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楼厂房出租网络竞价公告
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楼厂房出租网络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经村两委会商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楼厂房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租赁范围: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楼厂房面积约1800 平方米(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2、出租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3、招标底价:20万元/年;
4、竞标方式:本次招标以暗标形式,最高者中标,低于底价无效。若一人报名,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若中标人弃权,发包方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开户银行:宁波宁海农村 (略) 跃龙支行
3、银行帐号:*22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6:00 时前实际到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出)。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村委会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7时。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法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报名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电话:*
5、开标时间:2024年3月13日09时30分。
6、开标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人民大道81号)
注:开标时须携带所需要证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期限为*年,分*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一年一付,在公示期满10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期承租款。第二期至第五期承租款于合同签订日期前两个月内付清,如承租人没有及时上交承租款,经招标人多次催缴无效,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六、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租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有意向的竞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标事宜。
八、其他
(1)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投标人在竞标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200元/份的资料费(不退)。
(3)本项目中介机构服务费为*仟元整(由中标人现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
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德方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宁北路135号
联系电话/传真: 0574-*
联系人:陈伟霖
招标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经村两委会商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楼厂房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租赁范围: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楼厂房面积约1800 平方米(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2、出租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3、招标底价:20万元/年;
4、竞标方式:本次招标以暗标形式,最高者中标,低于底价无效。若一人报名,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若中标人弃权,发包方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开户银行:宁波宁海农村 (略) 跃龙支行
3、银行帐号:*22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6:00 时前实际到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出)。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村委会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7时。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法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报名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电话:*
5、开标时间:2024年3月13日09时30分。
6、开标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人民大道81号)
注:开标时须携带所需要证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期限为*年,分*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一年一付,在公示期满10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期承租款。第二期至第五期承租款于合同签订日期前两个月内付清,如承租人没有及时上交承租款,经招标人多次催缴无效,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六、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租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有意向的竞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标事宜。
八、其他
(1)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投标人在竞标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200元/份的资料费(不退)。
(3)本项目中介机构服务费为*仟元整(由中标人现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屠岙村
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德方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宁北路135号
联系电话/传真: 0574-*
联系人:陈伟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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