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区泉洲北路128号的建构筑物、办公设备、绿化树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整体打包
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区泉洲北路128号的建构筑物、办公设备、绿化树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整体打包
受委托,我司就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
标的名称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区泉洲北路128号的建构筑物、办公设备、绿化树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整体打包
7635.*元
*元
二、拍卖会时间:2024年4月18日15时。
三、拍卖会地点: (略) 二楼拍卖厅。
四、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的实缴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元;(2)竞买人须在宁乡高新区注册登记,2021年至2023年内每年实缴税收不低于*元。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4月16日、17日10时至16时前,进行两天展示,标的展示地为标的坐落地。
特别提示:竞买人须凭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元的实缴证明、在宁乡高新区注册登记的证明资料、2021年至2023年内每年实缴税收均不低于*元的完税证明、公章等,于标的展示期间先行前往委托人(长沙金洲 (略) (略) )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核,凭委托人出具的《资质合格竞买人通知书》,方可具备办理竞买登记报名资格,逾时委托人不予办理。
六、竞买登记办理:获取《资质合格竞买人通知书》的竞买人,于2024年4月16日、17日9时至16时前携带《资质合格竞买人通知书》、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公章等前往我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拍卖公司地址: (略) 芙蓉区 (略) 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一层。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4月17日16时前自行注册生成帐号、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账户名: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需自行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0731-* 谈先生
获取《资质合格竞买人通知书》、看样联系人:何先生 *
(略)
2024年3月20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区泉洲北路128号的建构筑物、办公设备、绿化树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整体打包拍卖;
项目编号
GYZC*
挂牌价格
7635.*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金洲 (略) (略)
住所
(地址)
(略)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 (略) 001号湖南省大学科技
产业园综合楼8楼829室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MABRWGJL2X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城市绿化管理;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国有独资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亿)
*亿元整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喻 伟
主要负责人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金洲 (略) (略) 董事会决议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金洲新城 (略)
批准文号
长沙金洲新城 (略) -关于长沙金洲 (略) (略) 出 (略) (略) 以东 (略) 以南13处工业房屋产权及相应的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其
他
需
披
露
的
事
项
1、拍卖标的所有权人:长沙金洲 (略) (略) ;
本次拍卖,序号1—序号13打包整体拍卖转让。标的处于被占用的状态。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查勘标的实物现状、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占用及使用情况,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除了存在的显性瑕疵外,且不可避免的还存在隐性瑕疵,拍卖人已将已知的瑕疵予以明确告知,故不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及不动产权证书所描述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
4、标的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权属登记、行政规费等支出)均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规定各自承担,另行缴付,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
5、标的可能存在的欠交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款项,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 (略) 及相关单位(部门)了解,拍卖成交的,标的移交前与标的物相关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费等)均由委托人承担,标的移交后的(水、电、气、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另行缴付,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
6、买受人在提取标的实物时以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所载数据为准,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成交价款不再进行调整。
7、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竞买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等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8、标的处于被占用的状态,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之日起,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在30个自然日之内清空,并由委托人负责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标的实物与标的过户所需资料一并交付给买受人。
9、本拍卖资料包括:《参拍指南》、《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资产转让协议》,以上文件资料是本拍卖资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其他披露事项详情请下载附件:《其他披露事项》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单位: 人民币 元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地 址
权证号
建筑面积(㎡)
评估现值(元)
1
工业厂房4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21
2
工业厂房3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50
3
工业厂房2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50
4
工业厂房1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相(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9
*.40
5
员工宿舍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7630.94
*.66
房屋建筑物—小计(万元)
*.49
*.27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评估现值(元)
6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40
*.17
7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8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9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10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3171.90
*.69
土地小计(万元)
*.30
*.86
11
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
共计:11项
*.54
12
绿化树木
共计:4523.6㎡
*.20
13
办公设备及家具类
共计:37项
*.00
评估现值合计(万元)
7635.*元
挂牌价格合计(万元)
7635.*元(不得低于挂牌价格成交)
1、拍卖标的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在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成交价款不再进行调整。2、标的处于被占用的状态,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之日起,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在30个自然日之内清空,并由委托人负责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标的实物与标的过户所需资料一并交付给买受人。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本标的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以标的评估价作为参考,以标的资产挂牌价作为底价(起拍价)。标的资产评估价为7635.*元,标的资产挂牌价(起拍价)为7635.*元(不包含交易税费及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
