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台江苏天禹通用型谷物干燥机含成套配套设备及生物质热风炉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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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台江苏天禹通用型谷物干燥机含成套配套设备及生物质热风炉三次


委托单位: (略) 姜 (略)

项目名称

12台5HXG-120江苏天禹通用型谷物干燥机(含成套配套设备及生物质热风炉)(三次)

项目编号

*02

转让方

(略) 姜 (略)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姜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4年 3月 11 日10时

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25日10 时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标的预展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二、预展地点:原 (略) 仓库

转让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100元 。

标的基本情况

一、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二、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三、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诚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 (略)

资产评估值

点击查看>>万*仟圆整(*.00元)

特别事项说明

一、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三、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 (略) 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成交确认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 (略) 付清所有款项(包含交易服务费、处置物品价款等),处置物品价款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

二、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资产处置完成后,将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条件

该处置中相关一切费用(含装卸、运费),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搬清现场标的资产,并打扫干净。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金额: * 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略) 网(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账号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 (略) 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 (略) 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例1:协议成交金额*元以下的,收费1000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服务费1000元。

例2:挂牌价*元,竞价方式成交金额为*元。交易服务费计算为协议收费基础+竞价方式加收部分。基础部分为0.3+(500-100)*0.002+(800-500)*0.0016=1.58;加收部分为700*0.008+(800-700)*0.006=6.2。单方缴纳金额为1.58+6.2=7.*元,双方共缴纳15.*元。

五、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 (略) 络竞价。否 (略) 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 (略) 络竞价,须在竞价前 (略) 产权交易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招标等。

七、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姜 (略) 96号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姜堰区三水 (略) 88号

报名端口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委托单位: (略) 姜 (略)

项目名称

12台5HXG-120江苏天禹通用型谷物干燥机(含成套配套设备及生物质热风炉)(三次)

项目编号

*02

转让方

(略) 姜 (略)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姜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4年 3月 11 日10时

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25日10 时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标的预展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二、预展地点:原 (略) 仓库

转让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100元 。

标的基本情况

一、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二、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三、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诚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 (略)

资产评估值

点击查看>>万*仟圆整(*.00元)

特别事项说明

一、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三、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 (略) 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成交确认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5个工 (略) 付清所有款项(包含交易服务费、处置物品价款等),处置物品价款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

二、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资产处置完成后,将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条件

该处置中相关一切费用(含装卸、运费),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搬清现场标的资产,并打扫干净。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金额: * 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略) 网(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账号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 (略) 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 (略) 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例1:协议成交金额*元以下的,收费1000元。交易双方分别缴纳服务费1000元。

例2:挂牌价*元,竞价方式成交金额为*元。交易服务费计算为协议收费基础+竞价方式加收部分。基础部分为0.3+(500-100)*0.002+(800-500)*0.0016=1.58;加收部分为700*0.008+(800-700)*0.006=6.2。单方缴纳金额为1.58+6.2=7.*元,双方共缴纳15.*元。

五、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 (略) 络竞价。否 (略) 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 (略) 络竞价,须在竞价前 (略) 产权交易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招标等。

七、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姜 (略) 96号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姜堰区三水 (略) 88号

报名端口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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