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寿昌镇人民政府原张永忠厂区内的建筑物等资产残值处置
建德市寿昌镇人民政府原张永忠厂区内的建筑物等资产残值处置
(建德市寿昌镇人民政府原张永忠厂区内的建筑物等资产残值处置)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JDCQ*-0001 | ||
交易项目名称 | 建德市寿昌镇人民政府原张永忠厂区内的建筑物等资产残值处置 | ||
产权类型 | 残值处置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位于寿昌镇二桥路96号(原张永忠)厂区内的建筑物等资产残值处置。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6日9点00分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4日16点00分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规则 | 500元/次或其整倍数 |
竞买人条件 | 具有房屋拆除专项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 | ||
报名须知 | 详见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 ||
付款方式 | 竞买人须在标的成交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 | ||
注意事项 | 1、本次拟处置资产有建筑物1和建筑物2,建筑物1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有1310.17平方米,钢屋架,彩钢瓦屋面,彩钢板围护,层高约7米。建筑物2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371.26平方米,钢屋架,彩钢瓦屋面,彩钢板围护,层高约7米。具体以标的实物现场现状为准。2、买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款和3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与产权所有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拆除拉运完毕,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3、建筑物的拆运时间由产权所有人通知方可进场进行拆运,拆运时间 30天,成交后即开始计算。4、标的物在拆除拉运过程中,买受人必须为作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产权所有人无关。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5日9点00分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3月5日11点00分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30000 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竞价结束后,预竞得人(竞得人)若发生以上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计算方式为: (1)若该项目为非项目组的,竟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2)若该项目属于项目组的,竞得人的前述行为仅涉及成交项目组中部分竟价包的,竞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放弃竞价包)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同时,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寿昌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叶先生*(现场看样*邱)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
联系人及电话 |
(建德市寿昌镇人民政府原张永忠厂区内的建筑物等资产残值处置)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JDCQ*-0001 | ||
交易项目名称 | 建德市寿昌镇人民政府原张永忠厂区内的建筑物等资产残值处置 | ||
产权类型 | 残值处置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位于寿昌镇二桥路96号(原张永忠)厂区内的建筑物等资产残值处置。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6日9点00分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4日16点00分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规则 | 500元/次或其整倍数 |
竞买人条件 | 具有房屋拆除专项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 | ||
报名须知 | 详见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 ||
付款方式 | 竞买人须在标的成交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 | ||
注意事项 | 1、本次拟处置资产有建筑物1和建筑物2,建筑物1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有1310.17平方米,钢屋架,彩钢瓦屋面,彩钢板围护,层高约7米。建筑物2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371.26平方米,钢屋架,彩钢瓦屋面,彩钢板围护,层高约7米。具体以标的实物现场现状为准。2、买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款和3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与产权所有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拆除拉运完毕,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3、建筑物的拆运时间由产权所有人通知方可进场进行拆运,拆运时间 30天,成交后即开始计算。4、标的物在拆除拉运过程中,买受人必须为作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产权所有人无关。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5日9点00分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3月5日11点00分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30000 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竞价结束后,预竞得人(竞得人)若发生以上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计算方式为: (1)若该项目为非项目组的,竟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2)若该项目属于项目组的,竞得人的前述行为仅涉及成交项目组中部分竟价包的,竞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放弃竞价包)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同时,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寿昌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叶先生*(现场看样*邱)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建易招标采购平台)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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