2、本次拍卖会,竞买人须经委托人资质审核合格方可具备参加竞买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为*元,经委托人资质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支付竞买保证 (略) 的指定账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若拍卖成交,竞买保证金不充抵成交价款;若未能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3、竞买人举牌应(竞)价,经拍卖师击槌确认,即成为标的的买受人(受让方)。买受人须与拍卖人当场签订《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买受方应当缴付的交易服务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佣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成交价款全额汇入《资产转让协议》指定的账户,办理结算手续。
4、买受人若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 (略) 的相关规定,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可拒绝交付或无偿收回买受人竞得的全部标的物;(2)取消其买受人资格,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拍卖人的佣金(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的拍卖佣金)及损失;用于赔偿支付委托人、买受人 (略) 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不足的部分,拍卖人保留依法向买受人追偿的权利;如有剩余,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3)再次拍卖时,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依法补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
1、买受人拖延签署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2、买受人拖延签署或拒绝签订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的;3、买受人未按《竞买协议》及《资产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4、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拍卖成交或标的受让终止的。
5、竞买人须凭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元的实缴证明、在宁乡高新区注册登记的证明资料、2021年至2023年内每年实缴税收均不低于*元的完税证明、公章等,于标的展示期间先行前往委托人(长沙金洲 (略) (略) )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核,凭委托人出具的《资质合格通知书》,方可具备办理竞买登记报名资格,逾期委托人不予办理。
6、具体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竞买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等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条件
(1)竞买人的实缴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元;(2)竞买人须在宁乡高新区注册登记,2021年至2023年内每年实缴税收均不低于*元。
交
易
方
式
网络竞价( )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拍 卖 规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次拍卖规则如下:
一、竞买人须经过资格审核登记、预交竞买保证金,领取号牌入场。
二、竞买人领取拍卖会资料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本人了解本次拍卖会资料的全部内容(本拍卖资料内容包括“参拍指南”、“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其他披露事项”、 “资产转让协议”等文件资料,是本拍卖资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将相关问题咨询完毕,同意履行其全部条款、承担相关义务。
三、拍卖标的以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即可举牌应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不可撤回,如有更高的价位出现时,前一价位即自行失效。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当拍卖师三次宣读拍卖标的的最高应价而无人加价时,以击槌方式表示成交(不到保留价的除外)。
四、拍卖会实施现场,拍卖师将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1、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决定公布或不公布标的的保留价;
2、决定拍卖方式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拍卖方式;
3、决定加价幅度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加价幅度;
4、纠正所有当事人的明显失误(口误、笔误、手误等)。维护现场正常竞价秩序。
五、竞买人每次举牌表示递增一个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口头加价须按加价幅度递增并同时举牌,无号牌叫价无效。
六、请遵守场内秩序,注意文明礼貌。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以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存状况为准,标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评估报告,拍卖人对其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的担保。
二、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拍后无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三、《竞买申请登记表》的登记人、举牌应价人及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应是同一法人,否则,按照拍卖会现场拍卖师只以牌号而不以举牌人为准的行业惯例将由竞买申请登记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为: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区泉洲北路128号的建构筑物、办公设备、绿化树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整体打包。竞买人举牌应(竞)价,参与竞买,并出价最高(该价格不含税、费、拍卖佣金、 (略) 交易服务费),经拍卖师击槌确认,即成为标的的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佣金,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佣金收取标准:按拍卖成交价分段累进计算【详见下表】
拍卖成交价
佣金收取比例
*元(含)以内
2.4‰
*—*(含)以内
2‰
*以上的部分
1.5‰
备注: (略) 交易服务费中,应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佣金请转账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账号:*005;请备注:拍卖佣金)。
五、买受人需在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照《资产转让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款账户:(详见《资产转让协议》)
六、本次拍卖会,买受人在参加竞拍时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不充抵价款,全额转为买受人按约定期限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及全面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的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按时、足额支付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后,由委托人向拍卖人出具书面竞买保证金退还通知,拍卖人收到委托人《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 (略) 原路径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未成交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报名时填写的指定账户。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前往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产权服务费收费信息通知单》 (略) 付清买受方 (略) 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视为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拍卖标的交付、拍卖成交价款的缴纳等合同义务,均依据《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因买受人的原因产生的违约、解约等行为,买受人不得追究拍卖人赔偿责任,也不得要求拍卖人退还拍卖佣金。
九、违约责任: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拍卖成交或标的受让终止并被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的,其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 (略) 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本应由委托人和原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的全部拍卖佣金之后,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由原买受人承担:
1、买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3、买受人未按本《竞买协议》及《资产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
4、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资产转让协议》终止的。
十、敬请竞买人认真考虑拍卖风险,谨慎竞买
标 的 简 介
拍卖标的为长沙金洲 (略) (略) 名下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区泉洲北路128号的建构筑物、办公设备、绿化树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整体打包拍卖。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地址
