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土地经营权流转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土地经营权流转
(略)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土地经营权转让公告
抚国资挂[2024]00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挂牌方式公 (略)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土地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交易行为批准方、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方: (略)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交易行为批准方: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隆凯土 (略) 抚远分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2月28日。
二、转让土地经营权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范围 | 面积 (公顷) | 转让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略)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土地经营权转让 | 海旺农场 | 1087.77 | 20 | 18492.09 | 0.1 | 1000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土地经营权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2.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本项目转让土地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实际面积的增减不增减成交价款。
4.受让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本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运营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
5.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6.竞拍成功后,价款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九十天内付清。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国有企业
2.土地经营权受让人资质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4.本次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转让方式及交易时间
1.本次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
转让方式:挂牌转让。
2.挂牌时间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至2024年3月25日14时00分;
3.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至2024年3月25日14时00分;
4.提交竞买报名申请时间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至2023年3月22日14时00分
5.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5时;
6.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3月25日14时05分
7.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8.竞买人登*“ (略) 公共资源网”,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五、交易流程
(一)竞买人操作流程
(1)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在用户注册页面进行注册,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2)验证通过后,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等,自行学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4.挂牌成交后,竟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转让方负责在平台操作转入(帐户: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账号:*695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做为此次竞得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收益金。
5.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在保证金退回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跨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八、风险提示(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买人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禁止或影响其他竞买人正常出价的;
5、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又或者以其它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6、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若重新进行公告、竞价,其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8、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1)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2)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竞买人未及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4)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的。
九、对交易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在公告期内对转让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 (略)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恩松 电话:*
2.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 (略) 起诉。
3.监督管理部门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4-*
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冯杨 电话:0454-*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1.本次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3.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
4.竞得人应根据《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价款。不能按时交纳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7.本次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转让,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公示、结果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8.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负责。
9.转让方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略)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土地经营权转让公告
抚国资挂[2024]00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挂牌方式公 (略)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土地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交易行为批准方、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方: (略)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交易行为批准方: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隆凯土 (略) 抚远分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2月28日。
二、转让土地经营权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范围 | 面积 (公顷) | 转让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略)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土地经营权转让 | 海旺农场 | 1087.77 | 20 | 18492.09 | 0.1 | 1000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土地经营权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2.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本项目转让土地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实际面积的增减不增减成交价款。
4.受让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本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运营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
5.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6.竞拍成功后,价款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九十天内付清。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国有企业
2.土地经营权受让人资质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4.本次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转让方式及交易时间
1.本次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
转让方式:挂牌转让。
2.挂牌时间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至2024年3月25日14时00分;
3.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至2024年3月25日14时00分;
4.提交竞买报名申请时间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至2023年3月22日14时00分
5.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5时;
6.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3月25日14时05分
7.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8.竞买人登*“ (略) 公共资源网”,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五、交易流程
(一)竞买人操作流程
(1)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在用户注册页面进行注册,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2)验证通过后,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等,自行学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4.挂牌成交后,竟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转让方负责在平台操作转入(帐户: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账号:*695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做为此次竞得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收益金。
5.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在保证金退回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跨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八、风险提示(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买人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禁止或影响其他竞买人正常出价的;
5、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又或者以其它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6、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若重新进行公告、竞价,其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8、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1)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2)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竞买人未及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4)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的。
九、对交易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在公告期内对转让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 (略) 农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恩松 电话:*
2.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 (略) 起诉。
3.监督管理部门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4-*
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冯杨 电话:0454-*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1.本次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3.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
4.竞得人应根据《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价款。不能按时交纳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7.本次土地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转让,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公示、结果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8.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负责。
9.转让方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