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食堂三楼中心区域出租公告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食堂三楼中心区域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食堂三楼中心区域出租公告 | ||
项目法人: | 安徽新闻出版 (略)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 |
立项批文名称: | 项目审批单位: | ||
监督部门: | 未选择监管机构 | 代理机构: | 无 |
(略) :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4-03-19 17:24:18.0 |
项目编号 | L*AH* |
标的名称 |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食堂三楼中心区域出租公告 |
出租底价 | *元/年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80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19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4-04-07 |
出租方名称 | 安徽新闻出版 (略)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8X |
租赁期限 | 3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定价依据 | 其他 |
租赁面积说明 | 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为安徽新闻出版 (略) 食堂三楼中心区域。 2、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标的租金按每6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履约保证金为*元,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标的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 4、出租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无免租金装潢期。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分割。 7、现场勘察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 |
其他招租条件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略) 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仅用于生活用品、日用百货、 (略) 货品类业务经营,不得售卖成人用品、殡葬用品、易 (略) 管理部门禁止经营的类目,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所经营的商品均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学校的要求,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不得供应假冒伪劣及“三无”(无商标、无生产日期、无厂家)商品,商品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商品旁醒目位置标示,商品价格不得 (略) 场上同类、同规模 (略) 价格。承租方确定营业时间前必须得到出租方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扰乱出租方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与生活秩序。息业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征得出租方后勤管理部门的同意。暑假、寒假的经营由出租方职能管理部门决定。 3、承租 (略) 内需提供一卡通服务,卡机对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教职工刷卡消费费用,承租方按月结算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出借租赁房屋。 6、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7、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遵守校方疫情防控、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等各项管理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及操作制度和规范,建立货品全程进货销售及人员管理培训等全部管理制度,随时接受校方及各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承租期间如遇税务、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消防等政府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抽测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件《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13、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14、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21、2022、2023年完税证明材料; (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不少于2家的高校( (略) 校)或行政 (略) 经营业绩证明合同; (4)意向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预包装许可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5)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单体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直 (略) 业绩证明材料; (6)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不少于2000平方米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备货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8)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5、承租方自《成交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6、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承租方手续费后的剩余款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17、该项目采取线上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1)最高报价者为1家,则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2)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则所有最高报价者在一次性报价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一次性报价中相同最高报价为起始 (略) 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
承租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有2家高校( (略) 校)或行政事业 (略) 经验的境内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21、2022、2023年完税证明材料; 3、意向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预包装许可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4、意向承租方需具有经营单体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直 (略) 经验和拥有2000平方米仓储备货场地; 5、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及联合体参与竞租; 6、须具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一次性报价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房屋租赁合同》的。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19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实物房产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娅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06 |
公示附件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pdf |
项目名称: |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食堂三楼中心区域出租公告 | ||
项目法人: | 安徽新闻出版 (略)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 |
立项批文名称: | 项目审批单位: | ||
监督部门: | 未选择监管机构 | 代理机构: | 无 |
(略) :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4-03-19 17:24:18.0 |
项目编号 | L*AH* |
标的名称 |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食堂三楼中心区域出租公告 |
出租底价 | *元/年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80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19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4-04-07 |
出租方名称 | 安徽新闻出版 (略)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8X |
租赁期限 | 3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定价依据 | 其他 |
租赁面积说明 | 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为安徽新闻出版 (略) 食堂三楼中心区域。 2、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标的租金按每6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履约保证金为*元,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标的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 4、出租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无免租金装潢期。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分割。 7、现场勘察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 |
其他招租条件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略) 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仅用于生活用品、日用百货、 (略) 货品类业务经营,不得售卖成人用品、殡葬用品、易 (略) 管理部门禁止经营的类目,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所经营的商品均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学校的要求,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不得供应假冒伪劣及“三无”(无商标、无生产日期、无厂家)商品,商品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商品旁醒目位置标示,商品价格不得 (略) 场上同类、同规模 (略) 价格。承租方确定营业时间前必须得到出租方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扰乱出租方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与生活秩序。息业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征得出租方后勤管理部门的同意。暑假、寒假的经营由出租方职能管理部门决定。 3、承租 (略) 内需提供一卡通服务,卡机对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教职工刷卡消费费用,承租方按月结算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出借租赁房屋。 6、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7、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遵守校方疫情防控、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等各项管理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及操作制度和规范,建立货品全程进货销售及人员管理培训等全部管理制度,随时接受校方及各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承租期间如遇税务、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消防等政府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抽测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件《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13、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14、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21、2022、2023年完税证明材料; (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不少于2家的高校( (略) 校)或行政 (略) 经营业绩证明合同; (4)意向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预包装许可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5)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单体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直 (略) 业绩证明材料; (6)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不少于2000平方米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备货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8)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5、承租方自《成交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6、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承租方手续费后的剩余款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17、该项目采取线上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1)最高报价者为1家,则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2)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则所有最高报价者在一次性报价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一次性报价中相同最高报价为起始 (略) 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
承租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有2家高校( (略) 校)或行政事业 (略) 经验的境内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21、2022、2023年完税证明材料; 3、意向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预包装许可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4、意向承租方需具有经营单体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直 (略) 经验和拥有2000平方米仓储备货场地; 5、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及联合体参与竞租; 6、须具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一次性报价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房屋租赁合同》的。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19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实物房产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娅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06 |
公示附件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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