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888弄180号全幢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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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888弄180号全幢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第一 (略)


拍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4年4月26日10时至2024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松江 (略) 888弄180号全幢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松*;建筑面积:294.21平方米;房屋类型:花园住宅),核准日期:2004-11-04。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方松街道6街坊3/4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

评估价:*元

起拍价:1124.*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4月26日10时至2024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原渠道全额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参拍意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示:

1、该标的目前已清场。

2、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月,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应缴欠费为*元(仅供参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3、该房产仅以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尽责勘察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在区域规划、建筑规划、拆迁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

该标的如存在改建、拆除等情况,实际面积与见证面积可能不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恢复原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测绘费、恢复原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如存在私自搭建或其它无证建筑,有关部门对其作出整改、拆除、罚款、权利限制等行政决定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与上述改建、拆除有关的所有已知或未知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房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信等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等(如有),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该标的如有户口登记,登记户口的相关迁移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6、房屋、土地、抵押、权利限制等不动产登记信息详见“ (略) 不动产登记簿”。

7、标的物所有权来源:买卖。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 (略) 无购房资格的,视为悔拍,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经生效裁判确认拍卖行为无效的,买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5月14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账户(账号:*4468开户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 开户名: (略) 第一 (略) ),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 (略) 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审税手续,并在税务部门出具缴纳税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分别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审税、缴税手续或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均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

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款项。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转0 陈小姐 *张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黄 (略) 768号致远大厦10楼G座

举报监督电话:021-*-*

法官电话:021-*-*

(略) 第一 (略)

2024年3月19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松江区,上海

(略) 第一 (略)


拍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4年4月26日10时至2024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松江 (略) 888弄180号全幢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松*;建筑面积:294.21平方米;房屋类型:花园住宅),核准日期:2004-11-04。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方松街道6街坊3/4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

评估价:*元

起拍价:1124.*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4月26日10时至2024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原渠道全额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参拍意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示:

1、该标的目前已清场。

2、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月,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应缴欠费为*元(仅供参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3、该房产仅以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尽责勘察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在区域规划、建筑规划、拆迁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

该标的如存在改建、拆除等情况,实际面积与见证面积可能不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恢复原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测绘费、恢复原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如存在私自搭建或其它无证建筑,有关部门对其作出整改、拆除、罚款、权利限制等行政决定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与上述改建、拆除有关的所有已知或未知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房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原应缴应付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信等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等(如有),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该标的如有户口登记,登记户口的相关迁移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6、房屋、土地、抵押、权利限制等不动产登记信息详见“ (略) 不动产登记簿”。

7、标的物所有权来源:买卖。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 (略) 无购房资格的,视为悔拍,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经生效裁判确认拍卖行为无效的,买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5月14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账户(账号:*4468开户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 开户名: (略) 第一 (略) ),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 (略) 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审税手续,并在税务部门出具缴纳税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分别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审税、缴税手续或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均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

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款项。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转0 陈小姐 *张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黄 (略) 768号致远大厦10楼G座

举报监督电话:021-*-*

法官电话:021-*-*

(略) 第一 (略)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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