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拍卖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3时。
二、拍卖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三、拍卖标的
漳州台商投资区 (略) 项目所涉及的剩余砂石(毛料石),约*.9m3,起拍价:453.2724万元(不含拍卖成交后的装车、运输费用和税费),竞买保证金:9*元。
四、拍卖标的看样时间:2024年3月19日-20日
五、拍卖标的展示地点:该批砂石(毛料石)堆放在 (略) 项目区域内,位于漳州台 (略) 142°方向,直距约6.2km的金山社区南侧一带,隶属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片区下辖金山社区管辖。项目区南侧为龙池大道,西 (略) ,北侧为G228国道,东侧为村庄及工厂, (略) 区约26km, (略) 约16km,交通便利。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登记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2日下午5时止。
七、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禁止参加; (略) 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禁止参加。
八、竞买人资质由委托方负责审核。竞买人应于2024年3月22日下午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拍卖人以下指定账户【账户: (略) (略) ,开户行: (略) 漳州清华园支行,账号:1610 5010 0100 2066 96】(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单位基本账户缴纳),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的相应证件及资格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
九、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按照规定一次性足额缴纳拍卖成交款,缴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国库),经委托人财务部门确认到账后开据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拍卖成交后,标的竞得人按拍卖成交价的4.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
十、竞得人自依法获得标的后,应在2个月内将标的物清运完毕(腾出场地),逾期未完成拉运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安全清场完毕后,且未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持《拍卖标的移交确认书》及清运完成验收确认单,方可办理清运保证金退款手续。
十一、竞得人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由具有资质的渣土、 (略) 运输并承担所有的装运费用。竞得人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 (略) (略) 容要求行驶;竞得人自行承担提取标的物过程中面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超载、超限责任、扬尘治理责任、运输车辆冲洗责任等。
十二、在清运期间,安全防范措施、防护工作均由竞得人负责,因疏忽大意或存在环节瑕疵导致事故发生,由竞得人全部负责,除按违约责任论处外,还应赔偿任何一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三、竞得人需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和约定施工,严禁拉运标的物以外的砂石土,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竞得人须2个月内清运完成。
2、本次拍卖属标的物拍卖,仅针对砂石(毛料石)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物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剩余石料,其实际转让方量与调查测绘方量可能存在偏差,竞得人风险自担。拍卖文件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规格、形态、方量、品质等可能与实际开挖产出的现状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不退补差价,对此,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石料开挖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并自行承担对此产生的风险。
十五:本场拍卖会所拍标的,本公司与委托方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竞买人在参拍前须前往各标的所在地认真查勘标的,标的以实际存放情况为准。本公司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标的的质量担保责任。
联系地址: (略) 芗城 (略) 兴达楼B幢201室
联系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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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