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风冷螺杆冷水机组等设备一批
重庆普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风冷螺杆冷水机组等设备一批
标的名称 | 重庆普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风冷螺杆冷水机组等设备一批 | ||
项目编号 | GR2024CQ* | 转让底价 | 51.5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3-2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4-03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九龙坡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风冷螺杆冷水机组一批,含风冷螺杆冷水机组2台、组合式空调85台、全程水处理器2台、风幕机18台,以及配套冷却水管1批,因长期闲置停用,大部分已不具有正常使用功能,详见明细表。 | ||
标的所在位置 | (略) 九龙 (略) 3号 | ||
转让底价(万元) | 51.5 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 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金度(2023)资评*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12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资产明细表》所列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2、拆除设备须特种作业资质人员操作。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金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普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四川省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四川省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安全保证金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 五、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交易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签订交易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告知书》(详见附件),否则转让方有权拒绝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九、受让方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安全保证金*元,在完成交易价款结算和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受让方自足额结清交易价款之日起30日内自行完成标的拆除、搬迁、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移交确认书),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的保管、拆卸、运输、安全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一、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二、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合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告知书》、明细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重庆普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风冷螺杆冷水机组等设备一批 | ||
项目编号 | GR2024CQ* | 转让底价 | 51.5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3-2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4-03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九龙坡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风冷螺杆冷水机组一批,含风冷螺杆冷水机组2台、组合式空调85台、全程水处理器2台、风幕机18台,以及配套冷却水管1批,因长期闲置停用,大部分已不具有正常使用功能,详见明细表。 | ||
标的所在位置 | (略) 九龙 (略) 3号 | ||
转让底价(万元) | 51.5 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 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金度(2023)资评*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12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资产明细表》所列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2、拆除设备须特种作业资质人员操作。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金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普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四川省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四川省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安全保证金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 五、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交易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签订交易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告知书》(详见附件),否则转让方有权拒绝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九、受让方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安全保证金*元,在完成交易价款结算和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受让方自足额结清交易价款之日起30日内自行完成标的拆除、搬迁、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移交确认书),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的保管、拆卸、运输、安全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一、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二、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合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告知书》、明细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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