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青自然资挂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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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青自然资挂告号

出让公告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青自然资挂告[2024]01号)
青自然资挂告[2024]01号 2024年03月15日
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青川县竹园镇*地块 宗地总面积: *.5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青川县竹园镇黄沙坝,东至沟渠,南至工厂, (略) ,北至工厂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21.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56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0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备注: 1、上述宗地均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青川府函〔2023〕24号)要求执行。 2、所有宗地主干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亩均税收≥*元/亩,容积率≥1.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申请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对土地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查询诚信记录(川国土资规〔2017〕4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 到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 到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青川县乔 (略) 二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青川县竹园镇*地块 号地块:2024年04月0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1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特别说明:1.该宗地有地面钢架构标准化厂房1栋,建筑面积5965.97平方米,在土地出让时按固定价159.*元随土地一并出让。2.若竞得人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2年的国有建设用地,将无偿收回土地,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不予补偿(3个月内可以自行拆除,若未拆除将无偿收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 (略) 2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839-*
开户单位: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
,青川县
出让公告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青自然资挂告[2024]01号)
青自然资挂告[2024]01号 2024年03月15日
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青川县竹园镇*地块 宗地总面积: *.5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青川县竹园镇黄沙坝,东至沟渠,南至工厂, (略) ,北至工厂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21.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56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10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备注: 1、上述宗地均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青川府函〔2023〕24号)要求执行。 2、所有宗地主干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亩均税收≥*元/亩,容积率≥1.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申请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对土地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查询诚信记录(川国土资规〔2017〕4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 到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 到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青川县乔 (略) 二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青川县竹园镇*地块 号地块:2024年04月0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1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特别说明:1.该宗地有地面钢架构标准化厂房1栋,建筑面积5965.97平方米,在土地出让时按固定价159.*元随土地一并出让。2.若竞得人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2年的国有建设用地,将无偿收回土地,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不予补偿(3个月内可以自行拆除,若未拆除将无偿收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 (略) 2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839-*
开户单位: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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