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自然资拍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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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自然资拍告号

出让公告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自然资拍告[2024]01号)
青自然资拍告[2024]01号 2024年03月15日
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青川县竹园镇*-01地块 宗地总面积: *.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青川县竹园镇黄沙坝组团,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清江河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000 建筑密度(%): ≤4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3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旅馆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旅馆用地 *.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9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除应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土地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查询诚信记录(川国土资规〔2017〕4号)。③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这5种情形之一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国土资发〔2010〕151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到 青川县自然资 (略)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到 青川县自然资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09日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 (略) 2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839-*
开户单位: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
,青川县
出让公告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自然资拍告[2024]01号)
青自然资拍告[2024]01号 2024年03月15日
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青川县竹园镇*-01地块 宗地总面积: *.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青川县竹园镇黄沙坝组团,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清江河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000 建筑密度(%): ≤4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3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旅馆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旅馆用地 *.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9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除应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土地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查询诚信记录(川国土资规〔2017〕4号)。③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这5种情形之一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国土资发〔2010〕151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到 青川县自然资 (略)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到 青川县自然资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09日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 (略) 2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839-*
开户单位: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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