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储交告字〔2024〕1号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储交告字〔2024〕1号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储交告字〔2024〕1号 【信息时间: 2024-03-20 00:00 阅读次数: 28 】【我要打印】【关闭】 | ||||||||||||||||||||||||||||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储交告字〔2024〕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鱼峰区白沙镇白沙村村民委员会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包含但不限于既有建(构)筑物、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补偿并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略) 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地块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在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2.项目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元/公顷;3.环境标准: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4.该宗地入驻的项目须符合地区产业准入要求;5. (略) 设计和配套要求等按“柳资源规划条件〔2024〕13号”规划设计条件相应要求执行。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出让人、鱼峰区人民政府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配套文件,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监督落实。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9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网址:lz.http://**.cn)、 (略) 土地交易 (略) 站(网址:lztc.http://**.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7日18时,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4年4月17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时至2024年4月19日10时。 八、其他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 (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鱼峰区屏山大道333-2号401室 联系电话: 0772—* ( (略)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2024年3月20日 | ||||||||||||||||||||||||||||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储交告字〔2024〕1号 【信息时间: 2024-03-20 00:00 阅读次数: 28 】【我要打印】【关闭】 | ||||||||||||||||||||||||||||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储交告字〔2024〕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鱼峰区白沙镇白沙村村民委员会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包含但不限于既有建(构)筑物、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补偿并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略) 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地块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在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2.项目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元/公顷;3.环境标准: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4.该宗地入驻的项目须符合地区产业准入要求;5. (略) 设计和配套要求等按“柳资源规划条件〔2024〕13号”规划设计条件相应要求执行。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出让人、鱼峰区人民政府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配套文件,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监督落实。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9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网址:lz.http://**.cn)、 (略) 土地交易 (略) 站(网址:lztc.http://**.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7日18时,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4年4月17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时至2024年4月19日10时。 八、其他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 (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鱼峰区屏山大道333-2号401室 联系电话: 0772—* ( (略)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2024年3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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