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道南、云南路东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在建工程建筑物第一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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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道南、云南路东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在建工程建筑物第一次拍卖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 (略)

拍 卖 公 告

(2024)桂0521执恢494号

合 (略) 依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4月6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本院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合 (略) )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西南大道南、云南路东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在建工程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北国用(2010)第B2073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5074.8平方米。

评估价:*元,一拍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土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统一安排,预约电话:*(龙辉拍卖)。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无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及风险告知:

1、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的办理,请竞买人自行向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及到现场进行观摩了解, (略) 不负责该不动产过户及其他事宜。竞买人需承担竞买成功后因国家或地方政策的导致办理过户不能、规划变更的风险;办证过户需符合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条件。

2、 (略) 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标的物可能与不动产登记簿面积等存在不一致,本物为现状拍卖,可能存在瑕疵的请咨询有关部门,本院不承担与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责任,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及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果有违建请向规划部门咨询;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据现场勘查目前在建工程已停工,闲置,部分建筑物用来居住。

4、详情请看万方(房)评字第WF*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估价报告》。

七、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以本人的名义参加竞拍,竞买人如需委托他人竞拍的,需在开始拍卖前七日 (略) 提交相关委托手续及材料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逾期不提交的,参与拍卖人视为竞买人。

2、对于实物标的, (略) 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质量,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1)、不动产过户应符合标的物所在地的不动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并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2)、拍卖标的按权利现状拍卖和交付,不动产拍卖面积与过户办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也不适用多还少补;(3)、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权利现状取得土地或房屋的,后续的产权过户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负责出具宗地测绘委托手续及规划、工程建设等相关批准书许可证的权利人变更事项;(4)、若拍卖标的暂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在向登记机构发出拍卖成交裁定或以物抵债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拍卖成交的财产能否办理过户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5)、竞买成功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法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依法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于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先行垫付完税,并凭已缴 (略) 办理退还手续(标的物涉税情况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逾期不办理的,本院将不再受理,可由买受人垫付后,再由其在拍卖所得价款外自行向相关的纳税义务主体主张。如流拍进行以物抵债时,申请人接受以物抵债后,税费承担方式同拍卖成交一致,申请人所垫付的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申请人未受偿部分继续执行。

4.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价拍卖,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七个工 (略) 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并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 (略) 联系。

十、标的物的交付:竞买人缴纳全款后, (略) 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法定期限内将拍卖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户名:合 (略) ,开户银行: (略) 合浦支行,账户账号:

*请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号,保证金缴纳方式请详细观看淘宝网教程及视频)。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一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详 (略) 。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注意: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公开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辅助拍卖单位: (略)

辅助拍卖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0779-*(陈法官)

法院地址:广西合浦县迎宾大道138号

合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 (略)

拍 卖 公 告

(2024)桂0521执恢494号

合 (略) 依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4月6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本院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合 (略) )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西南大道南、云南路东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在建工程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北国用(2010)第B2073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5074.8平方米。

评估价:*元,一拍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土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统一安排,预约电话:*(龙辉拍卖)。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无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及风险告知:

1、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的办理,请竞买人自行向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及到现场进行观摩了解, (略) 不负责该不动产过户及其他事宜。竞买人需承担竞买成功后因国家或地方政策的导致办理过户不能、规划变更的风险;办证过户需符合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条件。

2、 (略) 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标的物可能与不动产登记簿面积等存在不一致,本物为现状拍卖,可能存在瑕疵的请咨询有关部门,本院不承担与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责任,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及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果有违建请向规划部门咨询;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据现场勘查目前在建工程已停工,闲置,部分建筑物用来居住。

4、详情请看万方(房)评字第WF*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估价报告》。

七、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以本人的名义参加竞拍,竞买人如需委托他人竞拍的,需在开始拍卖前七日 (略) 提交相关委托手续及材料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逾期不提交的,参与拍卖人视为竞买人。

2、对于实物标的, (略) 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质量,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1)、不动产过户应符合标的物所在地的不动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并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2)、拍卖标的按权利现状拍卖和交付,不动产拍卖面积与过户办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也不适用多还少补;(3)、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权利现状取得土地或房屋的,后续的产权过户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负责出具宗地测绘委托手续及规划、工程建设等相关批准书许可证的权利人变更事项;(4)、若拍卖标的暂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在向登记机构发出拍卖成交裁定或以物抵债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拍卖成交的财产能否办理过户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5)、竞买成功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法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依法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于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先行垫付完税,并凭已缴 (略) 办理退还手续(标的物涉税情况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逾期不办理的,本院将不再受理,可由买受人垫付后,再由其在拍卖所得价款外自行向相关的纳税义务主体主张。如流拍进行以物抵债时,申请人接受以物抵债后,税费承担方式同拍卖成交一致,申请人所垫付的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申请人未受偿部分继续执行。

4.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价拍卖,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七个工 (略) 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并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 (略) 联系。

十、标的物的交付:竞买人缴纳全款后, (略) 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法定期限内将拍卖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户名:合 (略) ,开户银行: (略) 合浦支行,账户账号:

*请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号,保证金缴纳方式请详细观看淘宝网教程及视频)。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一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详 (略) 。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注意: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公开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辅助拍卖单位: (略)

辅助拍卖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0779-*(陈法官)

法院地址:广西合浦县迎宾大道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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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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