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松潘西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红土、镇江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8,000千瓦在建工程及水电资源开发权等资产组合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松潘西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红土、镇江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8,000千瓦在建工程及水电资源开发权等资产组合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关于拍卖松潘 (略) 名下的红土、镇江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8,000千瓦在建工程及水电资源开发权等资产组合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4月15日10时至2024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机构名称: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松潘 (略) 名下的红土、镇江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8,000千瓦在建工程及水电资源开发权等资产组合。(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参考价(委托评估):67,070,783 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每次加价幅度:*元
注:未标明的 (略) 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财产的相关情况,评估报告已做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二)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相关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现场实地看样,审查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后作出竞买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所有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四)本院收集的与水电站有关的文件、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将作为附件一并公开,竞买人注意查看,并自行核实与水电站有关的办理相关手续的资格、条件等。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以红土、镇江关项目名义(电源点)继续开发经营。
(六)因本次拍卖的款项将用于清退广大集资人,不同于其他标的物拍卖案件,因此特别约定: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拍卖财产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可能存在的拖欠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约定无条件接受。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本院将重新拍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 (略) 递交委托手续, (略) 审核后,方可代理签署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红土水电站相关核准(审批)情况
1、电站规划许可取得情况
(1)2010年4月1日,松潘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规划开发红土水电站、镇江关水电的函》(松府函〔2010〕27号)同意开发红土、镇江关水电站。
(2)2014年5月9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建字第*5号对松潘县红土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工程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2、电站选址意见书取得情况
2014年1月20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建字第*5号对松潘县红土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电站审批(核准)情况
(1)红土水电站于2010年12月28日取得阿坝州发改委核准批复,批复文号阿州发(2010)111号:核准装机2.*千瓦:实际装机2.*千瓦: (2)核准所辖红土水电站项目位于松潘县岷江右岸小姓沟,电站由首部枢纽、输水系统、厂区枢纽三大部分构成,闸址位于小姓沟与小姓河一级支流凸特沟交汇处下游约70米左右的小姓河上,厂址位于小姓河坝址上游约1800米左右的小姓河左岸一级阶地。主要水工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与物、引水隧洞、溢流支洞、调压井、压力管道、厂房等。其中,挡水建筑物型式为拦河闸坝,正常蓄水位2975.00米,引水隧洞总长*.74米,厂房为地面厂房。电站设计引用流量16.5立方米每秒,安装两台1.*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千瓦,年利用小时数4732,平均年发电量*万千瓦小时。
4、电站用地许可情况
(1)2010年12月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以《阿坝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松潘县红土水电站用地预审的复函》(阿州国土资函〔2010〕194号)进行复函,同意本项目用地。
(2)2013年1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松潘县红土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批复》(川府土〔2014〕31号),同意本项目建设用地。
(3)2010年12月16日,四川省林业厅以《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松潘县红土水电站工程建设拟使用林地意见》(川林审批〔2010〕126号)确定本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
(4)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11〕D302号),同意征占国有/集体林地5.3349公顷作为工程建设用地。
(5)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临时使用林地批准书》(川林地临字〔2011〕D095号),同意临时使用林地7.4263公顷,有效期为2年。
(6)2011年8月2日,松潘 (略) 向四川省林业厅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00元。
(7)2014年6月6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建字第*1号对松潘县红土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电站环评批复情况
(1)2006年5月25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四川阿坝州松潘县红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阿州环建文〔2006〕39号)批复了本项目环评报告,批复中明确最小下泄流量1.14m3/s。
(2)2010年3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同意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和红土水电站变更项目业主的复函》(阿州环建函〔2010〕93号)同意项目业主变更。
(3)2021年长江上游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新补红土电站环境影响批复:阿州环审批﹝2021﹞91号。
6、电站取水许可批复取得情况
2010年11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关于阿坝州松潘县红土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阿州水发〔2010〕385号)批复了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中明确最小下泄流量1.14m3/s。
7、电站水生生物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情况
(1)2010年11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关于松潘县红土水电站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的批复》(阿州水发〔2010〕387号)批复了本项目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2)2021年6月29日长江上游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新补红土电站环境影响水生生物篇章,阿州环审批﹝2021﹞91号。
五、镇江关水电站相关核准(审批)情况
1、电站规划许可取得情况
(1)2010年4月1日,松潘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规划开发红土水电站、镇江关水电的函》(松府函〔2010〕27号)同意开发红土、镇江关水电站。
(2)2014年3月9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建字第*4号对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工程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2、电站选址意见书取得情况
