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定西及庆阳收缴房产转让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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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定西及庆阳收缴房产转让项目公告

2024-03-01 11:40

项目编号:WL2024FC105

项目名称

兰州、定西及庆阳收缴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ZZCQ*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3月1日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3月14日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6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房屋坐落

不动产登记证号

建筑面积(㎡)

用途

结构

所在楼层\房屋总层数

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1

(略) 鸿运润园C18幢2中单元

2603室

商品房买卖合同

GF-2000-0171

252.31

住宅

剪力墙

26\26

2,760,271.40

820,000

2

(略) 安定区城南六路(天庆嘉园)

4幢1单元10层1001室

甘(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140.45

住宅

钢筋混凝土

10\29

870,340.56

260,000

3

(略) 安定区城南六路(天庆嘉园)

4幢1单元10层1002室

甘(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101.93

住宅

钢筋混凝土

10\29

631,639.82

190,000

4

(略) 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金宝翡翠新城三期十二号楼一单元132室

陇房权证巩字第23087号

121.77

住宅

框架

3\7

587,418.48

170,000

5

(略) 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金宝翡翠新城三期十三号楼一楼115室

陇房权证巩字第14981号

70.31

营业

框架

1\7

752,344.56

220,000

6

(略) 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金宝翡翠新城三期十三号楼一楼114室

陇房权证巩字第14979号

70.31

营业

框架

1\7

752,344.56

220,000

7

(略) 西峰区世纪大道与真宁一路西南角雄越小区9层A1单元A1-0901

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号

178.2

住宅

(带车位)

钢筋混凝土

9\17

1,233,562.24

350,000

特别
告知

1. 本次转让标的为收缴房产,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办理过户、重新登记的风险及全部责任。

2. 本次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转受让双方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 由受让方按照收缴单位出具的欠费情况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等);涉及的户名变更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4.本次转让标的委托方不提供发票。

5.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标的7整体转让,其中房产挂牌价1,169,562.24元,车位挂牌价64,000.00元。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应严格按转让方要求交割。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方不组织实地踏勘。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权属转移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无法进行权属转移登记、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5.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6.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及并自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7.受让方在后期改造、再次分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

8.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9.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书与承诺书》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了解竞价要求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00

报名手续

1.意向受让方应按照公告要求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签署纸质报名资料,并在公告期内邮寄或送至甘交所集团(邮寄地址以项目公告的联系地址为准);

2.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3.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签字或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照报名资料的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E交易系统报名及网络竞价操作指南v6.pdf标的展示照片.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高经理* 龚经理*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0943-*

其 他

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如果您对以上项目有意向,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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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11:40

项目编号:WL2024FC105

项目名称

兰州、定西及庆阳收缴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ZZCQ*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3月1日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3月14日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6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房屋坐落

不动产登记证号

建筑面积(㎡)

用途

结构

所在楼层\房屋总层数

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1

(略) 鸿运润园C18幢2中单元

2603室

商品房买卖合同

GF-2000-0171

252.31

住宅

剪力墙

26\26

2,760,271.40

820,000

2

(略) 安定区城南六路(天庆嘉园)

4幢1单元10层1001室

甘(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140.45

住宅

钢筋混凝土

10\29

870,340.56

260,000

3

(略) 安定区城南六路(天庆嘉园)

4幢1单元10层1002室

甘(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101.93

住宅

钢筋混凝土

10\29

631,639.82

190,000

4

(略) 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金宝翡翠新城三期十二号楼一单元132室

陇房权证巩字第23087号

121.77

住宅

框架

3\7

587,418.48

170,000

5

(略) 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金宝翡翠新城三期十三号楼一楼115室

陇房权证巩字第14981号

70.31

营业

框架

1\7

752,344.56

220,000

6

(略) 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金宝翡翠新城三期十三号楼一楼114室

陇房权证巩字第14979号

70.31

营业

框架

1\7

752,344.56

220,000

7

(略) 西峰区世纪大道与真宁一路西南角雄越小区9层A1单元A1-0901

庆市房权证西峰区字第*号

178.2

住宅

(带车位)

钢筋混凝土

9\17

1,233,562.24

350,000

特别
告知

1. 本次转让标的为收缴房产,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办理过户、重新登记的风险及全部责任。

2. 本次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转受让双方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 由受让方按照收缴单位出具的欠费情况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等);涉及的户名变更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4.本次转让标的委托方不提供发票。

5.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标的7整体转让,其中房产挂牌价1,169,562.24元,车位挂牌价64,000.00元。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应严格按转让方要求交割。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方不组织实地踏勘。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权属转移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无法进行权属转移登记、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5.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6.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及并自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7.受让方在后期改造、再次分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

8.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9.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书与承诺书》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了解竞价要求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00

报名手续

1.意向受让方应按照公告要求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签署纸质报名资料,并在公告期内邮寄或送至甘交所集团(邮寄地址以项目公告的联系地址为准);

2.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3.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签字或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照报名资料的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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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高经理* 龚经理*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0943-*

其 他

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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