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旅之源鞋业有限公司的产成品及原材料详见清单
扬州旅之源鞋业有限公司的产成品及原材料详见清单
关于扬 (略) 所有的产成品及原材料
的竞买公告
扬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3月23日10时至2024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http://**)对扬 (略) 的产成品及原材料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扬州旅之源鞋业有限公司的产成品及原材料详见清单。
上述产成品及原材料评估价为人民币129,330元,起拍价为人民币103,464元,保证金为人民币5,200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注:委托参拍竞买的,请于正式开拍三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参拍的相关材料;逾期提交的,管理人不再接收。委托参拍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预约后另行通知看样时间和集中地点,预约看样截止2024年3月21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或质量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并予以认可,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全部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管理人对标的物介绍真实性(标的物品名称、数量、质量)不做承诺和保证。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能够正常使用不做保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管理人对标的介绍与实际状况不符而悔拍或要求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八、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拍卖标的物权属于扬 (略) 有异议的,请在拍卖前三日与管理人联系。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天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无息返还。本标的物竞得者将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扬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扬州江都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并及时告知管理人。
管理人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不 (略) 会出具确权裁定。
十三、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通知买受人交付标的物。自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买受人应当前往标的物存放处自行领取标的物并领取完毕,领取标的物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等)。
十四、自通知买受人交付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未领取或者未领取完毕的,买受人按1000元/日的标准向管理人支付场地占有使用费。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合理安排资金。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后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格的,原买受人应当承担差价的补足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刘嘉 *。
扬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扬 (略) 所有的产成品及原材料
的竞买公告
扬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3月23日10时至2024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http://**)对扬 (略) 的产成品及原材料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扬州旅之源鞋业有限公司的产成品及原材料详见清单。
上述产成品及原材料评估价为人民币129,330元,起拍价为人民币103,464元,保证金为人民币5,200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注:委托参拍竞买的,请于正式开拍三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参拍的相关材料;逾期提交的,管理人不再接收。委托参拍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预约后另行通知看样时间和集中地点,预约看样截止2024年3月21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或质量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并予以认可,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全部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管理人对标的物介绍真实性(标的物品名称、数量、质量)不做承诺和保证。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能够正常使用不做保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管理人对标的介绍与实际状况不符而悔拍或要求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八、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拍卖标的物权属于扬 (略) 有异议的,请在拍卖前三日与管理人联系。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天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无息返还。本标的物竞得者将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扬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扬州江都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并及时告知管理人。
管理人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不 (略) 会出具确权裁定。
十三、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通知买受人交付标的物。自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买受人应当前往标的物存放处自行领取标的物并领取完毕,领取标的物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等)。
十四、自通知买受人交付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未领取或者未领取完毕的,买受人按1000元/日的标准向管理人支付场地占有使用费。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合理安排资金。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后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格的,原买受人应当承担差价的补足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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