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北京美泉宫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25号1幢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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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北京美泉宫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25号1幢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第一 (略) 拍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定于2024年4月22日10时至2024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执行人北京美 (略) 名 (略) 海淀区 (略) 125号1幢房产。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本套房产以北京东华天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价格作为财产处置参考价。

特别说明:竞买人在竞买北京房屋时,应 (略) 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所招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领取成交裁定书前, (略) 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证明,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相关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标的物现状:1.已查封,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2.房屋状态以交付为准;房屋现状进行拍卖,不恢复原状;3.房屋有欠费,房屋交付之日前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房屋交付后,欠费由买受人承担;4.一层有三户租赁,可自行查看(详情请见附件);5.现该房屋为酒店,意向购买人可自行查看。

瑕疵情况:①有三个抵押权,本案申请执行人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由于该房产仍由被执行人使用,②无物业、供暖欠费;③水费于每月月底前缴纳上月费用,2024年3月份水费*.50元,因未到缴纳期限,尚未缴纳,以前月份无欠费情况;④电费每月15日之前缴纳上个月度的费用,2024年2月份之前的电费都已缴清;燃气费用需提前购买充值卡插卡使用,所以不存在欠费情况;⑤房产税土地使用增值税及其滞纳金有欠费。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须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所有相关规定。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组织看样,具 (略) 统一组织。(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 (略) 办理本标的的咨询、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电话:李女士:*,仅限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支付。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 (略) 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二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给相关权利人,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在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主张权利。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第一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6月23日23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1执恢7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1844;行号:*。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拍须知。

咨询电话:李女士010-*;贾法官,010-*。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石景山 (略) 16号

网址:http://**

(略) 第一 (略)

二○二四 年 三 月 二十 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海淀区

(略) 第一 (略) 拍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定于2024年4月22日10时至2024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执行人北京美 (略) 名 (略) 海淀区 (略) 125号1幢房产。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本套房产以北京东华天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价格作为财产处置参考价。

特别说明:竞买人在竞买北京房屋时,应 (略) 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所招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领取成交裁定书前, (略) 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证明,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相关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标的物现状:1.已查封,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2.房屋状态以交付为准;房屋现状进行拍卖,不恢复原状;3.房屋有欠费,房屋交付之日前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房屋交付后,欠费由买受人承担;4.一层有三户租赁,可自行查看(详情请见附件);5.现该房屋为酒店,意向购买人可自行查看。

瑕疵情况:①有三个抵押权,本案申请执行人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由于该房产仍由被执行人使用,②无物业、供暖欠费;③水费于每月月底前缴纳上月费用,2024年3月份水费*.50元,因未到缴纳期限,尚未缴纳,以前月份无欠费情况;④电费每月15日之前缴纳上个月度的费用,2024年2月份之前的电费都已缴清;燃气费用需提前购买充值卡插卡使用,所以不存在欠费情况;⑤房产税土地使用增值税及其滞纳金有欠费。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须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所有相关规定。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五个工作日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组织看样,具 (略) 统一组织。(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 (略) 办理本标的的咨询、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电话:李女士:*,仅限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支付。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 (略) 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二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给相关权利人,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在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主张权利。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第一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6月23日23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1执恢7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1844;行号:*。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拍须知。

咨询电话:李女士010-*;贾法官,010-*。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石景山 (略) 16号

网址:http://**

(略) 第一 (略)

二○二四 年 三 月 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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