权证号
建筑面积(㎡)
1
工业厂房4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2
工业厂房3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3
工业厂房2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4
工业厂房1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相(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9
5
员工宿舍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7630.94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6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40
7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8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9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10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3171.90
11
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
共计:11项
12
绿化树木
共计:4523.6㎡
13
办公设备及家具类
共计:37项
评估现值合计(万元)
7635.*元
起拍价(底价;万元)
7635.*元(不得低于挂牌价格成交)
1、拍卖标的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在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成交价款不再进行调整。2、标的处于被占用的状态,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之日起,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在30个自然日之内清空,并由委托人负责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标的实物与标的过户所需资料一并交付给买受人。
风险提示:标的现处于被占用状态,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敬请竞买人认真查勘标的,注意风险,谨慎竞买。
特别说明
1、重要瑕疵告知:标的现处于被占用状态,标的按委托拍卖时的现状进行公开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详细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之日起,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在30个自然日之内清空,并将标的实物与标的过户所需资料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一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需在自接收标的实物之日起30个自然日之内完成产权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详细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
拍卖标的除了存在的显性瑕疵外,且不可避免的还存在隐性瑕疵,拍卖人已将已知的瑕疵予以明确告知,故不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拍卖标的拍卖资料包括:《参拍指南》、《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其他披露事项》、《资产转让协议》等,以上文件资料是本拍卖资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及产权证书所描述的现状为准。买受方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
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拍卖人不作过户、交付的任何承诺。标的现处于被占用状态,如标的出现无法过户或标的交付不能的情况,委托方仅承担无息退还成交价款的责任,拍卖人仅承担无息退还拍卖佣金的责任,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风险。
5、标的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权属登记、行政规费等支出)均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规定各自承担,另行缴付,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
6、买受人在提取标的实物以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所载数据为准,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结算并不再进行调整。
7、《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视为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余款的缴纳等合同义务,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因买受人的原因产生的违约、解约等行为,买受人不得追究拍卖人赔偿责任,也不得要求拍卖人退还拍卖佣金。
8、其他事项,将依拍卖前已经公示的《竞买须知》、《竞买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
受委托,我司就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
标的名称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区泉洲北路128号的建构筑物、办公设备、绿化树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整体打包
7635.*元
*元
二、拍卖会时间:2024年4月18日15时。
三、拍卖会地点: (略) 二楼拍卖厅。
四、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的实缴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元;(2)竞买人须在宁乡高新区注册登记,2021年至2023年内每年实缴税收不低于*元。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4月16日、17日10时至16时前,进行两天展示,标的展示地为标的坐落地。
特别提示:竞买人须凭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元的实缴证明、在宁乡高新区注册登记的证明资料、2021年至2023年内每年实缴税收均不低于*元的完税证明、公章等,于标的展示期间先行前往委托人(长沙金洲 (略) (略) )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核,凭委托人出具的《资质合格竞买人通知书》,方可具备办理竞买登记报名资格,逾时委托人不予办理。
六、竞买登记办理:获取《资质合格竞买人通知书》的竞买人,于2024年4月16日、17日9时至16时前携带《资质合格竞买人通知书》、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公章等前往我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拍卖公司地址: (略) 芙蓉区 (略) 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一层。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4月17日16时前自行注册生成帐号、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账户名: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需自行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0731-* 谈先生
获取《资质合格竞买人通知书》、看样联系人:何先生 *
(略)
2024年3月20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区泉洲北路128号的建构筑物、办公设备、绿化树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整体打包拍卖;
项目编号
GYZC*
挂牌价格
7635.*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金洲 (略) (略)
住所
(地址)
(略)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 (略) 001号湖南省大学科技
产业园综合楼8楼829室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MABRWGJL2X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城市绿化管理;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国有独资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亿)
*亿元整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喻 伟
主要负责人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金洲 (略) (略) 董事会决议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金洲新城 (略)
批准文号
长沙金洲新城 (略) -关于长沙金洲 (略) (略) 出 (略) (略) 以东 (略) 以南13处工业房屋产权及相应的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其
他
需
披
露
的
事
项
1、拍卖标的所有权人:长沙金洲 (略) (略) ;
本次拍卖,序号1—序号13打包整体拍卖转让。标的处于被占用的状态。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查勘标的实物现状、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占用及使用情况,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除了存在的显性瑕疵外,且不可避免的还存在隐性瑕疵,拍卖人已将已知的瑕疵予以明确告知,故不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及不动产权证书所描述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
4、标的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权属登记、行政规费等支出)均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规定各自承担,另行缴付,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
