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四龙镇06-04-007号土地经营权租赁公告
白银市白银区四龙镇06-04-007号土地经营权租赁公告
2024-03-14 09:39
项目编号:WL2024ZZ083
项目名称 | (略) 白银区四龙镇06-(04)-007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ZZCQ*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3月1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20日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白银区四龙镇06-(04)-007土地经营权 | |||
标的位置 | (略) 白银区四龙镇东 (略) ,南至梁庄村民居,西至梁庄村民居,北至梁庄村民居。 | |||||
租赁面积约 | *.8㎡(约86.29亩) | 地类(用途) | 住宅用地 | |||
挂牌租金(万元/年) | 3.4516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
租期(年) | 3 | 租赁保证金(万元) | 1 | |||
租赁押金(万元) | 1 | |||||
出租方名称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租赁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 或备案机构 | 白银 (略) |
特别告知 | 1.按照转让方要求该地块本次租赁用途仅用于农作物种植。成交后因规划用途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租赁押金由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为准),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付清首年全部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租金按《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按年足额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承租方确定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应在付清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承租方不及时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踏勘租赁标的后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2.租赁标的以现状租赁和移交,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与出租方咨询。参与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租赁标的范围、用途、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租赁公告》《租赁须知》《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为准)》等文件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支付首年租金的视为放弃承租,出租方可按承租方违约进行处理,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可以重新挂牌租赁。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或调换给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仅限农业种植,相关运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全部承担,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用途,不得私自构筑固定建筑物。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7.租赁标的运营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按计量及收费标准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8.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9.其他详见《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等文件。 10.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
交易 | 交易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踏勘租赁标的。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3月14日09:00:00至3月20日17:00:00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租赁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租赁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租赁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向出租方及承租方出具《成交通知书》,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付清首年全部租金,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部分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租赁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租赁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无故放弃受让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私自达成交易的; (7)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造成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交易服务费 | 按《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约定收取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
踏勘联系人 | 乔工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 |
其 它 |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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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9:39
项目编号:WL2024ZZ083
项目名称 | (略) 白银区四龙镇06-(04)-007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ZZCQ*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3月1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20日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白银区四龙镇06-(04)-007土地经营权 | |||
标的位置 | (略) 白银区四龙镇东 (略) ,南至梁庄村民居,西至梁庄村民居,北至梁庄村民居。 | |||||
租赁面积约 | *.8㎡(约86.29亩) | 地类(用途) | 住宅用地 | |||
挂牌租金(万元/年) | 3.4516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
租期(年) | 3 | 租赁保证金(万元) | 1 | |||
租赁押金(万元) | 1 | |||||
出租方名称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租赁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 或备案机构 | 白银 (略) |
特别告知 | 1.按照转让方要求该地块本次租赁用途仅用于农作物种植。成交后因规划用途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租赁押金由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为准),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付清首年全部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剩余租金按《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按年足额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承租方确定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应在付清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承租方不及时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踏勘租赁标的后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2.租赁标的以现状租赁和移交,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与出租方咨询。参与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租赁标的范围、用途、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租赁公告》《租赁须知》《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为准)》等文件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支付首年租金的视为放弃承租,出租方可按承租方违约进行处理,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可以重新挂牌租赁。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或调换给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仅限农业种植,相关运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全部承担,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用途,不得私自构筑固定建筑物。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7.租赁标的运营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按计量及收费标准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8.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9.其他详见《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等文件。 10.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
交易 | 交易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踏勘租赁标的。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3月14日09:00:00至3月20日17:00:00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租赁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租赁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租赁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向出租方及承租方出具《成交通知书》,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付清首年全部租金,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部分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租赁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租赁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无故放弃受让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私自达成交易的; (7)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造成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交易服务费 | 按《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约定收取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
踏勘联系人 | 乔工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 |
其 它 |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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