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于伊立替康和尼拉帕利的超分子纳米药物的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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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于伊立替康和尼拉帕利的超分子纳米药物的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的公示

关于“基于伊立替康和尼拉帕利的超分子纳米药物的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的公示
科研科 发布日期:2024-03-18

“基于伊立替康和尼拉帕利的超分子纳米药物的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权为中山大学 (略) (深圳福田)所有。我院拟进行成果转让。经使用天眼查软件系统查询,发明人与拟受让方上海 (略) 不存在关联关系。按照《中山大学 (略)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附八〔2022〕25号)的规定, (略) 拟转让发明专利权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2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转让有异议,可于2024年4月2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研科(地址:中山大学 (略) 行政楼405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发明人

拟转让价格

拟受让方

ZL*.4

基于伊立替康和尼拉帕利的超分子纳米药物的制备方法和应用

中山大学 (略) (深圳福田)

施雷雷;张鹏;李玉珍;陈通;袁苗苗

5.*元

上海 (略)

联系人:潘海滨、武双鑫

联系电话:0755-*

电子邮箱:*@*ail.http://**

附件:发明专利证书

中山大学 (略) (深圳福田)

2024年3月18日

关于“基于伊立替康和尼拉帕利的超分子纳米药物的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的公示
科研科 发布日期:2024-03-18

“基于伊立替康和尼拉帕利的超分子纳米药物的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权为中山大学 (略) (深圳福田)所有。我院拟进行成果转让。经使用天眼查软件系统查询,发明人与拟受让方上海 (略) 不存在关联关系。按照《中山大学 (略)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附八〔2022〕25号)的规定, (略) 拟转让发明专利权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2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转让有异议,可于2024年4月2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送交科研科(地址:中山大学 (略) 行政楼405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发明人

拟转让价格

拟受让方

ZL*.4

基于伊立替康和尼拉帕利的超分子纳米药物的制备方法和应用

中山大学 (略) (深圳福田)

施雷雷;张鹏;李玉珍;陈通;袁苗苗

5.*元

上海 (略)

联系人:潘海滨、武双鑫

联系电话:0755-*

电子邮箱:*@*ail.http://**

附件:发明专利证书

中山大学 (略) (深圳福田)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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