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关于存放于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223号2栋负2层义乌小商品城三期市场D4-06总仓库内的商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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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关于存放于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223号2栋负2层义乌小商品城三期市场D4-06总仓库内的商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南 (略)

拍卖公告

(2023)川1503执1394号

(略) 南 (略) 将于2024年4月3日10时至2024年4月4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略) 南 (略) (略) (略) (网址:http://**,户名: (略) 南 (略) )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被 (略) 力铭 (略) (略) 翠 (略) 223号2栋负2层义乌小 (略) 场D4-06总仓库内的商品。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 (略) (2023)川1503执1394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 (略) 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财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微信同号)亦可登录5 (略) http://**或关注“51助拍”微信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商品具体明细数量以评估报告为准,详情见评估报告,交付中产生的装车、人工、转运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中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请需要看样的各竞买人亲临现场看样,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个工作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2024年4月11日前付清(户名: (略) 南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溪县支行,账号:*6265)。 (略) 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并在交纳余款7日后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 (略) 财务窗口开取票据后,到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15日后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看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电话:*(微信同号)

本院监督电话:0831-*

本院地址: (略) 南 (略) 6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翠屏区,南溪区,宜宾

(略) 南 (略)

拍卖公告

(2023)川1503执1394号

(略) 南 (略) 将于2024年4月3日10时至2024年4月4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略) 南 (略) (略) (略) (网址:http://**,户名: (略) 南 (略) )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被 (略) 力铭 (略) (略) 翠 (略) 223号2栋负2层义乌小 (略) 场D4-06总仓库内的商品。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 (略) (2023)川1503执1394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 (略) 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财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微信同号)亦可登录5 (略) http://**或关注“51助拍”微信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商品具体明细数量以评估报告为准,详情见评估报告,交付中产生的装车、人工、转运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中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请需要看样的各竞买人亲临现场看样,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个工作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2024年4月11日前付清(户名: (略) 南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溪县支行,账号:*6265)。 (略) 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并在交纳余款7日后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 (略) 财务窗口开取票据后,到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15日后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看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电话:*(微信同号)

本院监督电话:0831-*

本院地址: (略) 南 (略) 6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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