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网联汽车远程匿名签发验证通信系统”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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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网联汽车远程匿名签发验证通信系统”专利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网联汽车远程匿名签发验证通信系统”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4-03-01 挂牌截止日 2024-03-08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网联汽车远程匿名签发验证通信系统”专利权
    技术领域 现代交通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网联汽车远程匿名签发验证通信系统 ZL*.8 2018-07-12 2020-07-28 2038-07-12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涉及一种网联汽车远程匿名签发验证通信系统,包括:证明方:为汽车,包括Host部分和TPM(或TCM)芯片部分,证明方的DAA证书用以实现汽车的匿名性,以保护云服务中汽车驾驶员的身份和数据隐私;签发方:为在证明方请求远程服务时对其进行DAA签名、并生成证明方的DAA证书的实体;验证方:用以提供远程服务,其证书为实名证书,且证书满足X.509格式,在提供服务时,需要先验证匿名汽车的真实性和平台完整性,然后通过会话密钥加密数据传输给汽车提供服务。


    技术效果与指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项目提出基于可信芯片和直接匿名认证(DAA)的方法可以在汽车匿名的情况下向服务端证明自身身份的可信性并接收远程服务,这种方法在智能网联汽车时代可以有效保护汽车驾驶员的身份隐私。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在汽车远程直接匿名证明过程中,使用椭圆曲线加密(ECC)算法替代原有的RSA加密算法,具有更快的速度。 在汽车远程直接匿名证明过程中,在汽车内部增加一块可信平台模块(TPM或TCM)用于完整性检验、签名和验签、以及密钥的保管,实现了更快速或更安全的计算。 将远程直接匿名证明过程和密钥协商过程相结合,提高了通信的效率。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同济 (略) 朱元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本项目团队研究方向: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技术、汽车电子嵌入式软件、智能驾驶多传感器融合技术
    技术负责人姓名 朱元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yuan.*@*ttp://**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1993年至1998年于清华大学获得车辆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学士学位。 1998年至2003年于清华大学获得车辆工程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2003~2005年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担任助理研究员,2004年曾在美国普渡大学访学。2005年9月至今就职于同济 (略) ,副教授,其中2014~2019年担任BOSCH汽车系统基金教席主任。2018年创建“同济大学-维克多汽车技术联合实验室”,并任实验室执行主任。 2016年获同济大学“名课优师”称号,2017年荣获同济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称号。 2014年、2017年、2019年先后三次入围同济大学“师德师风优秀教师”候选人。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同济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四平路1239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25.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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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网联汽车远程匿名签发验证通信系统”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4-03-01 挂牌截止日 2024-03-08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网联汽车远程匿名签发验证通信系统”专利权
    技术领域 现代交通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网联汽车远程匿名签发验证通信系统 ZL*.8 2018-07-12 2020-07-28 2038-07-12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涉及一种网联汽车远程匿名签发验证通信系统,包括:证明方:为汽车,包括Host部分和TPM(或TCM)芯片部分,证明方的DAA证书用以实现汽车的匿名性,以保护云服务中汽车驾驶员的身份和数据隐私;签发方:为在证明方请求远程服务时对其进行DAA签名、并生成证明方的DAA证书的实体;验证方:用以提供远程服务,其证书为实名证书,且证书满足X.509格式,在提供服务时,需要先验证匿名汽车的真实性和平台完整性,然后通过会话密钥加密数据传输给汽车提供服务。


    技术效果与指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项目提出基于可信芯片和直接匿名认证(DAA)的方法可以在汽车匿名的情况下向服务端证明自身身份的可信性并接收远程服务,这种方法在智能网联汽车时代可以有效保护汽车驾驶员的身份隐私。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在汽车远程直接匿名证明过程中,使用椭圆曲线加密(ECC)算法替代原有的RSA加密算法,具有更快的速度。 在汽车远程直接匿名证明过程中,在汽车内部增加一块可信平台模块(TPM或TCM)用于完整性检验、签名和验签、以及密钥的保管,实现了更快速或更安全的计算。 将远程直接匿名证明过程和密钥协商过程相结合,提高了通信的效率。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同济 (略) 朱元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本项目团队研究方向: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技术、汽车电子嵌入式软件、智能驾驶多传感器融合技术
    技术负责人姓名 朱元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yuan.*@*ttp://**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1993年至1998年于清华大学获得车辆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学士学位。 1998年至2003年于清华大学获得车辆工程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2003~2005年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担任助理研究员,2004年曾在美国普渡大学访学。2005年9月至今就职于同济 (略) ,副教授,其中2014~2019年担任BOSCH汽车系统基金教席主任。2018年创建“同济大学-维克多汽车技术联合实验室”,并任实验室执行主任。 2016年获同济大学“名课优师”称号,2017年荣获同济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称号。 2014年、2017年、2019年先后三次入围同济大学“师德师风优秀教师”候选人。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同济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四平路1239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25.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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