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化自然资号
化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化自然资号
宗地编号: | 2021-7-3 | 宗地总面积: | 29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西环路、南至商业用地、西至溢洪道沟、北至消防大队。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7.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29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0 | |||
起始价: | 28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0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 到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 到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1-7-3 号地块:2024年03月27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05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农牧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协调共商机制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意见的通知》(青农草[2018]124号)文件,对宗地涉及使用草原的,应履行使用草原审核同意手续,费用由土地竞得单位承担。 2.项目建设施工时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道路等隐蔽工程的设施问题由土地竞得单位自行解决。 3.出让价款构成:挂牌出让价款由政府土地纯收益、土地取得成本等构成。土地成交价不包括契税、土地评估费、图件制作费,需另行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育英路与幸福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杨雨虹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化隆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略) (略) 分行
开户账号:*0266
宗地编号: | 2021-7-3 | 宗地总面积: | 29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西环路、南至商业用地、西至溢洪道沟、北至消防大队。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7.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29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0 | |||
起始价: | 28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0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 到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 到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1-7-3 号地块:2024年03月27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05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农牧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协调共商机制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意见的通知》(青农草[2018]124号)文件,对宗地涉及使用草原的,应履行使用草原审核同意手续,费用由土地竞得单位承担。 2.项目建设施工时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道路等隐蔽工程的设施问题由土地竞得单位自行解决。 3.出让价款构成:挂牌出让价款由政府土地纯收益、土地取得成本等构成。土地成交价不包括契税、土地评估费、图件制作费,需另行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育英路与幸福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杨雨虹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化隆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略) (略) 分行
开户账号:*0266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