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洲工业园B栋厂房、C栋宿舍五楼房进场公开招租
通洲工业园B栋厂房、C栋宿舍五楼房进场公开招租
根据《 (略) 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深宝国资[2023]24号)有关规定, (略) (略) 委托,就通洲工业园B栋厂房、C栋宿舍五楼508-517房进场公开招租项目采用竞价的交易方式公开招租,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该项目的竞价活动。
项目编号 | BAJY* | |
项目名称 | 通洲工业园B栋厂房、C栋宿舍五楼508-517房进场公开招租 | |
出租方 | (略) (略)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4年3月5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18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况 | (略) 光明区李松蓢社区河堤路162号 |
计算租金面积 | 厂房面积3692.7㎡; 宿舍431.20㎡。 | |
出租用途 | 厂房或宿舍 | |
租金底价 | 1.厂房不低于28元/㎡/月; 2.宿舍不低于23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单价第一年按中标价,从第二年起,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 |
租赁保证金 | 租赁保证金:首年2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首年1个月租金。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 | 无 | |
物业管理费 | 2元/㎡/月 | |
空调费 | 无 | |
物业产权状况 | 有产权证书 | |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 空置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报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1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2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2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继续延长公示期继续征集意向方。如延长公示期后合格投标人仍仅有1家时,招租人与意向方进行协商谈判,经集团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招租底价。2.直接终止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2、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征集到则继续延长公示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 | |
资格要求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竞租方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以上资格; 2.有良好信誉,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发现竞价人存在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如发现竞价人存在欠租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上述承诺情况,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严禁转租、分租。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及要求 | 1、公告期满前携报名资料,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208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由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承租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意向承租方符合领取竞价文件的初步条件; 3、现场报名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8:00; 4、现场报名提交资料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竞价。 |
报名所需资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证明材料; (4)相关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交易机构领取)。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满前交纳人民币*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交易保证金(说明: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8:00。 |
处置方式 | 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略) 宝安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在10个工作日内转为租赁保证金。 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
账户信息 |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户 名: (略) 银行账号:* | |
违约情形 | 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串通应答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 (4)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 |
履约条件 | 1.此次招租物业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租方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租方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承租方因生产需要额外增加用电容量,由承租方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容,并承担用电增容而产生的全部费用。承租方因经营原因需要安装电梯,由承租方负责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以及日常维护等。出租方收回物业时,承租方安装的变压器和电梯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承租方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出租方、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出租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不得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5.租赁期间,如发生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或租赁 (略) 更新范围的情形,*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方不能因此向*方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但应提前书面通知*方,并给予*方合理的搬迁时间,*方应在收到*方书面通知的30天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方根本违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并要求*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6.本租赁场地内的安保、绿化及保洁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承租人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消防、环境卫生等国家规定标准,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监管。 8.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承担安全法律责任。 9.出租方和承租方按有关规定签订《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租廉洁承诺协议书》。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宝安分公司 |
联系地址 |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208室 | |
联系人 | 龙经理0755-*、龚经理0755-* | |
网站发布 | 本项目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意向承租方有义务在投标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下网站,在以下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租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承租方: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 (略) 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深宝国资[2023]24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方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则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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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深宝国资[2023]24号)有关规定, (略) (略) 委托,就通洲工业园B栋厂房、C栋宿舍五楼508-517房进场公开招租项目采用竞价的交易方式公开招租,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该项目的竞价活动。
项目编号 | BAJY* | |
项目名称 | 通洲工业园B栋厂房、C栋宿舍五楼508-517房进场公开招租 | |
出租方 | (略) (略)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4年3月5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18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况 | (略) 光明区李松蓢社区河堤路162号 |
计算租金面积 | 厂房面积3692.7㎡; 宿舍431.20㎡。 | |
出租用途 | 厂房或宿舍 | |
租金底价 | 1.厂房不低于28元/㎡/月; 2.宿舍不低于23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单价第一年按中标价,从第二年起,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 |
租赁保证金 | 租赁保证金:首年2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首年1个月租金。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 | 无 | |
物业管理费 | 2元/㎡/月 | |
空调费 | 无 | |
物业产权状况 | 有产权证书 | |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 空置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报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1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2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2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继续延长公示期继续征集意向方。如延长公示期后合格投标人仍仅有1家时,招租人与意向方进行协商谈判,经集团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招租底价。2.直接终止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2、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征集到则继续延长公示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 | |
资格要求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租人必须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竞租方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以上资格; 2.有良好信誉,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发现竞价人存在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如发现竞价人存在欠租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上述承诺情况,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严禁转租、分租。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及要求 | 1、公告期满前携报名资料,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208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由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承租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意向承租方符合领取竞价文件的初步条件; 3、现场报名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8:00; 4、现场报名提交资料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竞价。 |
报名所需资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证明材料; (4)相关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交易机构领取)。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满前交纳人民币*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交易保证金(说明: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8:00。 |
处置方式 | 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略) 宝安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在10个工作日内转为租赁保证金。 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
账户信息 |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户 名: (略) 银行账号:* | |
违约情形 | 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串通应答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 (4)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 |
履约条件 | 1.此次招租物业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租方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租方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承租方因生产需要额外增加用电容量,由承租方向供电部门申请增容,并承担用电增容而产生的全部费用。承租方因经营原因需要安装电梯,由承租方负责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以及日常维护等。出租方收回物业时,承租方安装的变压器和电梯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承租方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出租方、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出租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不得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5.租赁期间,如发生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或租赁 (略) 更新范围的情形,*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方不能因此向*方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但应提前书面通知*方,并给予*方合理的搬迁时间,*方应在收到*方书面通知的30天内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如*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方根本违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并要求*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6.本租赁场地内的安保、绿化及保洁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承租人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消防、环境卫生等国家规定标准,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监管。 8.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承担安全法律责任。 9.出租方和承租方按有关规定签订《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租廉洁承诺协议书》。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宝安分公司 |
联系地址 |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208室 | |
联系人 | 龙经理0755-*、龚经理0755-* | |
网站发布 | 本项目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意向承租方有义务在投标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下网站,在以下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租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承租方: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 (略) 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深宝国资[2023]24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方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则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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