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规划服务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规划服务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1648
项目名称:2024年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规划服务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最高限价(%):100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规划服务费
二、预算金额240万(折扣率报价)
三、项目概况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工作要求, (略) 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五统筹”,制定储备计划,制定出让计划,拟定出让方案,确定出让价格。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1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七、履约地点 (略) 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中标单位需按照土地储备中心的工作要求,对出让地块、拟出让地块、收储地块、拟收储地块开展规划服务工作。具体内容为:
1. (略) 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依据《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 (略) 实际, (略) 年度出让计划。 (略) (略) 场、 (略) 场运行情况、用地规模分析等。该年度土地出让 (略) 土委会审议。
2. (略)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实际,依法组织土地前期收储以备供应工作,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部署,编 (略) 存量储备土地情况、储备计划规模、资金安排等。该年度土地储备 (略) 土委会审议。
3.全市已储备地块项目数据库更新维护, (略) 已储备项目数据库,对项目库定期维护、更新。对地块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净地情况、位于重点板块等信息实时更新。
4.经营性用地储备、 (略) 场出让方案编制和服务: (略) 经营性用地开展储备及供地服务,包括储备前及 (略) 各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区位、规划、开发边界等方面核实,编制各地块出让方案,以及相关汇报材料编制、图纸绘制等。
5. (略) (略) 场的需要,向竞得人提供“一次性供图”服务工作。依据规划控制线划定,是以明确的拟交易地块周边道路、绿化、基础设施等强制性规划控制线位置作为核定地块面积的基础,向竞得人提供电子及纸质地块信息图,满足其开发前期准备工作。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按照《 (略) 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辽规协[2002]16号)对应收费标准*折扣计费,按实际完成量付款;
2.每半年付款,对当期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
3.验收通过后,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实际工作量核定单、发票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或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 (略) 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曼、张冬妮、王博
电 话: 02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