8月5日,该不动产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人为王秘密,抵押权人为广州农村 (略) 增城支行。截止2023年6月25日,该不动产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③上 (略) 场化商品房,已缴交土地出让金。另经核实,该房屋规划用途正确应为住宅,查册表记载规划用途为“其他”属权籍数据错误,待下次办理权属登记时一并更正房屋规划用途。
④据《国家税 (略) 增城区税务局》增税函﹝2023﹞514号复函,被执行人王秘密向增城新塘 (略) 购买 (略) 增城区新塘镇滨珑北一街3号1903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 (略) 不动产权证明第*号)无缴税记录。
七、买受人缴纳全部拍卖款项后, (略) 审查,符合规定的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 (略) 办理有关手续。上述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开竞价五个工 (略) 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开竞价五个工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4年4月1日前缴纳,逾期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增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增城支行;本案案款到账账号:*5518);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3)粤0118执312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二、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拍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增 (略) 执行局
(略) 增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略) 增 (略)
拍卖公告(第2次)
[2024年第68期]
(略) 增 (略) 将于2024年3月21日10时至2024年3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增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增城区新塘镇滨珑北一街3号1903房[房产登记号:20登记*,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17.2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94.97平方米,权利人:增城新塘 (略) ,预告登记权利人:王秘密,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抵押状态:有预告登记抵押;使用期限:2013年6月26日始至2083年6月25日止;详细信息见附件产权查册表、询价报告;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
本院对上述拍卖标的物以清场交付方式进行网络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及须知: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且需不受拍卖标的物登记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依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相关规定, (略) 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
3、依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 (略) 应予支持;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含联合竞买),应当在公开竞价三个工 (略) 提交委托手续;
5、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需在公开竞价三个工 (略) 提交书面申请, (略) 审查核实后,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三、本次拍卖公告前关于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 (略) 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时间:2024年3月1日10时-2023年3月6日10时,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标的拍卖公告期为十五日,时间:2024年3月6日10时-2024年3月21日10时。
四、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本院目前已委托杭州 (略) 广州分公司负责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同时,由此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五、协助服务:
(一)咨询服务、看样服务:
由杭州 (略) 广州分公司提供集中看样服务。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方式为400-*,或登*访问http://**“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预约成功后手机会收到短信信息通知,如不在看样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来拍法服”网站预约,则视为看样预约无效;
2、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10时;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不能保证可进入内部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拨打上述咨询电话进行预约登记,看样报名截至2024年3月18日下午17时。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过时不候,本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3、看样集中地点: (略) 增城区新塘镇滨珑北一街3号1903房门口。
六、特别提示(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实物与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需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被人占用或有人居住使用情况,竞买人买受上述拍卖标的后,不得擅自对居住人停水、停电或其他影响居住人基本生活条件的行为,买受人应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5、上述拍卖标的存在预抵押登记记录。 (略) 没有该标的房产钥匙,并多次到现场进行勘验,均无人开门配合,故不清楚该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室内状况,本院对上述拍卖标的物负责清场交付。详细信息详见产权查册表,按现状拍卖。据 (略) 反馈,截止到2024年1月10日,欠物业管理费13027.93元,欠违约金6477.88元,合计共19505.81元。最终欠费以 (略) 确认的为准。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具体详情以标的现状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了解核实。
特别提醒:
①该房产可能存在二次过户及需缴交二次税款等问题;
②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穗规划资源协查﹝2023﹞1712号复函, (略) 增城区新塘镇滨珑北一街3号1903房的不动产由增城新塘 (略) (略) 名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2019年8月5日,该不动产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人为王秘密,抵押权人为广州农村 (略) 增城支行。截止2023年6月25日,该不动产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③上 (略) 场化商品房,已缴交土地出让金。另经核实,该房屋规划用途正确应为住宅,查册表记载规划用途为“其他”属权籍数据错误,待下次办理权属登记时一并更正房屋规划用途。
④据《国家税 (略) 增城区税务局》增税函﹝2023﹞514号复函,被执行人王秘密向增城新塘 (略) 购买 (略) 增城区新塘镇滨珑北一街3号1903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 (略) 不动产权证明第*号)无缴税记录。
七、买受人缴纳全部拍卖款项后, (略) 审查,符合规定的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 (略) 办理有关手续。上述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开竞价五个工 (略) 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开竞价五个工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4年4月1日前缴纳,逾期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增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增城支行;本案案款到账账号:*5518);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3)粤0118执312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二、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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