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46处房产招租无原租户
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46处房产招租无原租户
项目名称 | 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46处房产招租(无原租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3月15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 状态 | 出租底价/评估价 (元) | 装修期限 | 保证金设置 (元) | 押金 | ||||
1 |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劳动花园6号楼1层10号商铺(年租金底价21476元,租期3年) | 41.73 | 闲置 | 21476 | 一个月 | 19000 | 2100 | |||||
2 |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劳动花园6号楼1层2号商铺(年租金底价21476元,租期3年) | 41.73 | 闲置 | 21476 | 一个月 | 19000 | 2100 | |||||
3 |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劳动花园6号楼1层3号商铺(年租金底价17447元,租期3年) | 33.9 | 闲置 | 17447 | 一个月 | 15000 | 1700 | |||||
4 |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劳动花园6号楼1层5号商铺(年租金底价20390元,租期3年) | 39.62 | 闲置 | 20390 | 一个月 | 18000 | 2000 | |||||
5 |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劳动花园6号楼1层6号商铺(年租金底价21476元,租期3年) | 41.73 | 闲置 | 21476 | 一个月 | 19000 | 2100 | |||||
6 | (略) 新城区艺术厅北街综合楼一楼原古梵造型和牛羊肉经销部(年租金底价51068元,租期3年) | 79.95 | 闲置 | 51068 | 一个月 | 45000 | 5100 | |||||
7 | (略) 新城区兴安南路170号1至3层商用房(年租金底价*元,租期3年) | 351.35 | 闲置 | * | 一个月 | * | 19000 | |||||
8 | (略) 赛罕区创业路综合楼2号楼5至6层商用房(年租金底价*元,租期3年) | 1153.35 | 闲置 | * | 一个月 | * | 21000 | |||||
9 | (略) 新城区芳汀花园25号楼5号车库(年租金底价3541元,租期3年) | 19.4 | 闲置 | 3541 | 一个月 | 3000 | 400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特别 | 1、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可协助)。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胡先生,*。 6、本次出租标的所有权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无产权证),目前该房产统一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管理。 7、本次招租标的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政策,2024年及2025年承租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构筑物的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每年度可减免1个月租金,请最终承租方按中心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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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承诺书,勘验人须与承租人一致),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只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承诺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公告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及押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押金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6、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7、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联系人:胡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00:00—2024年03月15日17: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内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补偿标准按照租金底价的2个月租金计算),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以及收到《合同签订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押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00:00—2024年3月18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 | ||
服务费 | 按照成交价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高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46处房产招租(无原租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3月15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 状态 | 出租底价/评估价 (元) | 装修期限 | 保证金设置 (元) | 押金 | ||||
1 |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劳动花园6号楼1层10号商铺(年租金底价21476元,租期3年) | 41.73 | 闲置 | 21476 | 一个月 | 19000 | 2100 | |||||
2 |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劳动花园6号楼1层2号商铺(年租金底价21476元,租期3年) | 41.73 | 闲置 | 21476 | 一个月 | 19000 | 2100 | |||||
3 |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劳动花园6号楼1层3号商铺(年租金底价17447元,租期3年) | 33.9 | 闲置 | 17447 | 一个月 | 15000 | 1700 | |||||
4 |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劳动花园6号楼1层5号商铺(年租金底价20390元,租期3年) | 39.62 | 闲置 | 20390 | 一个月 | 18000 | 2000 | |||||
5 |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劳动花园6号楼1层6号商铺(年租金底价21476元,租期3年) | 41.73 | 闲置 | 21476 | 一个月 | 19000 | 2100 | |||||
6 | (略) 新城区艺术厅北街综合楼一楼原古梵造型和牛羊肉经销部(年租金底价51068元,租期3年) | 79.95 | 闲置 | 51068 | 一个月 | 45000 | 5100 | |||||
7 | (略) 新城区兴安南路170号1至3层商用房(年租金底价*元,租期3年) | 351.35 | 闲置 | * | 一个月 | * | 19000 | |||||
8 | (略) 赛罕区创业路综合楼2号楼5至6层商用房(年租金底价*元,租期3年) | 1153.35 | 闲置 | * | 一个月 | * | 21000 | |||||
9 | (略) 新城区芳汀花园25号楼5号车库(年租金底价3541元,租期3年) | 19.4 | 闲置 | 3541 | 一个月 | 3000 | 400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特别 | 1、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可协助)。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胡先生,*。 6、本次出租标的所有权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无产权证),目前该房产统一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管理。 7、本次招租标的房产,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政策,2024年及2025年承租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构筑物的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每年度可减免1个月租金,请最终承租方按中心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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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承诺书,勘验人须与承租人一致),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只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承诺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公告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及押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押金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6、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7、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联系人:胡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00:00—2024年03月15日17: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内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补偿标准按照租金底价的2个月租金计算),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以及收到《合同签订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押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00:00—2024年3月18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 | ||
服务费 | 按照成交价的5%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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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高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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