5、标的可能存在的欠交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款项,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 (略) 及相关单位(部门)了解,拍卖成交的,标的移交前与标的物相关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费等)均由委托人承担,标的移交后的(水、电、气、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另行缴付,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
6、买受人在提取标的实物时以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所载数据为准,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成交价款不再进行调整。
7、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竞买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等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8、标的处于被占用的状态,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之日起,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在30个自然日之内清空,并由委托人负责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标的实物与标的过户所需资料一并交付给买受人。
9、本拍卖资料包括:《参拍指南》、《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资产转让协议》,以上文件资料是本拍卖资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其他披露事项详情请下载附件:《其他披露事项》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单位: 人民币 元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地 址
权证号
建筑面积(㎡)
评估现值(元)
1
工业厂房4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21
2
工业厂房3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50
3
工业厂房2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50
4
工业厂房1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相(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9
*.40
5
员工宿舍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7630.94
*.66
房屋建筑物—小计(万元)
*.49
*.27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评估现值(元)
6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40
*.17
7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8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9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10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3171.90
*.69
土地小计(万元)
*.30
*.86
11
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
共计:11项
*.54
12
绿化树木
共计:4523.6㎡
*.20
13
办公设备及家具类
共计:37项
*.00
评估现值合计(万元)
7635.*元
挂牌价格合计(万元)
7635.*元(不得低于挂牌价格成交)
1、拍卖标的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在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成交价款不再进行调整。2、标的处于被占用的状态,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之日起,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在30个自然日之内清空,并由委托人负责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标的实物与标的过户所需资料一并交付给买受人。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本标的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以标的评估价作为参考,以标的资产挂牌价作为底价(起拍价)。标的资产评估价为7635.*元,标的资产挂牌价(起拍价)为7635.*元(不包含交易税费及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
2、本次拍卖会,竞买人须经委托人资质审核合格方可具备参加竞买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为*元,经委托人资质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支付竞买保证 (略) 的指定账户(竞买人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并注册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若拍卖成交,竞买保证金不充抵成交价款;若未能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3、竞买人举牌应(竞)价,经拍卖师击槌确认,即成为标的的买受人(受让方)。买受人须与拍卖人当场签订《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买受方应当缴付的交易服务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佣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成交价款全额汇入《资产转让协议》指定的账户,办理结算手续。
4、买受人若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 (略) 的相关规定,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可拒绝交付或无偿收回买受人竞得的全部标的物;(2)取消其买受人资格,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拍卖人的佣金(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的拍卖佣金)及损失;用于赔偿支付委托人、买受人 (略) 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不足的部分,拍卖人保留依法向买受人追偿的权利;如有剩余,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3)再次拍卖时,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依法补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
1、买受人拖延签署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2、买受人拖延签署或拒绝签订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的;3、买受人未按《竞买协议》及《资产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4、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拍卖成交或标的受让终止的。
5、竞买人须凭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元的实缴证明、在宁乡高新区注册登记的证明资料、2021年至2023年内每年实缴税收均不低于*元的完税证明、公章等,于标的展示期间先行前往委托人(长沙金洲 (略) (略) )进行竞买人资质审核,凭委托人出具的《资质合格通知书》,方可具备办理竞买登记报名资格,逾期委托人不予办理。
6、具体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竞买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等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条件
(1)竞买人的实缴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元;(2)竞买人须在宁乡高新区注册登记,2021年至2023年内每年实缴税收均不低于*元。
交
易
方
式
网络竞价( )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拍 卖 规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次拍卖规则如下:
一、竞买人须经过资格审核登记、预交竞买保证金,领取号牌入场。
二、竞买人领取拍卖会资料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本人了解本次拍卖会资料的全部内容(本拍卖资料内容包括“参拍指南”、“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其他披露事项”、 “资产转让协议”等文件资料,是本拍卖资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将相关问题咨询完毕,同意履行其全部条款、承担相关义务。
三、拍卖标的以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即可举牌应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不可撤回,如有更高的价位出现时,前一价位即自行失效。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当拍卖师三次宣读拍卖标的的最高应价而无人加价时,以击槌方式表示成交(不到保留价的除外)。
四、拍卖会实施现场,拍卖师将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1、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决定公布或不公布标的的保留价;
2、决定拍卖方式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拍卖方式;
3、决定加价幅度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加价幅度;
4、纠正所有当事人的明显失误(口误、笔误、手误等)。维护现场正常竞价秩序。
五、竞买人每次举牌表示递增一个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口头加价须按加价幅度递增并同时举牌,无号牌叫价无效。
六、请遵守场内秩序,注意文明礼貌。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以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存状况为准,标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评估报告,拍卖人对其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的担保。
