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县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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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县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吉隆县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日喀则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我县有一批待报费资产资产需处理,现面向社会以公开竞拍的方式处置,公告如下:

一、处置的物品

吉隆县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固定资产,通用设备一批,包括电脑95台、打印设备33件、传真机9台、办公椅348张、文件柜142台等,共计1845件物资。

二、处置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公告及现场勘察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3月10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4年3月10日——11日

地点: (略) 吉隆县宗嘎镇昌盛街3号

联系人:尼片:0892-* *

五、报名须知

1.持具 (略) 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持委托书;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有成交人自行负担;成交单位必须保证资质日结;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对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过程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我县有权追偿。



吉隆县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吉隆县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日喀则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我县有一批待报费资产资产需处理,现面向社会以公开竞拍的方式处置,公告如下:

一、处置的物品

吉隆县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固定资产,通用设备一批,包括电脑95台、打印设备33件、传真机9台、办公椅348张、文件柜142台等,共计1845件物资。

二、处置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公告及现场勘察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3月10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4年3月10日——11日

地点: (略) 吉隆县宗嘎镇昌盛街3号

联系人:尼片:0892-* *

五、报名须知

1.持具 (略) 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持委托书;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有成交人自行负担;成交单位必须保证资质日结;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对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过程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我县有权追偿。



吉隆县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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