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交易公告
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交易公告
(略) 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招标公告(第二次)
湖南谭诚 (略) (采购人名称)的 (略) 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2.招标代理编号:HNHS-CG-HH*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服务期期限内拟清理总量 | 采购预算(含税价)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略) 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 451.*立方米 | 清理劳务费≤14元/m3 | 销售价≥40元/m3 |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注明:
1、本项目采用的是清理劳务和废弃物销售捆绑招标。价格部分由两部分组成,即清理劳务费和销售价。
2、名词释义
劳务:中标人为本项目清理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包含完成本项目清理所需要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销售:为采购人对清理出的废弃物的销售,在本项目中即为中标人购买废弃物的一种买卖行为。
3、服务期限:26个月
4、中标人向采购人一次性预交*立方废弃物材料购置款人民币*亿元,分三次交纳,签订合同七天内预交*元,具备开工条件预交*元。剩余*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月支付,第一、第二次预交款抵扣完成后或劳务费付完无剩余时,须提前预交购置款用于支付劳务费用。*立方废弃物完成后,后续废弃物材料交纳资金,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每月结算上交给采购人。
5、中标人预交的*立方废弃物材料购置款预留*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完成*立方废弃物材料工程量后,一次性退还。
6、采购预算为综合单价,劳务费包含清理、运输及人工等与完成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销售价为与销售有关的一切费用,包含废弃物堆放场地的租赁(如需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缴费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中国 (略)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万元整。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3、缴纳时间:在2024年4月 16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之前缴纳, (略) (略) 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用途栏注明是: (略) 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账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保证金系统指定银行
注:(1)投 (略) 公共 (略) (http://**)选择“ (略) (略) (略) ”(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包号)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包号)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同开标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同开标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 (略) 公共 (略) 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提出询问: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1)采购人:湖南谭诚 (略)
(2)地 址: (略) (略) 黔城 (略)
(3)联 系人:刘先生
(4)电 话:138 0745 595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 (略)
(2)地 址: (略) 鹤 (略) 澳海公园1号24栋101、102号
(3)联 系人:郑女士
(4)电 话:157 7425 5819
十一、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 (略) 水利局,电话 0745-* 。
(略) 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招标公告(第二次)
湖南谭诚 (略) (采购人名称)的 (略) 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2.招标代理编号:HNHS-CG-HH*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服务期期限内拟清理总量 | 采购预算(含税价)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略) 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 451.*立方米 | 清理劳务费≤14元/m3 | 销售价≥40元/m3 |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注明:
1、本项目采用的是清理劳务和废弃物销售捆绑招标。价格部分由两部分组成,即清理劳务费和销售价。
2、名词释义
劳务:中标人为本项目清理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包含完成本项目清理所需要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销售:为采购人对清理出的废弃物的销售,在本项目中即为中标人购买废弃物的一种买卖行为。
3、服务期限:26个月
4、中标人向采购人一次性预交*立方废弃物材料购置款人民币*亿元,分三次交纳,签订合同七天内预交*元,具备开工条件预交*元。剩余*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月支付,第一、第二次预交款抵扣完成后或劳务费付完无剩余时,须提前预交购置款用于支付劳务费用。*立方废弃物完成后,后续废弃物材料交纳资金,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每月结算上交给采购人。
5、中标人预交的*立方废弃物材料购置款预留*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完成*立方废弃物材料工程量后,一次性退还。
6、采购预算为综合单价,劳务费包含清理、运输及人工等与完成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销售价为与销售有关的一切费用,包含废弃物堆放场地的租赁(如需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缴费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中国 (略)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万元整。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3、缴纳时间:在2024年4月 16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之前缴纳, (略) (略) 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用途栏注明是: (略) 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账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保证金系统指定银行
注:(1)投 (略) 公共 (略) (http://**)选择“ (略) (略) (略) ”(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包号)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包号)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同开标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同开标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 (略) 公共 (略) 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提出询问: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1)采购人:湖南谭诚 (略)
(2)地 址: (略) (略) 黔城 (略)
(3)联 系人:刘先生
(4)电 话:138 0745 595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 (略)
(2)地 址: (略) 鹤 (略) 澳海公园1号24栋101、102号
(3)联 系人:郑女士
(4)电 话:157 7425 5819
十一、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 (略) 水利局,电话 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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