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大学金山校区4个标的、旗山校区1个标的分别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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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大学金山校区4个标的、旗山校区1个标的分别招租

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4个标的、旗山校区1个标的分别招租

项目简介:

应委托方要求,我中心于2024年3月4日公告的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4个标的、旗山校区1个标的分别招租项目的“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变更为“境内企业”,具体变更后的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4个标的、旗山校区1个标的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略) 仓山 (略) 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 (略) 4-5号店

约63.2

*

9.5

2

(略) 仓山 (略) 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 (略) 12号店

约31.6

*

4.5

3

(略) 仓山 (略) 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 (略) 16号店

约22.27

*

3.5

4

(略) 仓山 (略) 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 (略) 23号店

约31.6

*

4.5

5

(略) 闽侯 (略) 63号信息中心105室

约33

*

3.5

注:以上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1- (略) 仓山 (略) 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校园内,标的 (略) 闽侯 (略) 63号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校园内。以上租赁标的产权证尚未办理。普通装修。标的1、2、4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标的3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标的1-5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

1、标的1用于便利店经营;

2、标的2、4用于眼镜店经营;

3、标的3用于水果店经营;

4、标的5用于理发店经营。

以上租赁标的要求经营内容合法,不属于国家禁止性或限制性的经营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含油污、噪声污染等影响的项目(以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准);不得做出对福建农林大学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不得使用液化气等明火用具。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1、3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承租方为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略) 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主体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无权参与竞租)。

标的2、4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承租方为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略) 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主体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无权参与竞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眼镜销售。

标的5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承租方为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略) 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主体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无权参与竞租)。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因经营所需的各类营业资质。应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不得以该现状影响其办理工商、消防、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要求解除变更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租方和场地经营者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转租、分租给第三方,保证安全经营,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安全。

3、承租方须保证现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的,不得改变现有结构、房型和功能,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若需电量增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水电管理部门协商增容方案,电量增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标的2、4眼镜店的承租方从业人员具有验光员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开业。

7、合同期满时,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自行投入的固定设备等资产(指不可移动的资产),应按合同移交给出租方。

8、承租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费用自理,出租方概不负责。

9、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后两个月内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承租,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0、标的1、2、4在2024年6月1日前成交,租赁期限自2024年6月1日起算,在2024年6月1日后成交,租赁期限自标的移交日起算;标的3在2024年5月15日前成交,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15日起算,在2024年5月15日后成交,租赁期限自标的移交日起算;标的5在2024年4月1日前成交,租赁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算,在2024年4月1日后成交,租赁期限自标的移交日起算。

11、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4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4个标的、旗山校区1个标的分别招租

项目简介:

应委托方要求,我中心于2024年3月4日公告的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4个标的、旗山校区1个标的分别招租项目的“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变更为“境内企业”,具体变更后的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4个标的、旗山校区1个标的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每年年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略) 仓山 (略) 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 (略) 4-5号店

约63.2

*

9.5

2

(略) 仓山 (略) 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 (略) 12号店

约31.6

*

4.5

3

(略) 仓山 (略) 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 (略) 16号店

约22.27

*

3.5

4

(略) 仓山 (略) 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 (略) 23号店

约31.6

*

4.5

5

(略) 闽侯 (略) 63号信息中心105室

约33

*

3.5

注:以上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1- (略) 仓山 (略) 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校园内,标的 (略) 闽侯 (略) 63号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校园内。以上租赁标的产权证尚未办理。普通装修。标的1、2、4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标的3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标的1-5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

1、标的1用于便利店经营;

2、标的2、4用于眼镜店经营;

3、标的3用于水果店经营;

4、标的5用于理发店经营。

以上租赁标的要求经营内容合法,不属于国家禁止性或限制性的经营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含油污、噪声污染等影响的项目(以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准);不得做出对福建农林大学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不得使用液化气等明火用具。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标的1、3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承租方为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略) 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主体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无权参与竞租)。

标的2、4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承租方为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略) 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主体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无权参与竞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眼镜销售。

标的5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承租方为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略) 列为限制高消费或失信主体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无权参与竞租)。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因经营所需的各类营业资质。应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不得以该现状影响其办理工商、消防、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要求解除变更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租方和场地经营者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转租、分租给第三方,保证安全经营,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安全。

3、承租方须保证现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的,不得改变现有结构、房型和功能,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若需电量增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水电管理部门协商增容方案,电量增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标的2、4眼镜店的承租方从业人员具有验光员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开业。

7、合同期满时,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自行投入的固定设备等资产(指不可移动的资产),应按合同移交给出租方。

8、承租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费用自理,出租方概不负责。

9、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后两个月内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承租,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0、标的1、2、4在2024年6月1日前成交,租赁期限自2024年6月1日起算,在2024年6月1日后成交,租赁期限自标的移交日起算;标的3在2024年5月15日前成交,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15日起算,在2024年5月15日后成交,租赁期限自标的移交日起算;标的5在2024年4月1日前成交,租赁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算,在2024年4月1日后成交,租赁期限自标的移交日起算。

11、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4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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