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北区10处地块上建筑残土土场土方捆绑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哈尔滨市松北区10处地块上建筑残土土场土方捆绑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名称 | (略) 松北区10处地块上建筑残土土场土方捆绑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SW029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3-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18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标的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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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转让的松北区10处地块上建筑残土土场土方 ,具体地址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2、转让底价*.00元。 3、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天平 (略) 出具的黑天平评报字[2024]第1011号 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4、本次转让标的详见公告附件标的目录,标的目录内的数量为估测量,实际数量以双方具体交割为准。 | |||
标的名称 | 标的1: (略) 松北区10处地块上建筑残土土场土方捆绑转让 | ||||
转让底价 | 标的1:*.00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00元至*.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天平 (略)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天平评报字[2024]第1011号 | ||
评估备案机构? | ????????????????????????????????? (略) 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天平 (略) 出具的黑天平评报字[2024]第101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反担保情况,未出租、无涉诉行为。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运输、搬运现场及周边路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所在的小区环境、周边路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措施。 5、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己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7、公告展示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査看时签署现场査看确认书,签署现场査看确认书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标的物现场及现场周边等情况了解并认可,报名时提交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8、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建筑残土转让合同》中为准,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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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松北区土地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K*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沈小愚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松北区土地整理储备交易中心会议纪要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松北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及文号:松北区人民政府收文处理单(2023?Q3389)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 、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 文书、材料等,应向该 地址送达 ;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爹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建筑残土转让合同》中为准,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 |
标的交割 | 1 、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双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物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数量为准。 3、受让方负责依法依规运输、处置买受的标的,并承担上述费用及相关风险;受让方竞买后,标的的数量、质量、毁损等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转运、装卸等转让过程中任何费用。
4、受让方负责转让的建筑残土的清运工作,受让方现场转运工作需服从转让方统筹安排,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水土保持
5、标的物存在建筑垃圾等情况,由受让方进行平整场地、清运垃圾等工作,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现场指认为准。
6、本次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在收到运转通知书后后90日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建筑残土转让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4-03-04 09:00 至 2024-03-18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www.htt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 |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5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4-03-19?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其他:按竟价系统提示交纳。 2、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若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缴纳交易服务费或补偿哈交所及转让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竟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须用本企业(本人)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5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00 至 2024年03月19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2、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不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建筑残土清运工程完成后,转让方通知哈尔滨产 (略) 将保证金退还受让方。 3、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哈尔滨产 (略) 指定账户,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交所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4、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哈尔滨产 (略) 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5、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建筑残土转让合同》,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全部交割程序履行完毕后,由转让方双方共同出具《转款函》等相关材料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处办理成交价款转款手续。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松北区(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03月4日9:00-2024年-03月17日16: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进行现场查看,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意向受让方在进行现场勘察时需按照转让方《现场查看确认书》内相关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方式及地点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夏先生,*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道里区抚顺街1号1楼窗口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略) 松北区10处地块上建筑残土土场土方捆绑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SW029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3-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18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标的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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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转让的松北区10处地块上建筑残土土场土方 ,具体地址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2、转让底价*.00元。 3、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天平 (略) 出具的黑天平评报字[2024]第1011号 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4、本次转让标的详见公告附件标的目录,标的目录内的数量为估测量,实际数量以双方具体交割为准。 | |||
标的名称 | 标的1: (略) 松北区10处地块上建筑残土土场土方捆绑转让 | ||||
转让底价 | 标的1:*.00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00元至*.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天平 (略)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天平评报字[2024]第1011号 | ||
评估备案机构? | ????????????????????????????????? (略) 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天平 (略) 出具的黑天平评报字[2024]第101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反担保情况,未出租、无涉诉行为。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运输、搬运现场及周边路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所在的小区环境、周边路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措施。 5、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己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7、公告展示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査看时签署现场査看确认书,签署现场査看确认书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标的物现场及现场周边等情况了解并认可,报名时提交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8、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建筑残土转让合同》中为准,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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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松北区土地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K*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沈小愚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松北区土地整理储备交易中心会议纪要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松北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及文号:松北区人民政府收文处理单(2023?Q3389)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 、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 文书、材料等,应向该 地址送达 ;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爹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建筑残土转让合同》中为准,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 |
标的交割 | 1 、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双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物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数量为准。 3、受让方负责依法依规运输、处置买受的标的,并承担上述费用及相关风险;受让方竞买后,标的的数量、质量、毁损等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转运、装卸等转让过程中任何费用。
4、受让方负责转让的建筑残土的清运工作,受让方现场转运工作需服从转让方统筹安排,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水土保持
5、标的物存在建筑垃圾等情况,由受让方进行平整场地、清运垃圾等工作,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现场指认为准。
6、本次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在收到运转通知书后后90日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建筑残土转让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4-03-04 09:00 至 2024-03-18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www.htt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 |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5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4-03-19?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其他:按竟价系统提示交纳。 2、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若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缴纳交易服务费或补偿哈交所及转让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竟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须用本企业(本人)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5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00 至 2024年03月19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2、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不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建筑残土清运工程完成后,转让方通知哈尔滨产 (略) 将保证金退还受让方。 3、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哈尔滨产 (略) 指定账户,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交所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4、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哈尔滨产 (略) 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5、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建筑残土转让合同》,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全部交割程序履行完毕后,由转让方双方共同出具《转款函》等相关材料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处办理成交价款转款手续。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松北区(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03月4日9:00-2024年-03月17日16: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进行现场查看,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意向受让方在进行现场勘察时需按照转让方《现场查看确认书》内相关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方式及地点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夏先生,*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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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略) 道里区抚顺街1号1楼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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