2014年1月20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选字第*4号对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电站审批(核准)情况
2010年12月28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建设项目的批复》(阿州发〔2010〕1112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4、电站用地许可情况
2010年12月9日,阿坝州国土资源局以《关于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用地预审的复函》(阿州国土资函〔2010〕193号)对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回复,用地面积2.6617hm2。
2013年1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批复》(川府土〔2013〕838号),同意本项目建设用地。
2010年12月16日,四川省林业厅以《关于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工程建设拟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川林审批函〔2010〕127号)同意本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的相关事宜,确定本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
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林业厅颁发了项目使用林地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11〕D301号,许可本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的相关事宜,同意征占国有/集体林地0.8725公顷作为工程建设用地。
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林业厅颁发了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批准书川林地临字〔2011〕D094号,同意临时使用林地6.7251公顷,有效期为2年,许可本项目建设临时占用林地的相关事宜。
2011年08月02日,业主向四川省财政厅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00元。
2014年3月6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地字第*0号对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2.6617hm2。
5、电站环评批复情况
2006年5月25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同意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阿州环建文〔2006〕38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0年3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同意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和镇江关水电站变更项目业主的复函》(阿州环建函〔2010〕93号)同意项目业主变更。
6、电站取水许可批复取得情况
2010年11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关于阿坝州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阿州水发〔2010〕384号)批复了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中明确最小下泄流量1.95m3/s,详见附件。
7、电站水生生物、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情况
(1)2010年11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关于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的批复》(阿州水发〔2010〕386号)批复了本项目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2)2021年6月29日长江上游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新补镇江关电站环境影响水生生物篇章,阿州环审批﹝2021﹞92号。
六、标的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竞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 (略) 联系。
十二、特别说明: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15 (略) 指定收款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6567,开户行: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重要提示:
1、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介绍表》。
本院监督电话:0838-*(该电话仅接受监督)
淘宝咨询电话:400-*
标的咨询电话:*孟老师
本院联系地址: (略) 旌阳 (略) 279号
(略)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略) (略)
关于拍卖松潘 (略) 名下的红土、镇江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8,000千瓦在建工程及水电资源开发权等资产组合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4月15日10时至2024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机构名称: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松潘 (略) 名下的红土、镇江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8,000千瓦在建工程及水电资源开发权等资产组合。(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参考价(委托评估):67,070,783 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每次加价幅度:*元
注:未标明的 (略) 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财产的相关情况,评估报告已做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二)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相关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现场实地看样,审查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后作出竞买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所有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四)本院收集的与水电站有关的文件、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将作为附件一并公开,竞买人注意查看,并自行核实与水电站有关的办理相关手续的资格、条件等。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以红土、镇江关项目名义(电源点)继续开发经营。
(六)因本次拍卖的款项将用于清退广大集资人,不同于其他标的物拍卖案件,因此特别约定: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拍卖财产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可能存在的拖欠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约定无条件接受。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本院将重新拍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 (略) 递交委托手续, (略) 审核后,方可代理签署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红土水电站相关核准(审批)情况
1、电站规划许可取得情况
(1)2010年4月1日,松潘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规划开发红土水电站、镇江关水电的函》(松府函〔2010〕27号)同意开发红土、镇江关水电站。
(2)2014年5月9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建字第*5号对松潘县红土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工程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2、电站选址意见书取得情况
2014年1月20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建字第*5号对松潘县红土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电站审批(核准)情况
(1)红土水电站于2010年12月28日取得阿坝州发改委核准批复,批复文号阿州发(2010)111号:核准装机2.*千瓦:实际装机2.*千瓦: (2)核准所辖红土水电站项目位于松潘县岷江右岸小姓沟,电站由首部枢纽、输水系统、厂区枢纽三大部分构成,闸址位于小姓沟与小姓河一级支流凸特沟交汇处下游约70米左右的小姓河上,厂址位于小姓河坝址上游约1800米左右的小姓河左岸一级阶地。主要水工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与物、引水隧洞、溢流支洞、调压井、压力管道、厂房等。其中,挡水建筑物型式为拦河闸坝,正常蓄水位2975.00米,引水隧洞总长*.74米,厂房为地面厂房。电站设计引用流量16.5立方米每秒,安装两台1.*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千瓦,年利用小时数4732,平均年发电量*万千瓦小时。
