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 |||
---|---|---|---|
委托单位 | |||
项目名称 | 转让底价(万元) | 0 | |
公告日期 | 2024-03-14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4-04-02 |
(漳自然资告字[2024]2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年限(年) | 增价 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计容建筑面积(㎡) | ||||||||
2023P14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 | 1.0<容积率<3.0 | <24 | >30 | 具体要求详见备注 | <* | * | *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元或*元以上的整数倍 |
2023P16 | (略) 以东、 (略) 以南 | *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 | 1.0<容积率<2.5 | <28 | >30 | 具体要求详见备注 | <* | * | 612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元或*元以上的整数倍 |
2023P17 | 靖圆大道以西、 (略) 以北 | *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办公场所用地) | 1.0<容积率<2.6 | <34 | >30 | 具体要求详见备注 | <* | * | 204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元或*元以上的整数倍 |
备注: 1.宗地2023P14的居住建筑高度<80m,商业建筑高度<100m;该宗地块内古树名木应就地保留(详见控规图和规划条件);该宗地配 (略) 可销售;该宗地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2.宗地2023P16的居住建筑高度<80m,商业及交通枢纽建筑高度<100m;该宗地配 (略) 可销售;该宗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可结合商业用地开发,建设以公交运营、车辆停放、乘客聚散为核心功能的公交枢纽。交通枢纽及配套业务用房无偿配 (略) 交通运输局(具体移交内容详见《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高新区交通枢纽项目相关技术指标的意见反馈》);该宗地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3.宗地2023P17的居住建筑<80m,商业、商务办公或综合建筑<100m;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该宗地与相邻北侧2022P20地块的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与商务、商业混合用地,若两个地块为同一建设单位,建议项目方案可统筹设计,总平面布局应统筹考虑地块之间的交通组织、消防设计、地下室可整体设计、互联互通。 4.宗地2023P14、2023P16配建的幼儿园应无偿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 5.以上宗地配建的社区食堂(含产权)应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 6.以上宗地均设定保留价。 7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8.宗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 (略) 区2024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 (略) 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3月14日至 2024年4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略) 龙文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大楼六楼收储中心招商信息科(龙文交警北侧)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14日至 2024年4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四楼(4075号)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4月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4月3日10时00分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三楼东侧大会议室(3035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2023P14的施教区:中学为高新三中,小学为颜厝中心小学;宗地2023P16的施教区:中学为高新六中,小学为九湖中心小学;宗地2023P17的施教区:中学为高新二中,小学为武林小学。因高新区所有学校规划布局未全部完成,施教区今后随建设规划开发视情况调整。
(二)本次出让宗地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成交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四)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第一期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应全额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自比例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龙文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大楼六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魏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0596-*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东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 (略) 漳州芗江支行、
(略) 漳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6 8107 0999 9999
1409 0209 2960 0339 673
4221 7759 8327
1367 5101 0400 3671 7
1610 3010 0100 2796 59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4日
项目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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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 |||
项目名称 | 转让底价(万元) | 0 | |
公告日期 | 2024-03-14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4-04-02 |
(漳自然资告字[2024]2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年限(年) | 增价 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计容建筑面积(㎡) | ||||||||
2023P14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 | 1.0<容积率<3.0 | <24 | >30 | 具体要求详见备注 | <* | * | *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元或*元以上的整数倍 |
2023P16 | (略) 以东、 (略) 以南 | *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 | 1.0<容积率<2.5 | <28 | >30 | 具体要求详见备注 | <* | * | 612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元或*元以上的整数倍 |
2023P17 | 靖圆大道以西、 (略) 以北 | *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办公场所用地) | 1.0<容积率<2.6 | <34 | >30 | 具体要求详见备注 | <* | * | 204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元或*元以上的整数倍 |
备注: 1.宗地2023P14的居住建筑高度<80m,商业建筑高度<100m;该宗地块内古树名木应就地保留(详见控规图和规划条件);该宗地配 (略) 可销售;该宗地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2.宗地2023P16的居住建筑高度<80m,商业及交通枢纽建筑高度<100m;该宗地配 (略) 可销售;该宗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可结合商业用地开发,建设以公交运营、车辆停放、乘客聚散为核心功能的公交枢纽。交通枢纽及配套业务用房无偿配 (略) 交通运输局(具体移交内容详见《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高新区交通枢纽项目相关技术指标的意见反馈》);该宗地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3.宗地2023P17的居住建筑<80m,商业、商务办公或综合建筑<100m;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该宗地与相邻北侧2022P20地块的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与商务、商业混合用地,若两个地块为同一建设单位,建议项目方案可统筹设计,总平面布局应统筹考虑地块之间的交通组织、消防设计、地下室可整体设计、互联互通。 4.宗地2023P14、2023P16配建的幼儿园应无偿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 5.以上宗地配建的社区食堂(含产权)应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 6.以上宗地均设定保留价。 7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8.宗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 (略) 区2024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 (略) 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3月14日至 2024年4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略) 龙文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大楼六楼收储中心招商信息科(龙文交警北侧)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14日至 2024年4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四楼(4075号)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4月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4月3日10时00分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三楼东侧大会议室(3035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2023P14的施教区:中学为高新三中,小学为颜厝中心小学;宗地2023P16的施教区:中学为高新六中,小学为九湖中心小学;宗地2023P17的施教区:中学为高新二中,小学为武林小学。因高新区所有学校规划布局未全部完成,施教区今后随建设规划开发视情况调整。
(二)本次出让宗地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成交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四)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第一期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应全额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自比例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龙文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大楼六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魏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0596-*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东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 (略) 漳州芗江支行、
(略) 漳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6 8107 0999 9999
1409 0209 2960 0339 673
4221 7759 8327
1367 5101 0400 3671 7
1610 3010 0100 2796 59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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