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有效报名评估机构名单及抽签公告〔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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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有效报名评估机构名单及抽签公告〔2024-1〕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和《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2024-1〕等有关要求,现将本次有效报名评估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有效报名评估机构共8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依次为:内蒙古中评信房地产资源 (略) 、黑龙江省银信寰诚 (略) 、广实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 (略) 、陕西旺道矿 (略) 、内蒙古华谊鼎资产房 (略) 、北京天 (略) 。对公布的评估机构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核实解决。

二、抽签时间及地点:抽签活动于2024年3月20日上午9点3 (略) 自然资源局矿保股组织在局会议室进行。

三、抽签有关事项

1、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设置1个项目签,采用按照报名顺序号一次抽签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2、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由报名的评估机构代表持评估机构授权证明、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参加抽签活动,无代表或代表不按时参加抽签活动的评估机构视为弃权。

3、当场宣布抽签结果,中选评估机构和未中选评估机构代表在抽签结果签字表签字。

四、如发现评估机构报送材料不真实者,取消其本次参加公开选择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五、其它要求

为保障高标准农田、侵蚀沟治理等项目用料,本次项目在签订矿业权评估委托合同书、承诺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报告(终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告的评估机构,取消其本次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

撰稿:孙士峰

校对:张蒙

一审:董强

二审:许海明

三审:姚立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和《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2024-1〕等有关要求,现将本次有效报名评估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有效报名评估机构共8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依次为:内蒙古中评信房地产资源 (略) 、黑龙江省银信寰诚 (略) 、广实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 (略) 、陕西旺道矿 (略) 、内蒙古华谊鼎资产房 (略) 、北京天 (略) 。对公布的评估机构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核实解决。

二、抽签时间及地点:抽签活动于2024年3月20日上午9点3 (略) 自然资源局矿保股组织在局会议室进行。

三、抽签有关事项

1、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设置1个项目签,采用按照报名顺序号一次抽签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2、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由报名的评估机构代表持评估机构授权证明、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参加抽签活动,无代表或代表不按时参加抽签活动的评估机构视为弃权。

3、当场宣布抽签结果,中选评估机构和未中选评估机构代表在抽签结果签字表签字。

四、如发现评估机构报送材料不真实者,取消其本次参加公开选择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五、其它要求

为保障高标准农田、侵蚀沟治理等项目用料,本次项目在签订矿业权评估委托合同书、承诺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报告(终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告的评估机构,取消其本次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

撰稿:孙士峰

校对:张蒙

一审:董强

二审:许海明

三审:姚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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