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忻开土告字号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忻开土告字号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岩 (略) 交叉口西南角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96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02日在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以标准地出让。 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本次拍卖设有底价,竞买人报价应不低于底价。 4、宗地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不在土地成交价款内,由受让人另行缴纳。 5、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6、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东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50-*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岩 (略) 交叉口西南角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96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02日在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以标准地出让。 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3、本次拍卖设有底价,竞买人报价应不低于底价。 4、宗地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不在土地成交价款内,由受让人另行缴纳。 5、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6、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东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50-*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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