4、电站用地许可情况
(1)2010年12月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以《阿坝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松潘县红土水电站用地预审的复函》(阿州国土资函〔2010〕194号)进行复函,同意本项目用地。
(2)2013年1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松潘县红土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批复》(川府土〔2014〕31号),同意本项目建设用地。
(3)2010年12月16日,四川省林业厅以《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松潘县红土水电站工程建设拟使用林地意见》(川林审批〔2010〕126号)确定本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
(4)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11〕D302号),同意征占国有/集体林地5.3349公顷作为工程建设用地。
(5)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临时使用林地批准书》(川林地临字〔2011〕D095号),同意临时使用林地7.4263公顷,有效期为2年。
(6)2011年8月2日,松潘 (略) 向四川省林业厅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00元。
(7)2014年6月6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建字第*1号对松潘县红土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电站环评批复情况
(1)2006年5月25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四川阿坝州松潘县红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阿州环建文〔2006〕39号)批复了本项目环评报告,批复中明确最小下泄流量1.14m3/s。
(2)2010年3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同意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和红土水电站变更项目业主的复函》(阿州环建函〔2010〕93号)同意项目业主变更。
(3)2021年长江上游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新补红土电站环境影响批复:阿州环审批﹝2021﹞91号。
6、电站取水许可批复取得情况
2010年11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关于阿坝州松潘县红土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阿州水发〔2010〕385号)批复了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中明确最小下泄流量1.14m3/s。
7、电站水生生物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情况
(1)2010年11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关于松潘县红土水电站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的批复》(阿州水发〔2010〕387号)批复了本项目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2)2021年6月29日长江上游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新补红土电站环境影响水生生物篇章,阿州环审批﹝2021﹞91号。
五、镇江关水电站相关核准(审批)情况
1、电站规划许可取得情况
(1)2010年4月1日,松潘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规划开发红土水电站、镇江关水电的函》(松府函〔2010〕27号)同意开发红土、镇江关水电站。
(2)2014年3月9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建字第*4号对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工程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2、电站选址意见书取得情况
2014年1月20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选字第*4号对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电站审批(核准)情况
2010年12月28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建设项目的批复》(阿州发〔2010〕1112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4、电站用地许可情况
2010年12月9日,阿坝州国土资源局以《关于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用地预审的复函》(阿州国土资函〔2010〕193号)对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回复,用地面积2.6617hm2。
2013年1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批复》(川府土〔2013〕838号),同意本项目建设用地。
2010年12月16日,四川省林业厅以《关于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工程建设拟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川林审批函〔2010〕127号)同意本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的相关事宜,确定本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
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林业厅颁发了项目使用林地同意书川林地审字〔2011〕D301号,许可本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的相关事宜,同意征占国有/集体林地0.8725公顷作为工程建设用地。
2011年7月29日,四川省林业厅颁发了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批准书川林地临字〔2011〕D094号,同意临时使用林地6.7251公顷,有效期为2年,许可本项目建设临时占用林地的相关事宜。
2011年08月02日,业主向四川省财政厅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00元。
2014年3月6日,松潘县城乡规划与住房保障局以地字第*0号对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项目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2.6617hm2。
5、电站环评批复情况
2006年5月25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同意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阿州环建文〔2006〕38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0年3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同意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和镇江关水电站变更项目业主的复函》(阿州环建函〔2010〕93号)同意项目业主变更。
6、电站取水许可批复取得情况
2010年11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关于阿坝州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阿州水发〔2010〕384号)批复了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中明确最小下泄流量1.95m3/s,详见附件。
7、电站水生生物、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情况
(1)2010年11月2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关于松潘县镇江关水电站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的批复》(阿州水发〔2010〕386号)批复了本项目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2)2021年6月29日长江上游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新补镇江关电站环境影响水生生物篇章,阿州环审批﹝2021﹞92号。
六、标的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竞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 (略) 联系。
十二、特别说明: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15 (略) 指定收款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6567,开户行: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重要提示:
1、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介绍表》。
本院监督电话:0838-*(该电话仅接受监督)
淘宝咨询电话:400-*
标的咨询电话:*孟老师
本院联系地址: (略) 旌阳 (略) 279号
(略)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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