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辆报废货车、1辆报废大巴车招选回收机构
2辆报废货车、1辆报废大巴车招选回收机构
项目名称 | 2辆报废货车、1辆报废大巴车招选回收机构 | 项目编号 | N0124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内容,重新发布信息。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湖南有 (略) (略) 内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为2辆报废货车(五十铃厢式货车湘LB2101、东风牌蓬式运输车湘LC1555),1辆报废大巴车(宇通客车湘LA3675)。所列照片供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2、转让标的属报废货车、大巴车。已上牌,已无使用价值,现报废处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29747.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有 (略) 联系人:佘燕奇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未进行非法改装,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本次竞价按照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6、我方授权贵方代表我方与受让方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有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为报废货车和大巴车,所有标的均只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汽车回收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继 (略) 流通。 2. 转让标的为2辆货车、1辆大巴车,3辆车均已上牌,未年检,无保险。其中2辆货车已停运三年以上,大巴车停运一年,标的以展示时的品质现状进行公开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在车辆展示期间现场查看车况,自行了解车辆性能、质量、权属等信息。 3、转让标的以意向受让方所视标的现状及委托人交付的实物为准。如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 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责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基于报废车辆的特性,湖南联交所不对公示内容之外的标的的显性和隐性瑕疵承担未完全披露的瑕疵担保责任。 5、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竞买人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出示资质原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移交给受让方。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车辆交接。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车辆,只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汽车回收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继 (略) 流通。 2、受让方须在车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湖南联交所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转让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必须在资产交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报废注销等全部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车、拆解等费用)。 4、受让方须在所有车辆报废工作完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湖南联交所提供车辆回收及注销证明。如因委托方原因,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委托方出具情况说明后,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湖南联交所自收到该证明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报废保证金。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有 (略) (略) 内 看货联系人及电话:佘燕奇 * 只在工作日看车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2-26 09:00:00 至 2024-03-01 17:00:00 | |||
报名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如有授权) 4、受让决议 5、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6、受让申请书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2-26 09:00:00-2024-03-0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待报废车辆清单.doc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彭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2辆报废货车、1辆报废大巴车招选回收机构 | 项目编号 | N0124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内容,重新发布信息。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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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湖南有 (略) (略) 内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为2辆报废货车(五十铃厢式货车湘LB2101、东风牌蓬式运输车湘LC1555),1辆报废大巴车(宇通客车湘LA3675)。所列照片供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2、转让标的属报废货车、大巴车。已上牌,已无使用价值,现报废处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29747.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有 (略) 联系人:佘燕奇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未进行非法改装,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本次竞价按照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6、我方授权贵方代表我方与受让方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有 (略)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彭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2辆报废货车、1辆报废大巴车招选回收机构 | 项目编号 | N0124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内容,重新发布信息。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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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湖南有 (略) (略) 内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为2辆报废货车(五十铃厢式货车湘LB2101、东风牌蓬式运输车湘LC1555),1辆报废大巴车(宇通客车湘LA3675)。所列照片供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2、转让标的属报废货车、大巴车。已上牌,已无使用价值,现报废处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29747.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有 (略) 联系人:佘燕奇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未进行非法改装,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本次竞价按照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6、我方授权贵方代表我方与受让方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有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为报废货车和大巴车,所有标的均只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汽车回收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继 (略) 流通。 2. 转让标的为2辆货车、1辆大巴车,3辆车均已上牌,未年检,无保险。其中2辆货车已停运三年以上,大巴车停运一年,标的以展示时的品质现状进行公开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在车辆展示期间现场查看车况,自行了解车辆性能、质量、权属等信息。 3、转让标的以意向受让方所视标的现状及委托人交付的实物为准。如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 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责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基于报废车辆的特性,湖南联交所不对公示内容之外的标的的显性和隐性瑕疵承担未完全披露的瑕疵担保责任。 5、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竞买人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出示资质原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移交给受让方。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车辆交接。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车辆,只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汽车回收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继 (略) 流通。 2、受让方须在车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湖南联交所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转让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必须在资产交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报废注销等全部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车、拆解等费用)。 4、受让方须在所有车辆报废工作完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湖南联交所提供车辆回收及注销证明。如因委托方原因,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委托方出具情况说明后,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湖南联交所自收到该证明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报废保证金。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有 (略) (略) 内 看货联系人及电话:佘燕奇 * 只在工作日看车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2-26 09:00:00 至 2024-03-01 17:00:00 | |||
报名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如有授权) 4、受让决议 5、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6、受让申请书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2-26 09:00:00-2024-03-0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待报废车辆清单.doc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彭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2辆报废货车、1辆报废大巴车招选回收机构 | 项目编号 | N0124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内容,重新发布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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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湖南有 (略) (略) 内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为2辆报废货车(五十铃厢式货车湘LB2101、东风牌蓬式运输车湘LC1555),1辆报废大巴车(宇通客车湘LA3675)。所列照片供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2、转让标的属报废货车、大巴车。已上牌,已无使用价值,现报废处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29747.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有 (略) 联系人:佘燕奇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未进行非法改装,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本次竞价按照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6、我方授权贵方代表我方与受让方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有 (略)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彭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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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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