二、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拍后无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三、《竞买申请登记表》的登记人、举牌应价人及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应是同一法人,否则,按照拍卖会现场拍卖师只以牌号而不以举牌人为准的行业惯例将由竞买申请登记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为: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区泉洲北路128号的建构筑物、办公设备、绿化树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整体打包。竞买人举牌应(竞)价,参与竞买,并出价最高(该价格不含税、费、拍卖佣金、 (略) 交易服务费),经拍卖师击槌确认,即成为标的的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佣金,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佣金收取标准:按拍卖成交价分段累进计算【详见下表】
拍卖成交价
佣金收取比例
*元(含)以内
2.4‰
*—*(含)以内
2‰
*以上的部分
1.5‰
备注: (略) 交易服务费中,应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佣金请转账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账号:*005;请备注:拍卖佣金)。
五、买受人需在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照《资产转让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款账户:(详见《资产转让协议》)
六、本次拍卖会,买受人在参加竞拍时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不充抵价款,全额转为买受人按约定期限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及全面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的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按时、足额支付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后,由委托人向拍卖人出具书面竞买保证金退还通知,拍卖人收到委托人《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 (略) 原路径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未成交竞买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全额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报名时填写的指定账户。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前往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产权服务费收费信息通知单》 (略) 付清买受方 (略) 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视为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拍卖标的交付、拍卖成交价款的缴纳等合同义务,均依据《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因买受人的原因产生的违约、解约等行为,买受人不得追究拍卖人赔偿责任,也不得要求拍卖人退还拍卖佣金。
九、违约责任: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拍卖成交或标的受让终止并被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的,其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 (略) 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本应由委托人和原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的全部拍卖佣金之后,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由原买受人承担:
1、买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3、买受人未按本《竞买协议》及《资产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
4、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资产转让协议》终止的。
十、敬请竞买人认真考虑拍卖风险,谨慎竞买
标 的 简 介
拍卖标的为长沙金洲 (略) (略) 名下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区泉洲北路128号的建构筑物、办公设备、绿化树木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整体打包拍卖。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地址
权证号
建筑面积(㎡)
1
工业厂房4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2
工业厂房3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3
工业厂房2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2
4
工业厂房101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相(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69
5
员工宿舍
(略) 金洲新 (略) 128号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7630.94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6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40
7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8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9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10
湘(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工业用地
3171.90
11
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
共计:11项
12
绿化树木
共计:4523.6㎡
13
办公设备及家具类
共计:37项
评估现值合计(万元)
7635.*元
起拍价(底价;万元)
7635.*元(不得低于挂牌价格成交)
1、拍卖标的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在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成交价款不再进行调整。2、标的处于被占用的状态,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之日起,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在30个自然日之内清空,并由委托人负责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标的实物与标的过户所需资料一并交付给买受人。
风险提示:标的现处于被占用状态,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敬请竞买人认真查勘标的,注意风险,谨慎竞买。
特别说明
1、重要瑕疵告知:标的现处于被占用状态,标的按委托拍卖时的现状进行公开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详细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付清之日起,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在30个自然日之内清空,并将标的实物与标的过户所需资料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一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需在自接收标的实物之日起30个自然日之内完成产权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详细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
拍卖标的除了存在的显性瑕疵外,且不可避免的还存在隐性瑕疵,拍卖人已将已知的瑕疵予以明确告知,故不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拍卖标的拍卖资料包括:《参拍指南》、《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简介》、《特别说明》、《其他披露事项》、《资产转让协议》等,以上文件资料是本拍卖资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及产权证书所描述的现状为准。买受方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
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拍卖人不作过户、交付的任何承诺。标的现处于被占用状态,如标的出现无法过户或标的交付不能的情况,委托方仅承担无息退还成交价款的责任,拍卖人仅承担无息退还拍卖佣金的责任,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风险。
5、标的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权属登记、行政规费等支出)均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规定各自承担,另行缴付,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
6、买受人在提取标的实物以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所载数据为准,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结算并不再进行调整。
7、《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视为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余款的缴纳等合同义务,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因买受人的原因产生的违约、解约等行为,买受人不得追究拍卖人赔偿责任,也不得要求拍卖人退还拍卖佣金。
8、其他事项,将依拍卖前已经公示的《竞买须知》、《竞买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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