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号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号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1680.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侧、首创大街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680.37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需符合高新区相关环境影响标准、气候论证标准、水资源论证标准、水土保持论证标准 |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3226.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侧、首创大街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226.11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9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需符合高新区相关环境影响标准、气候论证标准、水资源论证标准、水土保持论证标准 |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分街南侧、 (略) 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76 | ||||||
投资强度: | 8574.*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该宗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1410.5平方米,依据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先行对土地进行公开出让,暂缓处置地上违法建筑物。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到 大厂回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到 大厂回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01日在大厂回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次拍卖公告 (略) 场网(http://**)、河北省 (略) (http://**)、廊坊日报上公开发布。 (6)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7)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8)受让人在拍卖会上竞得标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后,需按《土地拍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拍卖服务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9)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厂回 (略)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大厂回 (略)
开户银行: 大厂农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52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1680.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侧、首创大街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680.37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需符合高新区相关环境影响标准、气候论证标准、水资源论证标准、水土保持论证标准 |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3226.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侧、首创大街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226.11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9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需符合高新区相关环境影响标准、气候论证标准、水资源论证标准、水土保持论证标准 |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分街南侧、 (略) 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76 | ||||||
投资强度: | 8574.*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该宗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1410.5平方米,依据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先行对土地进行公开出让,暂缓处置地上违法建筑物。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到 大厂回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到 大厂回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01日在大厂回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2)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次拍卖公告 (略) 场网(http://**)、河北省 (略) (http://**)、廊坊日报上公开发布。 (6)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7)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8)受让人在拍卖会上竞得标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后,需按《土地拍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拍卖服务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9)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厂回 (略)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大厂回 (略)
开户银行: 大厂农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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