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妃甸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唐曹国土审告字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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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妃甸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唐曹国土审告字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曹妃甸区装备B-08-01地块等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指标要求:

1.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

绿

地率

装备B-08-01

装备制造园区北环路以南、装备A4路东侧

*.31平方米(241.87亩)

工业用地

≥1.0

≥40%

/

≤10%

50

3629

*20YB

装备制造园区十里海中二路以东、庙南路北侧

14743.08平方米(22.11亩)

工业用地

≥1.0

≥40%

/

≤10%

50

266

保税C-01-01

综合保税区内环北路以东、C1路南侧

*.06平方米(156.47亩)

工业用地

≥1.0

≥40%

/

≤10%

50

489

保税C-01-02

综合保税区A21路东侧、北边河路南侧

*.42平方米(231.01亩)

工业用地

≥1.0

≥40%

/

≤10%

50

721

保税C-01-03

综合保税区A12路东侧、北边河路南侧

*.09平方米(256.34亩)

工业用地

≥1.0

≥40%

/

≤10%

50

800

石化A-11-07

化学工业园区石化东路以西、石化北五道管廊带以北

*.17平方米(200.16亩)

工业用地

≥0.8

≥40%

/

≤10%

50

657

石化B-07

化学工业园区石化中路以西、石化南三道以北

*.61平方米(739.60亩)

工业用地

≥0.8

≥40%

/

≤10%

50

2249

石化B-08

化学工业园区石化西路以东、石化南三道以北

*.60平方米(504.21亩)

工业用地

≥0.8

≥40%

/

≤10%

50

1533

石化B-11-01

化学工业园区石化中路以东、石化南四道以北

*.64平方米(373.22亩)

工业用地

≥0.8

≥40%

/

≤10%

50

1046

石化B-13-07

化学工业园区迁曹高速以东、石化南五道以北

*.35平方米(204.06亩)

工业用地

≥0.8

≥40%

/

≤10%

50

572


2.其他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类别

控制指标

1

亩均税收

(万元/亩)

≥20万元/亩

2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对工业增加值能 (略) “十四五”末平均水平(1.32吨标准煤/万元)的新增用能项目,优先解决能耗指标

3

环境空气单位排放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 第 29 号)

4

地表水环境执行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

地下水环境执行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6

声环境执行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7

土壤环境评价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7日,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4年3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 (略) 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怡 刘芸铭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曹妃甸区装备B-08-01地块等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指标要求:

1.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

绿

地率

装备B-08-01

装备制造园区北环路以南、装备A4路东侧

*.31平方米(241.87亩)

工业用地

≥1.0

≥40%

/

≤10%

50

3629

*20YB

装备制造园区十里海中二路以东、庙南路北侧

14743.08平方米(22.11亩)

工业用地

≥1.0

≥40%

/

≤10%

50

266

保税C-01-01

综合保税区内环北路以东、C1路南侧

*.06平方米(156.47亩)

工业用地

≥1.0

≥40%

/

≤10%

50

489

保税C-01-02

综合保税区A21路东侧、北边河路南侧

*.42平方米(231.01亩)

工业用地

≥1.0

≥40%

/

≤10%

50

721

保税C-01-03

综合保税区A12路东侧、北边河路南侧

*.09平方米(256.34亩)

工业用地

≥1.0

≥40%

/

≤10%

50

800

石化A-11-07

化学工业园区石化东路以西、石化北五道管廊带以北

*.17平方米(200.16亩)

工业用地

≥0.8

≥40%

/

≤10%

50

657

石化B-07

化学工业园区石化中路以西、石化南三道以北

*.61平方米(739.60亩)

工业用地

≥0.8

≥40%

/

≤10%

50

2249

石化B-08

化学工业园区石化西路以东、石化南三道以北

*.60平方米(504.21亩)

工业用地

≥0.8

≥40%

/

≤10%

50

1533

石化B-11-01

化学工业园区石化中路以东、石化南四道以北

*.64平方米(373.22亩)

工业用地

≥0.8

≥40%

/

≤10%

50

1046

石化B-13-07

化学工业园区迁曹高速以东、石化南五道以北

*.35平方米(204.06亩)

工业用地

≥0.8

≥40%

/

≤10%

50

572


2.其他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类别

控制指标

1

亩均税收

(万元/亩)

≥20万元/亩

2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对工业增加值能 (略) “十四五”末平均水平(1.32吨标准煤/万元)的新增用能项目,优先解决能耗指标

3

环境空气单位排放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 第 29 号)

4

地表水环境执行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

地下水环境执行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6

声环境执行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7

土壤环境评价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7日,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4年3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 (略) 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怡 刘芸铭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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