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本部非生产性用房出租评估机构选聘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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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本部非生产性用房出租评估机构选聘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股份公司本部非生产性用房出租评估机构选聘项目

(第二次询价)询价公告

一、宁波 (略) 对股份公司本部非生产性用房出租评估机构选聘项目(第二次询价)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二、项目名称:股份公司本部非生产性用房出租评估机构选聘项目(第二次询价)

三、询价编号:HC-FW-2024-003

四、询价单位:宁波 (略)

五、本次询价控制:不得高于4.*元(含税)

六、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需为入围浙江海港 (略) ;

2、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浙江宁波)”网http://**)和“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3、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经营范围需具有资产评估地、房产评估、规范化咨询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业务;

4、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分包或转包。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单位可访问浙江省海港 (略) ,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 (略) 站(http://**)进入阳光工程- (略) 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询价文件下载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2日16:00。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 (略) 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报价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 (略) 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 (略) 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佰元整。

2.投标单位应于2024年3月25日16:00前通过浙江省海港 (略) 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九、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6:00前。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单位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2024年3月26日16:00前),将电子报价文件加密后递 (略) 。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3月2 (略) 北 (略) 301号宁波港大厦附楼4楼和诚物业会议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单位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 (略) 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 (略) 公告。

十一、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支付中标价的 8%作为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需以单位名义缴纳)。

2.形 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3.开户银行:建行北仑港支行

4.银行账号:**

5.收款人:宁波 (略)

在项目完成后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有效收据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 (略)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北 (略) 301号宁波港大厦附楼和诚物业四楼

(略) 咨询电话:0574-*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股份公司本部非生产性用房出租评估机构选聘项目

(第二次询价)询价公告

一、宁波 (略) 对股份公司本部非生产性用房出租评估机构选聘项目(第二次询价)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二、项目名称:股份公司本部非生产性用房出租评估机构选聘项目(第二次询价)

三、询价编号:HC-FW-2024-003

四、询价单位:宁波 (略)

五、本次询价控制:不得高于4.*元(含税)

六、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需为入围浙江海港 (略) ;

2、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浙江宁波)”网http://**)和“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3、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经营范围需具有资产评估地、房产评估、规范化咨询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业务;

4、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分包或转包。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单位可访问浙江省海港 (略) ,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 (略) 站(http://**)进入阳光工程- (略) 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询价文件下载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2日16:00。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 (略) 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报价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 (略) 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 (略) 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佰元整。

2.投标单位应于2024年3月25日16:00前通过浙江省海港 (略) 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九、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6:00前。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单位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2024年3月26日16:00前),将电子报价文件加密后递 (略) 。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3月2 (略) 北 (略) 301号宁波港大厦附楼4楼和诚物业会议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单位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 (略) 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 (略) 公告。

十一、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支付中标价的 8%作为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需以单位名义缴纳)。

2.形 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3.开户银行:建行北仑港支行

4.银行账号:**

5.收款人:宁波 (略)

在项目完成后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有效收据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 (略)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北 (略) 301号宁波港大厦附楼和诚物业四楼

(略) 咨询电话:0574-*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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