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有机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取土场的立方米风化片麻岩拍卖公告
浠水县有机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取土场的立方米风化片麻岩拍卖公告
受浠 (略) 委托,我公司对以下委托拍卖标的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浠水县有机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取土场的*.67立方米风化片麻岩(整体拍卖,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起拍价*元。报名登记时,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元和竞买准备金*元。展示地点:浠水县清泉镇金盆地村。
二、拍卖时间: 2024年3月29日上午1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 (略) 民之家B区(南三楼) (略) 。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4年3月 20日至2024年3月28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竞买人应在2024 年3月28日上午12 时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及 (略) 指定账户。2024年3 月28日下午17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范围内有国防光缆穿过,具体情况由委托方负责协调。
2、本次拍卖红线范围内需要*.32立方米土方平整回填,土方回填由买受人负责,费用自理。
3、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收取土方处置综合利用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挖量的,不得再行开采,退出采挖区域,合同终止,委托方不退还未采挖完余下的土方款。
4、拍卖标的的测量费、价值评估费、土方测量费及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自然人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方可报名。
2、竞买人报名前,须到现场进行踏勘考察,委托人不负责处理采挖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运输车辆如需使用当 (略) 或相关单位场地、道路,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
3、拍卖标的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 (略) 线,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开采、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买受人与委托 (略) 运输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浠水县有机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取土场风化片麻岩处置承诺书、履约合同,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本公司扣除拍卖佣金、测量费、价值评估费、土方测量费及其它费用后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准备金。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未按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买受人需自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10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领受拍卖标的,未按照委托人指定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逾期委托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9-10个月内将拍卖标的土方全部运走清场完毕,买受人领取标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未在此约定期限内清场完毕,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待买受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土方全部运走清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8、拍卖成交后,注:(1)买受人必须在3日内向委托方交纳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如买受人在3日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及10日内没有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2)在履约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完工的,终止合同;(3)在开采土方时,如超挖土方部分,按拍卖成交价收取,并交由有关职能部门处理;(4)签订履约合同后,买受人在约定工期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未动工或未按时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以上4项,如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收取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
9、拍卖成交后, (略) 必须是浠水县内规上企业,并向委托方报备登记,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涉及到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1、未尽事宜,详见本标的《拍卖须知》和登*浠水县公共 (略) 。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241号老外贸局二楼
公司电话:0713-*
咨询电话:(赵经理)* (刘经理)*
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元): 开户单位:浠 (略) 开户账户:** 开户行:浠水县农业发展银行 | 竞买准备金汇缴账户信息(*元):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浠水车站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5573-5753-6549 |
浠 (略)
(略)
二○二四年三月十二十日
受浠 (略) 委托,我公司对以下委托拍卖标的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浠水县有机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取土场的*.67立方米风化片麻岩(整体拍卖,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起拍价*元。报名登记时,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元和竞买准备金*元。展示地点:浠水县清泉镇金盆地村。
二、拍卖时间: 2024年3月29日上午1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 (略) 民之家B区(南三楼) (略) 。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4年3月 20日至2024年3月28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竞买人应在2024 年3月28日上午12 时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及 (略) 指定账户。2024年3 月28日下午17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 (略)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范围内有国防光缆穿过,具体情况由委托方负责协调。
2、本次拍卖红线范围内需要*.32立方米土方平整回填,土方回填由买受人负责,费用自理。
3、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收取土方处置综合利用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挖量的,不得再行开采,退出采挖区域,合同终止,委托方不退还未采挖完余下的土方款。
4、拍卖标的的测量费、价值评估费、土方测量费及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自然人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方可报名。
2、竞买人报名前,须到现场进行踏勘考察,委托人不负责处理采挖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运输车辆如需使用当 (略) 或相关单位场地、道路,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
3、拍卖标的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 (略) 线,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开采、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买受人与委托 (略) 运输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浠水县有机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取土场风化片麻岩处置承诺书、履约合同,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本公司扣除拍卖佣金、测量费、价值评估费、土方测量费及其它费用后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准备金。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未按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买受人需自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10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领受拍卖标的,未按照委托人指定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逾期委托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9-10个月内将拍卖标的土方全部运走清场完毕,买受人领取标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未在此约定期限内清场完毕,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待买受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土方全部运走清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8、拍卖成交后,注:(1)买受人必须在3日内向委托方交纳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如买受人在3日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及10日内没有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2)在履约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完工的,终止合同;(3)在开采土方时,如超挖土方部分,按拍卖成交价收取,并交由有关职能部门处理;(4)签订履约合同后,买受人在约定工期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未动工或未按时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以上4项,如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收取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
9、拍卖成交后, (略) 必须是浠水县内规上企业,并向委托方报备登记,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涉及到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1、未尽事宜,详见本标的《拍卖须知》和登*浠水县公共 (略) 。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241号老外贸局二楼
公司电话:0713-*
咨询电话:(赵经理)* (刘经理)*
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元): 开户单位:浠 (略) 开户账户:** 开户行:浠水县农业发展银行 | 竞买准备金汇缴账户信息(*元):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浠水车站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5573-5753-6549 |
浠 (略)
(略)
二○二四年三月十二十日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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