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众信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一批构筑物及其他废旧辅助设施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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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众信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一批构筑物及其他废旧辅助设施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赤峰 (略) 一批构筑物及其他废旧辅助设施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3-05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1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 15960.00
合计 15960.00
存放地 (略) 喀喇沁旗乃林镇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5960.00
评估基准日 2024-01-04
评估机构 内蒙古拓鑫 (略)
转让底价(元) 1596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赤峰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赤峰 (略) 2023年第11次董事会会议记录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本次处置的标的,最终受让方需自身具备或聘请有资质的回收、拆除企业进行拆除、回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安全、法律、社会责任。

*本次处置的资产转让方不保证其能否正常使用,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实地认真勘验。

*本次处置的标的包括9-11号库、12-14号库以及锅炉房拆除后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属设施、废旧物资等(清单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勘验,最终受让方受让后不得以因不了解资产状态、重量、数量、材质等原因放弃受让,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本次处置的地上构筑物、建筑物所有权性质为:划拨/自建房,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1、本次转让标 (略) 喀喇沁旗乃林镇。公告中所披露的图片、资产状态、重量、数量、材质等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受让方须进行实地勘验。

2、标的 (略) 喀喇沁旗乃林镇。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杨总,电话:*。

3、本次转让标的目前状态为未拆除,受让方受让后须自行拆除(包括房屋和构筑物、设备在内的全部标的资产),拆除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对标的拆除时,须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拆除后的所有物资及垃圾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搬运、清理,如其中包含有害废弃物,受让方应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4、转让方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5、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要求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营业执照,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递交或快递(当日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并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双方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中心在收到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将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受让方违约处理。

5、受让方在拆除前须向转让方交纳*.00元履约保证金, 并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单》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资产拆除和现场清理,待资产安全拆除、搬运、现场垃圾清理、地面及因受让方受损的建筑物恢复后,且受让方无其他违约行为,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受让方。

6、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书面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等关键信息。

7、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清理、装卸、运输、过磅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8、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杨总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3-05 09:00:00 至 2024-03-1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docx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

安全拆除协议.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4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将扣除全部保证金,中心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3-05 09:00:00-2024-03-12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参考明细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陈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阿尔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艾经理 *
其 他

项目名称 赤峰 (略) 一批构筑物及其他废旧辅助设施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3-05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11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 15960.00
合计 15960.00
存放地 (略) 喀喇沁旗乃林镇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5960.00
评估基准日 2024-01-04
评估机构 内蒙古拓鑫 (略)
转让底价(元) 1596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赤峰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赤峰 (略) 2023年第11次董事会会议记录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本次处置的标的,最终受让方需自身具备或聘请有资质的回收、拆除企业进行拆除、回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安全、法律、社会责任。

*本次处置的资产转让方不保证其能否正常使用,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实地认真勘验。

*本次处置的标的包括9-11号库、12-14号库以及锅炉房拆除后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属设施、废旧物资等(清单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勘验,最终受让方受让后不得以因不了解资产状态、重量、数量、材质等原因放弃受让,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本次处置的地上构筑物、建筑物所有权性质为:划拨/自建房,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1、本次转让标 (略) 喀喇沁旗乃林镇。公告中所披露的图片、资产状态、重量、数量、材质等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受让方须进行实地勘验。

2、标的 (略) 喀喇沁旗乃林镇。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杨总,电话:*。

3、本次转让标的目前状态为未拆除,受让方受让后须自行拆除(包括房屋和构筑物、设备在内的全部标的资产),拆除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对标的拆除时,须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拆除后的所有物资及垃圾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搬运、清理,如其中包含有害废弃物,受让方应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4、转让方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5、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要求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营业执照,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递交或快递(当日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并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双方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中心在收到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将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受让方违约处理。

5、受让方在拆除前须向转让方交纳*.00元履约保证金, 并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单》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资产拆除和现场清理,待资产安全拆除、搬运、现场垃圾清理、地面及因受让方受损的建筑物恢复后,且受让方无其他违约行为,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受让方。

6、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书面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等关键信息。

7、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清理、装卸、运输、过磅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8、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杨总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3-05 09:00:00 至 2024-03-1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docx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

安全拆除协议.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4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将扣除全部保证金,中心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3-05 09:00:00-2024-03-12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参考明细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陈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阿尔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艾经理 *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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