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曹城办事处八里庙曹县殡仪馆部分资产经营使用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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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曹城办事处八里庙曹县殡仪馆部分资产经营使用权项目

曹县曹城办事处八里庙曹县殡仪馆部分资产经营使用权项目

项目编号:HZCQ* | 发布时间:2024-03-12

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标的

位于曹县曹城办事处八里庙曹县殡仪馆部分资产经营使用权项目

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

项目编号

HZCQ*

展示时间

公示期内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节假日除外)

转让方


转让标的:

该标的位于曹县曹城办事处八里庙曹县殡仪馆部分资产经营使用权项目,其中包括3个告别厅,建筑面积分别为125平方米、119平方米、208平方米;冰棺15组45个,经营使用年限为5年。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际查看现状为准。

底价:每月营业总额的20%

交易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略) 不对标的表现的数量和质量做任何担保。

2、受让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转让方批准。

3、受让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转让方的管理,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经营期间要自觉遵守工商、税务、质检、物价、消防、卫生防疫、治安等各项法律法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照章纳税、缴费,合法经营。不得经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法律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业,否则转让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合同到期后,原受让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具有优先经营权。

5、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需另行支付*元押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受让方在经营期间,应当在每月月初2号前对上月营业总额进行统计并按照比例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逾期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交纳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受让方只拥有标的物的使用权,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不得拆除或者变卖原设施、设备,且应保持完好,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需受让方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7、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如未能及时搬离及受让方添附物视为无主财产,由转让方进行处置。

8、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视受让方按照当月经营使用天数进行结算,任何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不得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标的物,一切费用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未尽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解决。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现场交易

受让资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必须为法人,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记录、热爱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具有丰富管理经验优先;并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殡葬服务等)、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8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

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兴菏国有 (略)

开户银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岳程支行

账 号:3040 0611 2420 5000 0103 34

保证事项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交易保证金必须由意向受让方对公账户交纳。必须备注:项目编号:HZCQ*保证金和意向受让方姓名。

交易时间及地点

交易时间

2024年3月19日

下午15时30分

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666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0-*

微信公众号

(略) (略)

网址

http://**

标的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略) 兴菏国有 (略)

(略)


×  (略) 入口

曹县曹城办事处八里庙曹县殡仪馆部分资产经营使用权项目

项目编号:HZCQ* | 发布时间:2024-03-12

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标的

位于曹县曹城办事处八里庙曹县殡仪馆部分资产经营使用权项目

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

项目编号

HZCQ*

展示时间

公示期内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节假日除外)

转让方


转让标的:

该标的位于曹县曹城办事处八里庙曹县殡仪馆部分资产经营使用权项目,其中包括3个告别厅,建筑面积分别为125平方米、119平方米、208平方米;冰棺15组45个,经营使用年限为5年。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际查看现状为准。

底价:每月营业总额的20%

交易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略) 不对标的表现的数量和质量做任何担保。

2、受让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转让方批准。

3、受让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转让方的管理,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经营期间要自觉遵守工商、税务、质检、物价、消防、卫生防疫、治安等各项法律法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照章纳税、缴费,合法经营。不得经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法律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业,否则转让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合同到期后,原受让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具有优先经营权。

5、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需另行支付*元押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受让方在经营期间,应当在每月月初2号前对上月营业总额进行统计并按照比例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逾期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交纳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受让方只拥有标的物的使用权,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不得拆除或者变卖原设施、设备,且应保持完好,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需受让方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7、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如未能及时搬离及受让方添附物视为无主财产,由转让方进行处置。

8、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视受让方按照当月经营使用天数进行结算,任何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不得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标的物,一切费用损失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未尽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解决。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现场交易

受让资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必须为法人,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记录、热爱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具有丰富管理经验优先;并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殡葬服务等)、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8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

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兴菏国有 (略)

开户银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岳程支行

账 号:3040 0611 2420 5000 0103 34

保证事项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交易保证金必须由意向受让方对公账户交纳。必须备注:项目编号:HZCQ*保证金和意向受让方姓名。

交易时间及地点

交易时间

2024年3月19日

下午15时30分

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666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0-*

微信公众号

(略) (略)

网址

http://**

标的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略) 兴菏国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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